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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5日星期日

第四章 贡品:促进世界与民族间交融的媒介


——宋辽金元时期朝贡制度

五代十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的多事之秋。在短短的半个世纪内,北有契丹活动于辽水一带,中有梁、唐、晋、汉、周五朝更迭于黄河流域,南有十国(其实是九国,一国在北方)割据于长江、珠江一带。真正是群雄突起,烽火连天。这一时期的贡品既反映了人民的某种心态,又忠诚地记录了当时的南北经济状况。
无疑,连年的征战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五代十国时期的各个急速更迭的封建王朝,最长的寿命也只有十五六年,而最短的只有三五年,真正是昙花一现。但是,每个王朝走马灯式地在历史上表演一番,都要耗去人民大宗的钱财,人们形容当时某些国家的朝政是:“衣朱紫者皆盗跖之辈,在郡县者皆虎狼之人。奸謏满朝,贪淫如市。”(《蜀梼杌卷之上》)人们向往和平、安乐、幸福的生活,在这贡品中也有所体现。在五代时期,不少地方一而再,再而三地献嘉禾,贡瑞麦,这本身体现了人民希望安居乐业的心态。而对此,有些统治者竟置若罔闻。有趣的是:公元410年,即后梁太祖开平四年,其治下的宋州贡上瑞麦,其实,那年宋州正遇百年未遇之大小之灾,人民遭受着没顶之灾,根本无所谓瑞麦可言。地方贡上瑞麦,可说是对“皇上”的讥讽和谏议(“物谏”),同时也是对安乐生活的向往和祈求。可是,这位后梁太祖对民意全不体察和理会,反而责备宋州:“贡瑞麦为上瑞,今宋州大水,安用此为!”这种“责备”既反映梁太祖的昏庸,也可说是故作姿态,真是可悲可叹!你当“皇上”的为什么不深省一下,人民为何要在大灾之年“上瑞”呢?
历史学家把五代十国时期半个世纪的分裂,看成是走向统一的前奏。这是有道理的。那些“代”和“国”活动的空间有限,有的仅占现今的一省之地。为了求得生存,除了上述某些统治者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外,大多数“国家”的统治者都还是在奋进中求生存的。中原地区的后周废除历代传下来的“租牛之课”,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又将域内的寺院中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废为居民,达三万三千多所。铜佛像也一律毁掉,改铸为钱。南方的吴越修造了很多圩田。偏据湖南一隅之地的楚国为了发展经济,从湖南到河南的交通要道上设置邸务,卖茶取利,又不收商税,招徕各方商贾。五代十国时期的奇特现象是:一方面是空前的战乱,另一方面又是经济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致使南北各地的交流大为加强了。当时地处北地的契丹,在五代十国时数十次地向中原地带的统治者贡马及其他物品,当然,中原地区也对契丹有所回贡。南方的十国,也多次向中原地带进贡,贡物则多是南方较为先进的手工艺品及其土特产。公元926年,南方的吴越国一次就向中原的后唐进贡绫万疋(匹)。公元951年,南方的南唐向中原的后周进贡了大量的紬绢、海味。同一年,南方的楚三度向后周进贡大宗乳糖、白砂糖、新大麦面、枕子茶等物。公元956年,南方的南唐向后周进贡绵綺绫罗、御衣、犀带、茶茗、牛酒等。这样你来我往的互贡,事实上为宋的统一创造了条件。
宋代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宋统一全国后,宋太宗曾要求江南、两浙、荆南、岭南、福建诸路州郡的长吏,令其劝民杂植栗、麦、黍、豆,缺少这类植物种籽的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则令广种秔稻(《宋史·食货志》)。这就用官方命令的形式推进了南北经济的交流。同时,宋代手工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用煤冶铁的作坊很多,丝绸技术大大提高,瓷器制造进入了一个新水平,产品适销日本、朝鲜、南洋诸国,印度以及阿拉伯、叙利亚、埃及等地。造纸业和活版印刷也大有发展,在此基础上,商业大大发展了。反映商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的纸币也出现了。当时名之为交子。这必然给宋代的贡品制度以深刻的影响。
宋代的贡品具有极大的贡品化趋向。在以往,贡品基本上是具体的实物土特产。因此,贡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称为“土贡”,意思是说以土产为贡。“土贡”在当时自有它的合理性。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也只能如此。但是,土贡也有它的弱点,或者说它的不足之处。南漕北运,颇费时日,又实为难事,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重大浪费,百姓也每每为进贡所苦。因此,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贡”色彩日趋淡化,这也是符合经济发展之大势的。宋代在“土贡”淡化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这表现在以金银这种一般等价物的进贡以取代“土贡”上。我们不妨以北宋初年为例来作此分析。
