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议中国贡赐丝绸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国拥有上下五千年的辉煌历史,在衣食住行方面,中国人将衣着放在了第一位,不仅衣着代表了礼仪文明,而且也充满了中国人的衣着文化。中国的衣着文化,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还象征着等级的区分、官职大小的识别。随关大唐王朝实行高度的开放政策,曾经迎来了中西交流史上的一个最为灿烂的时代。在大量的外国人、外族人涌入中国朝贡、经商、传教、谋生的同时,各种各样的外域文化也潮水般地涌进这洞开的国门,南亚的佛学、医学、历法、语言学、音乐、雕塑、绘画,西亚世界的祆教、景教、摩尼教、伊斯兰教、医术、建筑艺术,中亚的音乐、舞蹈,以及各种珍奇物品,都进入唐人的生活和视野当中。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国的丝绸走向了世界。一条丝绸之路缩短了中国与世界的距离。
面对开放带来的新格局,中国古人的态度,一是兼容并蓄,允许异质文化自生自灭,互相渗透;二是进行合理的遴选和抉择,那些对中国传统文化有补阙作用的,与中国文化有亲和力的东西,或被全盘吸收,或进行改造、扬弃,将其植入自己的文化体系之中,弥补自身文化的不足。
辉煌灿烂的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在继承前代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外来文化的营养而成就的。
隋唐时代的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礼仪、政刑、典章制度,在条贯和折衷隋以前数百年的历史遗产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成熟的社会运行体制,这构成了盛唐文明的基石。而在宗教和音乐、舞蹈、杂技、绘画、雕塑等艺术领域,以及在衣着和实用器物等方面,中国人都要广泛地吸收了通过西域、草原各族和南海传来的中亚、西亚和南亚文明的成果,在共存与融合中使中华文化更加丰富多彩。
从隋唐五代时期起,大量的外国物品从西域“丝绸之路”这条亚欧大陆桥和海道上输入中国,极大地丰富了隋唐五代人们的物质生活,对当时物质文明的高度繁荣,起到了补阙作用。
外来物品输入中国,主要方式是进贡与贸易。
隋唐五代,外国使臣来华,除进行朝贡、请求册封、乞师御敌等政治活动外,一般都要带一些象征性贡物进献给中国皇帝,皇帝也要回赐中国土物,所以这种进贡实际是当时国际贸易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是中亚昭武九姓胡商,往往以贡使的面貌出现,“以献为名”,借贡行贾。
另一种中西交流就是民间驼队、海船商人进行的贸易。
从外国输入中国的商品,当时主要是珠宝、香料及各种珍奇动植物、实用器物等。如:
拂秫出产的玻璃、琉璃、珊瑚、海西布;
阿拉伯地区出产的乳香、苏合香、蕃栀子、玛瑙、珊瑚树、蔷薇水、驼鸟、椰枣;
印度、斯里兰卡、尼泊尔出产的胡椒、白豆蔻、郁金香、沉香、天竺黄、天竺桂、波棱(菠菜)、酢菜、浑提葱;
东非沿岸地带出产的龙涎、象牙、犀角、玳瑁、狮子、斑马;
中亚特产康国狮子、狷子、郁金香、红盐、黑盐、石蜜等等。
西方诸国的一些生产技术,同时也传入到中国,如印度的制糖法,就是在唐太宗时,由摩揭陀输入的。
五光十色的海外产品和贡物,纷来沓至。外来物品会在当时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和关注,主要是唐人的猎异、猎奇心理非常强烈。中国人的服饰习惯,也在默默地接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如北方、西北方草原朝贡的皮革制品和裘皮;南方国家的朝贡的象牙、药材、香料;西方的宝石、纺织品、玻璃以及舞女(胡姬),这些都是唐人非常渴望得到的。
正是通过如此多的奇珍异物,激发了人们的想象力,甚至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生活模式。大唐文化随着经济的勃兴,自然也就得到了巨大的推进发展,并影响了后世。
衣食住行,衣为先。纵观中国的服饰发展历史,也能理清中国古代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与社会发展的脉搏,从中体验到服饰不只是物质的,还包含了丰富的蚕桑、棉花种植;织造与印染;设计与加工等非物质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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