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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

第六节 东汉时期的贡纳体系



东汉王朝征服匈奴而建立的贡纳体系

东汉时期,在中原外围,分布着许多大小不等、强弱各异的少数民族。东北的玄菟、乐浪(今朝鲜平壤)两郡,就近管辖着高句丽、朝鲜、秽、貊、貉、沃沮、夫余各民族。
辽东郡统领着乌桓、鲜卑等族,并有大量的乌桓人从长城以北进入代郡、云中、渔阳、右北平各郡生活。北部的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等数郡与匈奴相邻,东汉政府先是利用长城与之对抗,随之降服其南匈奴,将之内迁,后又组织各种力量消灭了塞外的北匈奴势力。西部有众多的羌人,朝廷于陇西特设护羌校尉,负责管理羌族事务,并于金城及上郡、张掖、广汉、犍为各郡,建属国都尉府,予以辖治。以濮族为主体的西南夷,分布在西南永昌等各郡,接受东汉政权的统治。活动在东部、南部和东南部的百越族,分别归属于吴郡、会稽、南海、合浦、九真、交趾、郁林等各郡。另外,东汉政权还在宏观上控制着一个广阔的西北部之藩属地带——西域,在较长的时期内,将之扩入了贡纳体系。
从西汉末年至东汉初年,由于内地出现战争,疏忽了边疆防务,匈奴乘机越过长城,进行抢掠,并与在反莽战争中崛起的北部豪强割据势力彭宠、卢方等军事集团勾结一起,以为进退之术,致“北边无宁岁”。
刘秀夺取政权之初,对匈奴采用守势,大修防御工事,增筑长城,连续于山西中北部和陕北等处,筑起了四道边墙,并皆配备了望塔和发放信号的烽火台。消极的防守并没有挡住匈奴的铁蹄,西北大部分边区陷落,居民逃散,朝廷只能支持以至帮助他们内迁。
建武二十二年(46年)以后,匈奴地方连年遭灾,赤地千里,草木尽枯,“人畜饥疾,死耗大半,单于畏汉乘其弊,乃遣使诣渔阳求和亲”,暂时停止对边塞的侵扰。
此时乌桓崛起东方,西击匈奴,使其败而北走,边疆危机有所缓解。紧接着匈奴发生内乱,自损其势。即建武二十四年(48年),呼韩邪的子孙开始了争夺单于位的斗争,呼韩邪的长孙,因愤恨蒲奴单于,便率所属南八部人马四五万之众归服光武帝,与蒲奴单于对抗。他虽接受东汉的保护与辖治,但有相对的半独立性,仍自称呼韩邪单于二世。匈奴则分裂为南北两部。
归汉的单于比的势力为南匈奴,被光武帝安置在沿边的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代郡境内,单于比本人居于西河郡美稷县(今山西离石县),督饬各分部助汉守卫边土,不时与北匈奴作战。此乃为光武帝利用其内部矛盾,实行以匈制匈之体现。北匈奴虽然依旧独立于汉政权之外,可自感其势力孤单,其嚣张气焰有所收敛,有时也派使者来汉称臣,但不是真正归附,只是一种外交手段而已。依战略的需要,北匈奴曾归还所掳汉人,并连年向东汉朝廷进献贡品,还乞求和亲。
有人向朝廷建议,乘北匈奴衰弱之际,发大兵灭之。如果光武帝采纳这种主张的话,按当时的客观条件和军事形势,一旦汉军与南匈奴联合起兵,共击北匈奴,是完全可以驱使其退到戈壁之北的。可遗憾的是光武帝之战略意图较为消极,只想利用长城将匈奴一分为二,以期在保持现状的基础上,逐步分化瓦解其势,即采取了以静待动之放任态度,于阻隔南北匈奴联络的同时,顺势防备乌桓、鲜卑的犯境,而不愿意主动出击,故而明确地拒绝了积极进军的建议。后来,广大边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北匈奴的统治者,面对光武帝软弱,逐渐无忌,自明帝初期又开始进犯东汉边境。特别是永平八年(65年)秋,北匈奴“复数寇钞边郡,焚烧城邑,杀掠甚众,河西城门昼闭”。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汉明帝于永平十六年(73年)派兵与南匈奴一起北伐,四路出击。在天山和蒲类海一带激战,取得胜利。其中总指挥窦固直接统领的一支部队打败北匈奴呼衍王,进军伊吾(今新疆哈密西)。自此以后,汉政府从战略防御转向了战略进攻。到汉章帝时,北匈奴国力衰耗,内外交困。建初八年(83年)和元和二年(85年),曾有几股北匈奴人擅离其国,入塞降汉。接着,北部和东部的丁零、鲜卑两民族及西域诸国屡屡乘其虚弱,攻北匈奴,连连大获全胜。北匈奴在此多方面的重大打击下,于是,“北廷大乱,屈兰、储卑、胡都须等五十八部,口二十万,胜兵八千人,诣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四个郡)降”,其势急转直下。
待汉和帝即位,窦太后秉权,朝廷依南单于之请,下令以大兵讨伐北匈奴,遂派遣将军窦宪、耿秉等督率汉军和南匈奴兵3万人分三路出塞。窦宪、耿秉各领4000兵马出朔方郡;南单于统领1万多骑兵出西河郡;邓鸿率沿边羌族骑兵8000人及南匈奴1万骑兵出五原郡。大破北匈奴于稽落山(今内蒙境内),招降81部众20余万人,获马牛羊大小牲畜百万头。窦宪等登燕然山(蒙古杭爱山),刻石颂功。永元二年(90年),南单于又奉命出张掖郡,攻打北匈奴,大获全胜,北单于领残部向西域逃去,继受西域都护官员班勇之军截击,再向西遁逃。永元三年(91年),窦宪又奉命领兵出击,再胜北匈奴于金微山(今西伯利亚境内)。一部分溃败之北匈奴向西逃去,进驻悦般(乌孙西北),后来辗转进入欧洲。至此,北匈奴在塞北的势力基本被消灭,北单于弟於除革建率领所剩残部仅几千人投降了汉政府,朝廷按管理南匈奴的办法统治他们。北匈奴衰落后,南匈奴“党众甚盛”,但一直没有能够恢复原有的领地,其大部分地盘被鲜卑族乘机占领。
大规模的对匈军事行动结束后,东汉政权与境内匈奴的关系成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不过,朝廷允许匈奴有相应的自治性,可以适当保持自己的组织和习俗,即单于的领户和胜兵未被打乱或改编,仍是自成体系,还可单独进行龙祭等项活动。东汉政府对匈奴的统治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宏观控制。朝廷曾于南单于府设立中郎将,代表汉中央政府驻在美稷,并带有多名幕僚和一些部队,用以监视对方的行动。而南单于的一个儿子要留京师作为人质,每年年终,由新人质换回归人质,用此协议性的担保形式来防范其离汉行为。
征服匈奴后,贡纳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按规定,匈奴每年年底运送贡品,进献给朝廷;每年分三次向已故的汉朝皇帝贡奉祭品。贡品和祭品以马、牛、羊等牲畜为主。
在接受匈奴贡品的同时,皇帝便要赏赐给匈奴统治者包括该阶层各种礼物和行政经费——按年度拨各财政援助款项。这反映了中央对地方的保护与支持关系。具体地讲,朝廷每年要“赐给匈奴使节的丝织品总数固定为1000匹,赐给匈奴贵族则为10000匹。根据一位中国朝廷官员的奏疏,公元91年这一年提供给南匈奴的物资价值100900000文”。显然,南匈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着汉政府的经济援助。

