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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

明清贡品经济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双向发展



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经济高度发展的时期,同时也是商品货币经济进一步得到发展,并在手工业部门中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时期。中国社会正发生着急剧的变化,与这种变化相应的是中国贡品制度上的诸多变化。
明朝代元以后,立即向安南、朝鲜、日本、占城等周边国家派遣使节,向各国宣告明朝的建立,强调以前中国正统被胡人窃据百年,现在明朝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成为正朔所在,招徕各国来明朝朝贡。
明朝对外政策的当务之急就是不仅是要取得周边各国的承认,而更重要的是要取代元朝的地位,建立自己的朝贡体系。
建立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是汉代以来的一直沿袭的基本格局,明朝不能自外,这关系到明朝正统地位的确立。但以什么样的方式建立朝贡体系,明太祖针对当时面临的内外形势,选择了明朝独特的道路。
明朝建国后的形势概括而言,就是“南倭北虏”,海疆不靖。明朝虽然取代了元朝,但是蒙古势力在塞北还十分强大,长期与明朝对抗,经常侵扰边境。明太祖朝即多次出兵征讨,明成祖即位后,五次亲率大军出征塞北,仍然未能完全征服蒙元势力。可以说,蒙古的威胁终明朝之世都未能解除。所以北方成为明朝的军事重心。
海疆不靖主要是因为两种势力的侵扰。一是元代以来的倭寇,二是张士诚和方国珍残余势力。
倭寇起于十三世纪末、十四世纪初,当时日本正是南北纷争的时期,很多武士在兼并战争中失去军职,成为浪人,一部分人在中国沿海专事劫掠的日本浪人,与中国民间海商及海寇势力像结合,形成的流寇集团,自元末以来侵扰中国边境,成为中国的一大祸患。
张士诚和方国珍都是元末兴起的割据势力。张士诚割据于苏州地区,方国珍盘踞于宁波地区,都曾经与朱元璋对抗。他们都是政治上的反明势力。
在重建朝贡体系的目标和上述的形势下,明太祖对蒙古主要以武力防御,对其它国家则以和平的方式建立朝贡关系。明太祖用经济手段建立朝贡关系的方法就是规定朝贡贸易为唯一合法贸易,严厉禁止民间海外贸易的政策。
明朝是当时亚洲世界中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周边各国对其有强烈的经济需求,禁止民间海外贸易,就使朝贡贸易成了各国获得明朝物资的唯一途径。
为了更好地朝贡贸易吸引各国向明朝朝贡,杜绝伪冒官方朝贡使节获得贸易利益的行为,明朝还实行了勘合贸易制度。
明朝规定了朝贡国家,当时有入明朝朝贡资格的国家有:高丽(朝鲜)国、暹罗国、琉球国、占城国、真腊国、安南国、日本国、爪哇国、琐里国、西洋琐里国、三佛齐国、浡泥国、百花国、览邦国、彭亨国、淡巴国、须文达那国等十余国,称为“朝贡诸国”,载入《明会典》,具有向明朝朝贡的资格。
明朝还规定朝鲜国、日本国、大琉球国、小琉球国、安南国、真腊国、暹罗国、占城国、苏门答喇、西洋国、爪哇国、彭亨国、百花国、三佛齐国、浡泥国等十五国为“不征诸夷国”,表示不对这些国家用兵。
朝贡诸国大多与明朝建立册封关系。但是实际的朝贡国家和加以册封的范围都远不止于上述的朝贡诸国。
明朝对各朝贡所赐封号及敕书,明朝的角度而言是秩序规定,各国向明朝朝贡时只能用明朝颁赐的官爵,而不能用自署的名号。所以不论朝贡者有多少称王者,明朝皆不听其自号,回赐敕书只给一敕。
不在朝贡诸国名单中的国家自然就没有入明朝朝贡的资格。