961年(宋太祖建隆二年)   荆南贡黄金
                              李煜贡金银器
962年(宋太祖建隆三年)    李唐贡金银
963年(宋太祖建隆四年)    荆南进助宴金银
                              泉州贡白金
                              吴越进郊祀金银
965年(宋太祖乾德三年)    回鹘贡金银、团玉
967年(宋太祖乾德五年)    荆南节度使贡金银
970年(宋太祖开宝三年)    桂阳贡白金
在短短的十年间,贡金银者有十数起之多,还不包括史籍末录者。这里看来有一个特点:在这些贡金银的州郡中,与国都汴京近在咫尺的一个都没有,就是说它们大都离宋都城较远的地方。这说明了,离京城近的地方,贡品比较易于运输,因此,仍然可以进贡土特产(当然也不排斥金银),而上述那些地方,有的远在东南(如吴越、泉州等),有的远在西周(如荆南),有的地处新疆(如回鹘),都在千里之外。这些地方,除了按惯例仍然贡一点有特色的土产外,也就比较多地让他们进贡金银及金银制品了。
应当指出的是,这只是一种新的迹象——一种趋向于进步的迹象,但从总体而言,在整个封建社会中,贡品的主要形式还是土特产。
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是商人阶层的勃起。进贡,在封建社会里,不只是一种经济现象,还是一种政治现象和文化现象。商人阶层在经济上有了一定实力后。必然要求在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于是也就有了进贡之举。过去,进贡的主体都是州郡的行政首长,或外族的头领,但一到宋代,也有部分商人跻身于进贡行列之中了。这就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封建统治者的青睐。1020年(宋真宗天禧四年),李仕衡,秦州大官僚兼大商人,一下进献栗五十万斛。又外加三十万斛餽京西,又贡丝锦、缣帛各二十万。贡品的数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如此以个人名义进献的巨贾,在宋代还有一些。可见,这不是一种偶然的历史现象。
到了北宋末年,随着高层统治层的腐败,进贡越来越成为满足统治阶级私欲的手段。著名小说《水浒传》中,讲到了“智取生辰纲”一事,这倒是实有其事的。1111年(宋徽宗政和元年),《宋史》上有这样的记载:“至政和中始极盛,舳舻相衔于淮、汴,号‘花石纲’。”“所贡物,豪夺涣取于民,至发不少偿”,“士民家一石一木稍堪翫(玩),即令健卒直入其家,用黄封表识,来即取,使护视之,微不谨,即被以大不恭罪。及发行,必拆屋墙以出。”“尝得太湖石,高四丈,载以巨舰,役夫数千人,所经州县,有拆小门、桥梁、凿城墙而过去。”这大概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直到宣和七年(1125年),金军长驱南下,宋政权难以维持下去了,徽宗才下罪己诏。由此可见,贡品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象一面镜子一样,是可以照见当时的政局和社会风尚的。
在北宋时,有宋辽之对峙,在南宋时,有宋金之对峙。到了元代,又有蒙汉之间的某种矛盾和斗争。但是,从历史进程看,中华民族内部的融合始终是一种历史的大趋势。这也可以在贡品上得到引证。
在宋辽对峙时,辽与宋统治领域内的山东、河南、山西、河北、北京、天津、陕西、甘肃等地有着广泛的联系,甚至互有贡品往还。在宋金对峙局面下,宋金间的战事接连不断,可是,金国统治者对宋代的先进文明十分重视,甚至让臣下进贡反映中原地带文明的经书。1183年(金世宗大定二十三年),“译经所进所译易、书、论语、孟子、老子、杨子、文中子、刘子及新唐书。”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金统治者回答得十分坦率明白:“正欲女真人知仁义道德之所在耳。”这是条十分珍贵的贡品史料,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宋金对峙时代的种种现象,看到争战背后融合的一面,到了元代,元统治者为了缓和民族矛盾,于1282年(元世祖至元十九年)有“诸路贡儒”的记载(《元史》),就是要求各地(诸路)都进贡儒生(学者),这无疑也是促进民族融合的一个重大措施,是很值得历史研究者加以大大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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