东北少数民族与汉王朝的纳贡关系

两汉时期,朝鲜半岛有秽、貊、朝鲜(马韩、辰韩、弁韩)等少数民族。西汉武帝时曾在平壤设立乐浪郡,统辖朝鲜、秽、沃沮、秽貉等各部族。到东汉光武帝时,朝廷罢除前代管理三韩、沃沮、秽貉等各部族的都尉,将各部落酋长改称为县侯,让他们知理其事,仍归乐浪郡衙门辖领,并令县侯年年来朝贺。那时曾有许多的汉人在朝鲜半岛上定居下来,不断的用华夏文明来影响这一带。
东汉初年,朝廷一方面接受朝鲜族朝贡,另一方面还通过正常的经济贸易,进一步改善边疆的民族关系。如建武二十二年(46年),朝鲜地方的苏马体等人与东汉进行贸易,受到刘秀的欢迎。朝鲜人还以本土的斑鱼、文豹、矮马等产物交换东汉的物品。
那时同高句丽的关系也逐渐正常化。莽新时期,由于王莽推行民族压迫政策,降高丽王为侯爵,并强迫一些民户从军出征,还追杀逃役者,激起其党众的反抗,致东北陷于动乱。东汉建武八年(32年),高句丽遣使到洛阳,向皇帝朝贡,光武帝刘秀恢复了被王莽削去的高句丽统治者之王号,随后还赐给其乐人、乐器及衣冠服饰。当时,其民族事务仍旧归玄菟郡管辖。高句丽虽然臣服于汉政府,但实际上是一种附庸意义上的藩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自理其内部事务,玄菟郡只能对之进行宏观上的督理而已。到东汉后期,高句丽改归辽东郡辖理,但仍为特殊属地,有着很大的自治性。
建武二十五年(49年),汉与高句丽的关系一时出现了裂痕或波折。当时高句丽王率兵进犯右北平郡、渔阳郡等地方,不久见到辽东太守祭肜经图有方,力量较强,乃撤兵继续朝贡。
这次民族冲突因东北地方官的得力干练而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从整个东汉来看,朝廷对高句丽主要是采取了怀柔政策,实行宽松的政治控制,故而双方的关系基本上是好的,虽然在安帝元初、建光、延光年间,高句丽曾犯玄菟郡华丽城和辽东郡各城邑,但不久就被制服;虽然高句丽在后来控制了沃沮、秽貉、马韩等族国,但没有完全脱离刘汉朝廷。
同样,东汉政府对夫余也采取了以安抚为主的怀柔政策。与高句丽一样,夫余也是东汉王朝的一个藩邦,同属玄菟郡管辖。建武二十五年(49年),夫余王派人向光武帝贡献,光武帝刘秀回赠金印等厚礼,再次确立了彼此的关系。从此以后,夫余王遵例每年向东汉朝廷进贡礼品。长期以来,双方和平相处。
东汉与东胡鲜卑的关系