对于朝贡国而言,入明朝朝贡是有厚利可图的,因而以朝贡之名来明朝的有真正的贡使,也有商人鱼目混珠,为了防止商人伪冒及限制朝贡规模,明朝用勘合作为朝贡贸易的凭证。勘合制度始行于明太祖洪武十六年(1383)。首先颁发勘合的是暹罗国,以后逐渐推行到其它朝贡国。明朝颁发过勘合的国家有暹罗、日本、占城、瓜哇、满剌加、真腊、苏禄国东王、苏禄国峒王、柯枝、浡泥、锡兰王、古里、苏门答剌、木麻剌等。
为了在预防和打击倭寇等海上侵扰势力的同时,保持朝贡体制和平运行,明太祖推行严厉的海禁政策。朝贡贸易与海禁政策相互维持,确保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的运行。
在宋元时期主要管理商业贸易的市舶司,在明代成为了维持和执行朝贡贸易的机构。最初设在太仓,后分设于广州、泉州、宁波三地。所以,市舶司贸易就等同于朝贡贸易,是唯一合法的:“贡舶者,王法之所许,市舶之所司,贸易之公也。海商者,王法之不许,市舶之所不经,乃贸易之私也”。
明朝依靠以上的措施建立了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秩序。一方面是明朝派遣使节四处招徕。另一方面各国也纷纷派遣使节来明朝朝贡。明太祖朝基本完成了朝贡体系的重建。明朝维持这个朝贡体系的方式还是朝贡、册封、行年号、颁历日等活动。但明确规定了各国朝贡的次数和朝贡路线,是明朝朝贡制度新的特点。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明成祖即位伊始,便广泛派遣使节出使,仅永乐元年一年之内,就多次派使节出使了朝鲜、安南、占城、琉球、真腊、爪哇、暹罗等国。除了派往朝鲜和东南亚的使节外,还派陈诚、李达出使西域,侯显出使尼八剌(尼泊尔)、榜葛剌(孟加拉国国国国)等西南诸国,海童出使蒙古等。郑和下西洋是这一系列出使中规模最大、次数最多、影响最大的活动。
郑和下西洋活动从1405年开始,到1433年终止,前后七年。规模巨大,其宝船长44丈、宽18丈,最多的时候,一次出使有宝船62艘,其它船只达200余艘,人员达27800人。达到的国家有三四十个。
郑和使团与各国交往中履行的是明朝朝贡制度的礼仪,主要活动有:
1、宣读明成祖赐各国国王和首领的诏谕,读罢,赏赐带去的金银、丝绢等物;
2、调解各国纠纷。
3、通过交换或进奉带回大量海外物品,包括珍宝和异兽(猫睛、珊瑚、大珠、麒麟、白象、天马、神鹿、狮子、花猫鹿、金钱豹、驼鸡、白鸠等)。
4、带回和促成海外诸国赴明朝贡。明成祖一朝,海外诸国赴明朝贡318次,平均每年十五次。曾有满剌加、苏禄、浡泥、古麻剌朗四国十一个国王先后七次亲自到明朝朝贡,还有三个国王死在了中国。
5、打击海外的中国私商集团。
从明初以来的对外政策,到明成祖的遣使活动,可以看到,郑和下西洋是维护和扩大朝贡体系的重大举措。或者说,郑和下西洋本身是明朝政府开展的朝贡贸易活动。朝贡贸易的性质使郑和下西洋不是追求商业利润的活动,而奉行“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观念。郑和下西洋作为由国家组织的大规模的主动经营海外的活动,在中国古代是绝无仅有的,在当时和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明朝时期的朝贡贸易,进一步成为连结汉民族和各少数民族关系的纽带,甚至是加强了与世界经济的联系。
清朝与明朝一样,也规定了各朝贡国的朝贡期限,如朝鲜每年一贡,琉球两年一贡;朝鲜除了每年一贡外,在圣节、元旦、冬至三大节时也来朝贡,实际正常的朝贡是一年四贡。各朝贡国中安南是六年两贡,暹罗三年一贡,苏禄五年一贡,南掌初定五年一贡,乾隆时又改为十年一贡。
西方殖民诸国中唯有荷兰与清朝建立了朝贡关系。1656年清朝规定荷兰国八年一贡,康熙朝经过荷兰的请求,该为五年一贡。除了一年或数年一贡的常贡外,也有以其它名目进贡的情况。
清朝也规定了各朝贡国的贡道。朝鲜国贡使渡鸭緑江入境,由鳯凰城陆路至盛京,入山海闗赴京师。琉球贡使由福建闽安镇,苏禄由厦门,西洋由广东澳门,暹罗由虎门,荷兰贡道由广东,后改为福建,都经海路入境。安南则由广西太平府,缅甸由云南永昌府,南掌由普洱府,都由陆路入境。朝贡国入境后由所在各省巡抚填给勘合,进京后由兵部照原勘合换给,归国时使用。