东汉初年,作为东胡之一的鲜卑族在一定程度上是臣服于匈奴的,并参加了匈奴贵族在辽东对汉地的抢劫活动。建武二十一年(45年),又与匈奴、乌桓犯边,被辽东太守祭肜率兵打败,迫使其首领偏何率部投降。建武二十五年(49年),鲜卑的一个酋长於仇贲来到洛阳见光武帝,呈上了贡品,遂被加封为王。
刘秀允许在汉、鲜之间设置译使,让乌桓校尉同时兼辖鲜卑事务。建武三十年(54年),於(于)仇贲正式率众来归附刘汉,大酋长满头也领部属及财产归汉,被皇帝封为侯爵。偏何、於仇贲、满头三支乌桓人马成了东汉的藩属,既受其保护,又为其效命。
到了明帝永平元年(58年),东北的边防战略有所变动。其时有很多鲜卑部族纷纷来归附,形势甚佳。辽东太守祭肜奉朝廷之命,令鲜卑首领偏何等助汉击匈,诱其按斩获首级数额领赏。从此,国家每年从青州、徐州地方征来2.7亿钱,从鲜卑人手中收买北匈奴的人头17。用如此野蛮的手段来维持边务,分明是一种策略上的失误。
因为后来北匈奴败落,鲜卑占领其土地,收编其残部,取代了北匈奴,所以也就“失去了二亿七千万钱的人头买卖,(它)当然要取得补赏,被作为补赏品的当然是中国边郡的人民。从此,汉沿边各郡连年被攻,汉兵、南匈奴兵、乌桓兵合力抵御,不能取大胜”
自和帝永元年间鲜卑人取代北匈奴人而成为北部一个强大的民族之后,朝廷的控制力或威慑力大为减弱,鲜卑族对刘汉政权来说,变得尾大不掉了,逐渐变得离心离德了。他们时而臣服东汉朝廷,时而侵犯边郡。特别是从安帝建光元年(121年)至顺帝阳嘉二年(133年)的十余年间,鲜卑王其至革建几乎每年都与汉朝官军在边郡作战。当然,也有和平的时候,如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和永宁元年(120年),因鲜卑内部矛盾冲突,贵族之间分裂,故分别两次有酋长燕荔阳和乌伦来都城朝见皇帝,被封王、封侯、授印。双方还展开贸易,改善交通。
从桓帝开始,鲜卑酋长檀石槐的势力崛起,统兵10万,立庭于弹汗山。东挫夫余,西击乌孙,南寇汉边,北拒丁零(贝加尔湖地带的游牧民族),控制方圆4万里的匈奴故地,不可一世。
朝廷惧于其对边郡的威胁,向鲜卑统治者遣使封爵,并向檀石槐提出和亲,想通过姻缘来稳定边疆局势,可是此时的檀石槐高傲自大,已不把汉政权放在眼里了,决心要与之对抗,一口回绝了和亲的要求,更加紧了对东汉边地的掠夺。幽州、并州、凉州各部,几乎无年不被抢劫,尤其是嘉平元年(177年),仅春夏半年间就犯边30余次,民死财伤十分严重。
面对其贪暴肆虐,汉灵帝被迫发兵3万征剿,被檀石槐打得大败,全军覆没。随之,连辽西太守赵苞的母亲和妻儿也被掳去残害。怀柔政策和军事行动均未奏效,对此日益严重的边患,朝廷一筹莫展。
光和四年(181年),檀石槐死,其子和连继位,不久被北地郡人射死。后来,内部争权,出现动乱。从前由檀石槐控制的军事大联合体东、西、中“三部”也就随之而解散了。其自乱自耗,减弱了对边境辖区的寇扰,东汉政府无力保民安边之苦衷悄然消失,算是一种“运气”的好转。

乌桓臣服后带来的四方朝贡

刘秀重建汉政权之初,乌桓与匈奴在边境联兵抢劫,代郡以东地方,所遭受的危害尤为严重。建武二十一年(45年),刘秀命伏波将军马援带兵出击,虽有胜仗,但未能伤其元气,第二年,乌桓乘匈奴受重灾而国力虚弱之际,出兵破之,其声势巨增。鉴此,朝廷改变策略,从军事打击转为政治诱降。首先向乌桓贵族赠送钱币、绸缎等物品,以示接纳之意。在此贿遗之下,刚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制阶段的乌桓族中的一派势力准备投靠东汉政权。于是,建武二十五年(49年),辽西乌桓奴隶主郝旦等922人来到都城洛阳,朝见光武帝,献上奴隶、牛马、弓箭及虎豹皮毛等贡品,受到热情接待。
郝旦等表示归服,愿为朝廷效力后,刘秀加封他们中的大小酋长为王为侯为君长。并答应某些乌桓贵族留住内地的意见,安排他们在渔阳、右北平、云中、代郡等郡生活。同时,允许他们大量招徕乌桓人内附,由朝廷供给衣食,让其助汉抗匈。随之,为此特设护乌桓校尉,驻上谷郡雨城(今河北万全),负责管理。又允许汉族人同乌桓人开展贸易。这样,在中兴大帝刘秀的民族团结政策下,在汉、乌之间开始了一个局部的和平阶段。
到汉明帝永平元年(58年),辽东郡太守祭肜用武力征服渔阳塞外的赤山乌桓。使得塞外各部乌桓惊恐,自武威郡,至玄菟郡的广阔地带,许多乌桓人纷纷内附,以至四方皆来朝贡。从此,基本上形成了全面的大部分时期的汉、乌和平。

西南夷从纳贡向额赋的制度转变

王莽统治时期,对西南益州刺史部各郡实行苛政、重赋等民族欺压政策,致使境内各处发生反莽之骚动。当刘秀在中原建立东汉政权之后,“德行昭著”,威慑四方,在边境产生了很大的感召作用。刘秀在当地军民的帮助下,占领了巴蜀地区,消灭了公孙述势力。建武十四年(38年),西南夷各部基本统一了,此乃是对从前西汉政区的恢复。
后来到孝明帝时,国家版图在西南部继续向外延伸,逐渐扩展到了萨尔温江流域(今缅甸国的东南部)。起初是在建武二十三年(47年),哀牢贵族扈栗等派人表示愿归属,刘秀允纳,令年年来贡。接着于建武二十七年(51年),哀牢贵族“扈栗等率种人户二千七百七十,口万七千六百五十九,诣降,求内属,光武帝封贤栗等为郡长。自是岁来朝贡”。到明帝永平十二年(69年),哀牢贵族柳浪遣子来朝贡。酋长柳貌率55万余人来归属,向汉称臣。继之,又有白狼王、唐王等率属户30余万,人口600余万内附,“举种奉贡,称为臣仆”。
如此则使兰苍水、周水(怒江、澜沧江)流域成了东汉政权的统治范畴,并扩进了萨尔温江两岸。为此,汉明帝曾在这新属的土地上特建永昌郡(郡衙在今云南保山县境),令其专门管理哀牢人。
开始时,新归属的西南夷哀牢、焦侥、盘木、白狼、动黏各部,是一种藩属的势力,具有从前附庸国的性质,享受相当的自治权利。尽管在这一带设立了永昌郡,下辖若干县,用以统辖新附夷民,但仅仅是一种代管关系,其组织活动仍归各酋长指挥。朝廷间接的管理永昌地方,并未直接统治之。
刘汉政权在这里先是实行贡纳制而非赋役制,每年由朝廷接纳哀牢、白狼等各部贵族进贡的土产品(犀牛、大象等),而不是象内地一样由地方政府向民间各居户征取赋役。当时,皇帝对新来称臣的各部族酋长都予以王或君长的封号;还在接受贡品的同时,又回赐给各酋长大量的物品,来肯定其地位,抚慰其人心,以保障边陲的安宁与稳定。
其后,随着汉政府和哀牢、白狼等部族关系的平稳发展,朝廷逐渐加强了在这一带的统治,开始注意将该地区的贡纳制度慢慢转向赋役制。如史书写到:西部都尉广汉郡太守郑纯为政清廉,“化行夷貊,君长感慕,皆献土珍,颂美德。天子嘉之,即以为永昌太守。纯与哀牢夷人约,邑豪虽输布贯头衣二领,盐二斛,以为常赋,夷俗安之”。这是一种过渡性制度,是将贡物变为额赋,其发展方向就是后来从对贵族征收转向对民户田产的征收。
永昌郡和益州郡皆归益州刺史管辖,该二郡逐渐成为东汉在西南的重要经济基地。益、永地方资源丰富,盛产旄牛、毛织品、石棉布(火烷布)、木棉布、琉璃等,汉人来到这里,开发大量的金银铜锡铅琥珀等矿产,并与当地夷人进行物品交换。在当地郡县官吏的支持下,益、永的异产不断地流入内地。汉人还在官府的帮助下,开展了对外贸易。他们以益、永为据点,从掸国(缅甸)、盘越国(在印度东南)以至大秦(东罗马)等国家向中华内地输入象牙、犀牛角、光珠、翡翠及孔雀、猩猩等物。章帝元和时,益州郡太守王追在当地设立了学校,改进风俗,开始较为正规而系统地传播文化,使当地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了显著的发展。
西南夷与东汉政府之间也曾有过冲突和对抗,但先后被政府官兵以武力解决了。但是,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却一次次地促使统治者调整和改善政策,并且在斗争中不断地加强了各民族间的联系。原来的朝贡制度,也逐步实现了贡物变为额赋的转变。

西羌向朝庭纳贡的风风雨雨

羌族,也称西戎,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据史书记载,上古时,炎黄族与羌族曾是两个很接近的民族。周武王伐纣时,就有羌人参加了他的抗暴联军。后来,羌族与“诸夏”的联系逐渐增多,到汉朝,它便成了“诸夏”(华夏)政权直接统治下的一个民族。
羌族是一个逐水草迁徙的游牧民族,据《后汉书》记载,其支系繁多,分别有煎巩、黄羝、烧当、先零、旄牛、白马、参狼、封养、吾良、当阗、发羌、唐旄、且冻、傅难等部族。他们分为许多大小不等的群落,人数较多。东汉时,羌族发展到150多个部落,大部落几万人或万余人,小部落仅有几千人。某一部落强大时就分解,衰落时就补入其他部落。其分布也很广,以西海郡(青海)为中心,南自蜀郡、广汉郡之西,西北至西域车师(吐鲁番盆地)、鄯善(新疆自治区鄯善县)等,相当于今甘肃、青海、西藏和新疆昆仑山区及四川西部地区。
西汉武帝开辟河西四郡,内附羌人与汉人杂居凉州各郡县,游牧生活逐渐改变为农业生活。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朝廷在陇西特立护羌校尉府,下设从事、长史、司马、通译等若干成员,负责管理羌族事务,其权利大于郡太守。
东汉时期,护羌校尉的主要职责是尽量消除其不满,力求通过获取西羌的信赖来维持西陲边境安定。同时,护羌校尉还负责在边境建立和发展屯田,以解决戍军的物资供应29,而减轻后勤困难。和帝永元十四年(102年)前后,在金城地区拓有34处屯田。护羌校尉与幽州部所置领乌桓校尉、南匈奴所置使匈奴中郎将、益州部所置蛮夷骑都尉具有同样的级别和性质。它的建立,曾在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协调汉羌关系的作用,只可惜所使用良吏较少,产生的积极因素实属有限。
在护羌校尉之外,刘汉政权曾于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在金城开始设立了属国都尉,令其专门负责处理新附氐羌等夷人事务。到了东汉,朝廷又在上郡(河套)、张掖(在甘肃)、广汉、犍为建立起属国都尉府,与西汉相比,数量增多了。属国都尉的地位仅次于护羌校尉,它从起初较单一的军事权力发展成为后汉的军事政治权力集于一体,执行着相当于郡守的职能,管辖若干个县(县内也有汉人居住)。
由于在和帝、安帝时有众多羌人内附,被安置在凉州、关中及西南广汉郡等地方,因而以属国建置加以统辖。各个属国的羌族居民各按自己固有的习惯生活,原部落酋长人负责任,都尉府只是对其进行监督性管理。众多的羌人要遵朝廷的规定,承担一定的劳役,还参加边境军队,为刘汉政权守御边土。各部落还向国家交纳一定的贡赋。
汉、羌也有过不少的冲突与对抗。汉武帝击败匈奴,打通西域道路后,“又西逐诸羌”,侵夺了羌人的地盘,此种扩张行为,导致了元鼎五年(前112年)的羌族反抗。东汉初期的羌、汉冲突和战争,责任主要在汉人这一方。尽管朝廷没有实施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政策,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一些地方官吏品德素质低劣,没有善待羌人,而使边陲不能长期宁静。到了东汉后期,官员十分腐败,政治极度黑暗,属国都尉等官吏更肆无忌惮地虐待羌人,即夺其财而役其民,使边疆危机日益严重起来。在羌人眼中,汉族官吏大都是抢夺他们财物的强盗。
汉桓帝永寿元年(155年),名臣张奂奉命出任安定属国都尉时,大为吃惊地发现,他的8个前任都尉皆是向羌人巧取豪夺的贪官,对之甚为气愤。他为人正派,拒绝接受羌族酋长赠送的良马与金银食器,并当众发誓道:绝不让羌民的马入我厩,不使其金银入我怀。羌人被他的清廉和正气所感动,各部皆臣服,辖境遂安。只可惜这样的好官太少了,除了张奂外,就只有皇甫规将军一人了,他在凉州先后诛杀和罢免大贪官6人,小贪官百余人,使众羌人归服,西疆安静。他因此得罪了宦官和豪强,下狱罚作苦役34。由于吏治腐败的日益严重,凉州“羌患”局面终究不能改变。
结果到桓帝末年,羌人不仅占据了西北安定、北地、陇西、上郡,而且从甘肃之汉阳到五原郡、云中郡的千余里土地,也先后落入羌人和匈奴之手36,并且,西羌还不时地袭击京畿地区,西北的羌患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更加重了。
    
班固出使西域和重建藩属贡纳制

在整个东汉时期,朝庭与西域始终没有达到始终如一的稳定程度,而是表现为“三绝三通”的不正常状态。东汉时期的西域,其政权结构较前复杂,由西汉的36国化分为55国,但西域的地位并未因此而改变,仍然是处于汉朝廷和匈奴之间的第三种势力,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属于汉朝和匈奴相互争夺的对象。
从王莽执政到东汉时期,华夏动荡,汉族统治者忙于内部政务,无暇顾及西域,刘汉政权与西域之间的交通继绝。建武二十一年(45年),鄯善、车师、焉耆等十八国遣使来汉朝洛阳,送子入侍,献其珍宝,要求恢复西域都护府,愿得保护。
刘秀却以“中国初定,北边未服”为理由,回绝对方。实力骤增的匈奴便乘机下手,很快控制了西域,对之进行报复性统治,施以沉重的赋役剥削,民不堪命,西域诸国要求恢复汉朝的统治。
待到明帝永平十六年(73年),朝廷派将军窦固、耿秉等率大军北击匈奴,大破呼衍王部于天山,夺取伊吾(今新疆自治区哈密县),驻军置屯,重新恢复与西域的联系,葱岭以东数十国皆来归附。
班超率36名官员出使西域,于车师后王部金蒲城复置西域都尉府,并于其前王部柳中城设戊己校尉,第一次取得了对西域各国的宏观控制。可惜维持时间很短,到章帝建初元年(76年),由于匈奴的策动,龟兹(新疆自治区库车县)、焉耆(新疆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等国转移立场,亲匈背汉,攻杀都护陈睦,随之车师国也叛汉降匈。形势恶变,不得已,章帝下诏撤回汉官,放弃了西域。
正当班超奉召归朝之时,亲汉诸国大为震惊,疏勒国大臣黎合廾畏惧龟兹国来报复而自杀,于阗国君臣泣求班超留下,班超便“遂其本意”,与所率36人停留于阗,以图东山再起。
当时伊吾等各处复失,西域统治权再入匈奴之手。东汉“通西域”的实质,是政治上和军事上的联络。其主要的目的,仍然是想以军事联合体的形式,增大与匈奴实力对比中的优势,逐渐减除来自匈奴的威胁。其次,也含有谋求扩大领土和统治范围的思想及获取贡物的欲望。
在班超的要求下,建初五年(80年),朝廷遗徐韩带1000人马护援班超,并派使节联络乌孙,作二通西域的准备。经过几年策划,班超于元和四年(87年)统领于阗等诸国兵2.5万人,用巧妙战术击败龟兹等国的5万兵马,占据了一定的地盘。永元元年(89年),为配合班超的活动,和帝命车骑将军窦宪统众兵大破北匈奴,第三年,又派左校尉耿夔大破北匈奴于金微山。这期间(90年),班超又率西域客兵大胜葱岭以西的月氏国兵七万人。永元六年(94年),班超率龟兹等八国兵征服焉耆和尉梨国,威震一时,“于是,西域五十余国悉纳贡内属”。
东汉之“通西域”,乃是象统治南匈奴那样,采取了一种特殊的宏观控制,给诸国以相应的自治权,任其以自己的组织形式和风俗习惯生活。这种体制,是一种藩属制度或贡纳制度。其具体办法是朝廷在西域设都护府,总领其权。同时,每次汉朝派使团前往西域时,要带去皇帝赐给诸国的礼品,诸如金银绸缎等,而诸国每年得派出使臣来洛阳朝贡,献给皇帝“土珍”,如玉器、马匹、葡萄等。这些贡品,也称贡赋,是政治上归顺的标志。
据有关文献记载统计,诸国每年向朝廷进贡的物品价值平均为7480万钱。送留人质,也是贡纳体制的一项必要内容。西域诸国国王要将爱子送到洛阳,留作人质,以为内属的保证,从而获取刘汉的保护。作为宗主的刘汉皇帝,要赐封诸首领以王、侯、将、相、都尉等名号,并授以官印绶带,以表示他们身份、地位和权力的承认或确定。
屯田是西域都护府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它对于支持汉朝在西域的贡纳体制,给西域都护政权的物质力量的支持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东汉对西域的都护府的恢复,再次打通了丝绸之路,继续开展了我国内地同西域及中亚、西亚的经济交流、文化交流,我国的丝绸、兵器、漆等实物及工艺制造等生产技术和佛教文化等传入于阗、大宛(乌兹别克)、安息(伊朗)各国,而这些地方的蚕豆、胡萝卜、大蒜、黄瓜、胡桃、葡萄等物品及歌曲、舞蹈等文化不断传入我国。和帝永元九年(97年),班超派甘英出使大秦国(东罗马),甘英西进到条支国的西海(波斯湾)边上,对汉文化的西渐不无影响。所有这些,都对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东汉时期海疆及沿海地区的朝贡体制

岭南各郡的经济、文化在汉代已有了很大进步,沿海的百越族之文化程度逐渐提高,尤其东瓯、闽越地方的农业、手工业发展较为突出。但仍有一部分地区较为落后,如交趾、九真、日南各郡的越人和居于合浦郡的乌浒,直到东汉初年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和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刘秀削平割据,再建汉政权之初,注重对这些地区的管理,着力进行“王化”或礼化的引导。地方官秉其旨,循循善诱。如西汉末年,汉中人锡光为交趾郡太守,“教导民夷,渐以礼义,化声侔于延。……(东汉)建武初,遣使贡献,封盐水侯”。这些杰出的地方官员,对当地主要是从生产方式,典章制度、家庭伦理、社会风尚、婚姻习俗等经济、文化方面予以改进,使之与中原的差别逐渐缩小。建武五年(29年)时,南疆沿海的百越民族基本上全部归到光武帝的政权之下。这年,交州刺史邓让带领合浦、九真、日南等七郡太守府的使节,到都城洛阳朝贡,向皇帝进献大象、犀牛、明玑、翠羽、玳瑁、异香、美木、名珠、珊瑚、鹦鹉、孔雀等土珍。随之,建武十三年(37年),“日南徼外蛮夷献白雉、白兔”,这一新的藩属势力也接受了东汉的保护,自动进入纳贡体制。
随着纳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朝廷便不断的开发这些越人地区,发展农业、手工业和矿业。后来受朝廷影响和训化的地区也在进一步扩大。元和年间、延光年间、永建年间皆分别有日南“徼外蛮夷”、九真“徼外蛮夷”先后朝贡内属。沿海疆域的扩展、贡赋的增多,一方面满足了统治者的权力和财利欲望,另一方面促进了民族间的交流,有利于岭南越人地方的整体性发展。
东部海疆及东南部在东汉前期,基本上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海疆开发利用,到东汉时期,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首先在其航海技术和航海活动方面,有了突出的表现。南方和北方都已有了相对固定的航线,从今日的山东半岛和渤海湾西岸可泛舟到达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国(倭国);从闽越是可通过马六甲海峡,到达缅甸、印度和斯里兰卡,进行商品贸易,发展经济。客商将国内丝绸、铁器等运往大秦(罗马),又从对方那里贩入琉璃、象牙等奇珍异物。
海上捞采业颇为发达。东莱郡和会稽郡的百姓,入海捞贝甚丰,朝鲜半岛(牙浪郡)的邪头、遂城、海明各处出产大量斑鱼。据东汉许慎撰《说文解字》记载的鱼类有70多种,其中海鱼近20种,与西汉《尔雅》中的记载相比,品种增加了23倍,反应了海上捕捞食物的丰富。在南海还有珍珠捞采业,尤其是交趾刺史部合浦郡的居民,就曾将从海中采出的珍珠发卖到祖国各地54。这一系列的海疆资源的开发,逐渐增加了新的行业,有利于人们对海洋的了解、利用、管辖的经济生产。各类珍稀海鲜也成为了当时的贡物。
近海的煮盐业也较为普遍。辽东的平郭(今营口一带)、渔阳郡的泉州(今天津武清)、章武(今天津静海沧州)、北海国的都昌(今昌邑一带)、琅邪国的寿光、海曲(日照一带)、东牟(牟平一带)、会稽郡的海盐、南海郡、苍梧郡的番禹、高要等各地,都设有盐官,进行盐业生产。章帝元和年间因财政困难,国家实行盐铁专卖。和帝即位后废止,任民间自由生产,充分开发和利用国家地下矿产资源。盐、铁及部分矿物,也纳为当时的贡品朝奉物品之类。

东汉王朝征服匈奴而建立的贡纳体系

东汉时期,在中原外围,分布着许多大小不等、强弱各异的少数民族。东北的玄菟、乐浪(今朝鲜平壤)两郡,就近管辖着高句丽、朝鲜、秽、貊、貉、沃沮、夫余各民族。
辽东郡统领着乌桓、鲜卑等族,并有大量的乌桓人从长城以北进入代郡、云中、渔阳、右北平各郡生活。北部的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等数郡与匈奴相邻,东汉政府先是利用长城与之对抗,随之降服其南匈奴,将之内迁,后又组织各种力量消灭了塞外的北匈奴势力。西部有众多的羌人,朝廷于陇西特设护羌校尉,负责管理羌族事务,并于金城及上郡、张掖、广汉、犍为各郡,建属国都尉府,予以辖治。以濮族为主体的西南夷,分布在西南永昌等各郡,接受东汉政权的统治。活动在东部、南部和东南部的百越族,分别归属于吴郡、会稽、南海、合浦、九真、交趾、郁林等各郡。另外,东汉政权还在宏观上控制着一个广阔的西北部之藩属地带——西域,在较长的时期内,将之扩入了贡纳体系。
从西汉末年至东汉初年,由于内地出现战争,疏忽了边疆防务,匈奴乘机越过长城,进行抢掠,并与在反莽战争中崛起的北部豪强割据势力彭宠、卢方等军事集团勾结一起,以为进退之术,致“北边无宁岁”。
刘秀夺取政权之初,对匈奴采用守势,大修防御工事,增筑长城,连续于山西中北部和陕北等处,筑起了四道边墙,并皆配备了望塔和发放信号的烽火台。消极的防守并没有挡住匈奴的铁蹄,西北大部分边区陷落,居民逃散,朝廷只能支持以至帮助他们内迁。
建武二十二年(46年)以后,匈奴地方连年遭灾,赤地千里,草木尽枯,“人畜饥疾,死耗大半,单于畏汉乘其弊,乃遣使诣渔阳求和亲”,暂时停止对边塞的侵扰。
此时乌桓崛起东方,西击匈奴,使其败而北走,边疆危机有所缓解。紧接着匈奴发生内乱,自损其势。即建武二十四年(48年),呼韩邪的子孙开始了争夺单于位的斗争,呼韩邪的长孙,因愤恨蒲奴单于,便率所属南八部人马四五万之众归服光武帝,与蒲奴单于对抗。他虽接受东汉的保护与辖治,但有相对的半独立性,仍自称呼韩邪单于二世。匈奴则分裂为南北两部。
归汉的单于比的势力为南匈奴,被光武帝安置在沿边的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代郡境内,单于比本人居于西河郡美稷县(今山西离石县),督饬各分部助汉守卫边土,不时与北匈奴作战。此乃为光武帝利用其内部矛盾,实行以匈制匈之体现。北匈奴虽然依旧独立于汉政权之外,可自感其势力孤单,其嚣张气焰有所收敛,有时也派使者来汉称臣,但不是真正归附,只是一种外交手段而已。依战略的需要,北匈奴曾归还所掳汉人,并连年向东汉朝廷进献贡品,还乞求和亲。
有人向朝廷建议,乘北匈奴衰弱之际,发大兵灭之。如果光武帝采纳这种主张的话,按当时的客观条件和军事形势,一旦汉军与南匈奴联合起兵,共击北匈奴,是完全可以驱使其退到戈壁之北的。可遗憾的是光武帝之战略意图较为消极,只想利用长城将匈奴一分为二,以期在保持现状的基础上,逐步分化瓦解其势,即采取了以静待动之放任态度,于阻隔南北匈奴联络的同时,顺势防备乌桓、鲜卑的犯境,而不愿意主动出击,故而明确地拒绝了积极进军的建议。后来,广大边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北匈奴的统治者,面对光武帝软弱,逐渐无忌,自明帝初期又开始进犯东汉边境。特别是永平八年(65年)秋,北匈奴“复数寇钞边郡,焚烧城邑,杀掠甚众,河西城门昼闭”。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汉明帝于永平十六年(73年)派兵与南匈奴一起北伐,四路出击。在天山和蒲类海一带激战,取得胜利。其中总指挥窦固直接统领的一支部队打败北匈奴呼衍王,进军伊吾(今新疆哈密西)。自此以后,汉政府从战略防御转向了战略进攻。到汉章帝时,北匈奴国力衰耗,内外交困。建初八年(83年)和元和二年(85年),曾有几股北匈奴人擅离其国,入塞降汉。接着,北部和东部的丁零、鲜卑两民族及西域诸国屡屡乘其虚弱,攻北匈奴,连连大获全胜。北匈奴在此多方面的重大打击下,于是,“北廷大乱,屈兰、储卑、胡都须等五十八部,口二十万,胜兵八千人,诣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四个郡)降”,其势急转直下。
待汉和帝即位,窦太后秉权,朝廷依南单于之请,下令以大兵讨伐北匈奴,遂派遣将军窦宪、耿秉等督率汉军和南匈奴兵3万人分三路出塞。窦宪、耿秉各领4000兵马出朔方郡;南单于统领1万多骑兵出西河郡;邓鸿率沿边羌族骑兵8000人及南匈奴1万骑兵出五原郡。大破北匈奴于稽落山(今内蒙境内),招降81部众20余万人,获马牛羊大小牲畜百万头。窦宪等登燕然山(蒙古杭爱山),刻石颂功。永元二年(90年),南单于又奉命出张掖郡,攻打北匈奴,大获全胜,北单于领残部向西域逃去,继受西域都护官员班勇之军截击,再向西遁逃。永元三年(91年),窦宪又奉命领兵出击,再胜北匈奴于金微山(今西伯利亚境内)。一部分溃败之北匈奴向西逃去,进驻悦般(乌孙西北),后来辗转进入欧洲。至此,北匈奴在塞北的势力基本被消灭,北单于弟於除革建率领所剩残部仅几千人投降了汉政府,朝廷按管理南匈奴的办法统治他们。北匈奴衰落后,南匈奴“党众甚盛”,但一直没有能够恢复原有的领地,其大部分地盘被鲜卑族乘机占领。
大规模的对匈军事行动结束后,东汉政权与境内匈奴的关系成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不过,朝廷允许匈奴有相应的自治性,可以适当保持自己的组织和习俗,即单于的领户和胜兵未被打乱或改编,仍是自成体系,还可单独进行龙祭等项活动。东汉政府对匈奴的统治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宏观控制。朝廷曾于南单于府设立中郎将,代表汉中央政府驻在美稷,并带有多名幕僚和一些部队,用以监视对方的行动。而南单于的一个儿子要留京师作为人质,每年年终,由新人质换回归人质,用此协议性的担保形式来防范其离汉行为。
征服匈奴后,贡纳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按规定,匈奴每年年底运送贡品,进献给朝廷;每年分三次向已故的汉朝皇帝贡奉祭品。贡品和祭品以马、牛、羊等牲畜为主。
在接受匈奴贡品的同时,皇帝便要赏赐给匈奴统治者包括该阶层各种礼物和行政经费——按年度拨各财政援助款项。这反映了中央对地方的保护与支持关系。具体地讲,朝廷每年要“赐给匈奴使节的丝织品总数固定为1000匹,赐给匈奴贵族则为10000匹。根据一位中国朝廷官员的奏疏,公元91年这一年提供给南匈奴的物资价值100900000文”。显然,南匈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着汉政府的经济援助。

“上贡”到“止贡”的历史反思

在秦代,由于这个封建王朝过于短命,进贡的史料十分匮乏。但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措施,证明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是强有力的,由此可见,当时的贡献一定是绵绵不绝的。秦二世登极之时,曾说过一番颇有分量的话:“今始皇为极庙,四海之内皆献贡职,增牺牲,礼咸备。”(《史记.秦始皇本纪》)当时所指的“四海”,主要指域内的三十六郡,比大禹时的“九州”更广阔,包括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大片土地。在如此辽阔的疆域内能实现“皆献贡职”,实在可以称得上是极一时之盛。
对于秦王朝的二世而亡,汉初的统治者是十分警觉的。汉高祖命谋臣陆贾加以总结,陆贾在他所著的《新论》一书中明确指出:“(秦代)事愈烦天下愈乱,法愈治而奸愈炽,兵马益设而敌人愈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汉初统治者认识到:在当时条件下,只有轻徭、薄赋、缓刑,才能缓和各种社会矛盾,以利于自身的统治。这就形成了汉初统治者所谓的“黄老无为”政治思想和文景时期“与民休息”的各项措施。作为“无为”思想的体现,除了轻徭、薄赋、缓刑之外,还采取了“止贡”、“不受献”之类的办法,这应当说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起了很大作用的。
汉文帝一登极,就宣布:“令郡国无来献。施惠天下,诸侯四夷远近欢洽。”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在历史文献中,常有文帝“拒贡”、“止贡”的记载,可见其决心之大。离上述一道命令相隔二十二年,到了汉文帝后元元年,,那已是他统治的后期了,汉文帝又一次申言:“令诸侯无入贡。”
接替他登上皇位的景帝,在“止贡”上一乃其旧,又一次提出:“减嗜欲,不受献,不私其利也。”这对于巩固汉王朝的统治,增强汉初的经济实力,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这种做法也似乎影响到了后汉的统治者,后汉的第一个皇帝不止一次地发出“止贡”令。史载:“光武长于民间,颇达情伪,见稼穑艰难,百姓病害,至于天下已定,务用安静。”所谓“务用安静”,是与汉初的“黄老无为”、“与民休息”相一致的。因此,他一再提倡“勤约之风”,反对“进献”,自己则“身衣大练,色无重采,耳不听郑卫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
然而,汉光武虽然一再强调“止贡”,可下属的“郡国”仍时有上贡者。于是,在光武十三年又一次下诏止贡:“往年已敕郡国,异味不得有所献御,今犹未止,非徒有豫养导择之劳,至乃烦扰道上,疲费过所。”(《后汉书.光武帝纪》)
到了汉光武后的第三代,即汉章帝的时代,仍然严格地执行着“止贡”措施,章帝要求下属:“尔后百僚勉思厥职,各贡忠诚,以辅不逮。”(《后汉书.章帝纪》)这条史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
“贡”一般是与“品”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贡”的对象是物质性的东西,可是,这里章帝却要求臣属“各贡忠诚”,把物质性的东西提到精神的高度,要求“百僚”贡献出自己的忠诚,这不能不说是观念上的一大转变。
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其中包括“止贡”,汉王朝就显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兴旺景象。政治安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这里的辨证关系似乎是:止贡,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为了积累财富,为大规模的举贡创造条件。
史载,到了汉武帝时代,进贡兴旺起来了。“遭值文景玄默,养民五世,天下殷福,财力有余,士马强盛。故能睹犀布、玳瑁则连珠崖七郡,感枸酱、竹杖则开牂柯、越隽,闻天马、葡陶,则通大宛、安息。自是以后,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后宫,蒲梢、龙文、鱼目、汉血马,充于黄门,钜象、师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殊方异物,四面而至。”(《汉书.西域传》)这段文字,巧妙地把获取贡物,与开拓疆域,以至民族交往,结合在一起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没有疆域的开拓,就不可能有众多“外国”的“来贡”;没有民族的交往,贡物的进献也难成事实。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贡品对于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是多么重要。可以这样说,张骞通西域的意义主要不在于政治和军事上,而在于凿通了中原同西域乃至更西地区之间的通道,尔后,大量西域物品,包括葡萄、石榴、苜蓿、胡豆、胡蒜、胡桃等植物,良马、橐驼、各类奇禽异兽,以及名贵毛织品,源源而来,这些物品的进入,主要通过贡品的形式。佛教和佛教艺术,也在东汉时经过东亚地区传到西域,再通过贡经书等形式传到中国。这些,在历史上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进贡物种、数量的增加,进贡的途程也由单一的小路,变成了水陆并进。在这方面,应当说秦始皇有着不世之功。他统一全国并执掌全国统治大权之后,大搞其“整齐措施”,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整齐道路”即所谓的“去险阻”、“车同轨”。秦始皇花了很大代价修筑弛道,以秦京咸阳为中心修筑途经全国的行车大道。弛道一律宽五十步(六尺为步),(用铁椎筑土坚实,并在路旁种松树标明路线。)秦王朝虽然很快灭亡了,但秦代修筑的弛道,对陆路交通起了很大的作用,无疑也便利于陆路进献贡品。当时最著名的南海进献龙眼和荔枝,就是通过陆路的快马传递的,“十里一置,五里一侯,奔腾阻险。”(《后汉书.和帝记》)看来,陆路进贡速度要比水路快得多了。
物极必反。到了两汉的后期,中央统治者对地方及边远地区的索贡,却成了搜刮民脂民膏的一种重要手段。
据史料记载,到了东汉末年,“龙眼、荔枝及生鲜,献之。驿马昼夜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顿仆死亡不绝。”这就必然引起民怨之沸腾了。
一个名叫唐羌的人,为民请命,冒死上书,“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后汉书.和帝记》)唐羌其人的上奏引起了皇上的重视,“帝从之”,在形式上,似乎以后再也不搞劳民伤财的那一套了,而内里仍然进贡不绝。
尤其到东汉末年,达官大臣以获取大宗贡品为快事,以满足其远也填不满的欲壑。那时,“其四方调法,岁时献贡,皆先输上第于冀(梁冀),乘舆乃其次焉。吏人赍货求官请罪者,道路相望。冀又遣客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后汉书.梁统列传》)这时,将相臣僚、帝王之家,以猎取名特贡品为标的,并无代价地占为私有,那已经是末世景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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