清朝对朝贡使团的人数也有限制。顺治时规定由陆路进贡的各国使团每次不得过百人,其中只许二十人进京,其余人员留在边境。由海道进贡的各国使团每次不得过三艘船,每艘船不得过一百人,其余以接贡、探贡等为名而来的船不许入境。三艘船之内,清朝不对其征收关税。
以上只是一般的规定,其实各国及不同的时期并非完全相同。
1654年清朝规定琉球国进贡人数不得过百五十人,允许进京的正副使从人为十五名,其余留在边境等候。
朝鲜国的贡使则规定为有赏和无赏,其中书状官一人、大通官三人、护贡官二十四人,这些属于使官,当然属有赏之列,从役中有赏的人只限三十人,无赏的从役则不限制人数。
南掌国和缅甸国进贡人数都不得超过一百人,赴京人数限制为二十人。
1665年清朝还规定暹罗正贡船二艘,补贡船一艘,正贡船许二十人进京,补贡船许六人进京。1667年又规定暹罗国进贡,使团规模不得过三艘船,每艘船不得过一百人,进京人数限制为二十二人,其余人等留在边境等待,由清朝供给口粮。
1668年规定安南朝贡贡船不得超过三艘,每艘船不得过一百人,进京人数不得超过二十人。
西洋国入贡使团正贡船一艘,护贡船三艘,每艘船不许超过一百人,允许正副使及从人二十二名进京,其余人员留在边境,由地方官供给食物,加以看守。如从海路而来的荷兰,每次朝贡使团人数不得过一百人,进京人数限制在二十名,其余都留在广东,由当地官员严加防卫,等进京使节返回,一同遣还,不得久住海边。
我们通过清朝与朝鲜、琉球、安南间的朝贡关系,略以管见清朝宗藩关系的具体形态。
努尔哈赤反明时,朝鲜站在明朝一方,并出兵配合明朝抗击女真。1627年,后金军侵入朝鲜,朝鲜国王李倧被迫与后金议和盟誓,双方结为兄弟之国。
当后金要求朝鲜借船帮助攻打明朝时,朝鲜国王李倧却说“明国犹如我们的父亲。帮助别人攻打父亲的国家,怎么可以呢?”于是拒绝借船。
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朝鲜虽遣贺使,但拒绝清朝称臣纳质的要求。皇太极亲率大军出兵朝鲜。李倧被迫投降称臣。朝鲜与清朝的宗藩关系正式确立。
清朝要求朝鲜停用明朝年号,交出明朝颁赐的诰命册印,改奉清朝正朔,每年有“年贡”,年贡外每年还须于万寿节及中宫皇子千秋、冬至、元旦及诸庆吊事之时,包括皇帝登位、去世等重要活动,遣使朝贺,遣质子入清,清朝有征伐时朝鲜须调兵扈从等等。此后,朝鲜严格地遵守了奉清朝正朔的入朝进贡、接受册封、行用年号等各项规定。
清朝规定的朝鲜的常贡每年有圣寿、冬至、元旦三大节,与宋代相比,增加了冬至朝贺。此外,朝鲜每年还须特别派遣一次贡方物使,称年贡或正贡。
直到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规定:朝鲜为完全无缺独立自主之国,才废除了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
1646年,清军占领福建,该年琉球朝贡明朝的使节到中国,清朝认为他们尚未交出明朝颁赐的册命敕印,不能册封其国王。直到1654年琉球遣使来贡,上缴明朝颁赐的敕印,清朝遣使赴琉球,正式册封其王为琉球国中山王,赐给王印,并规定贡期为二年一贡,进贡人数不得逾一百五十名,许正副使二员及从人十五名入京,使团其余成员留在福建待命。
此后琉球国国王嗣位,都先派使节请朝命,清朝派使节持敕命前往册封,赐给驼纽镀金银印,其国主才能称王,正式册封以前称世子、权国事。
琉球对清朝也如明朝一样,履行奉正朔的朝贡、册封、行年号等各项规定。而且与明代一样,琉球中山也派臣僚子弟到北京学习。
琉球国小而贫,逼近日本,本来依靠中国为声援。清朝晚期,国势衰败,日本不断加强对琉球的侵扰,最终于1879年灭亡了琉球国,改琉球为冲绳县。清朝总理衙门以日本灭我藩属国责问日本,日人不予理睬。
清朝与琉球的朝贡关系也随之终结。
清朝与安南也建立了宗藩关系。1659年黎维祺遣使向清朝朝贡,自称安南国王。1663年康熙皇帝册封黎维禧为安南国王,赐镀金驼钮银印。安南国按照册封制度,未册封前对清朝称权安南国事,册封后称安南国王。康熙皇帝册封黎维正为安南国王后还亲笔御书“忠孝守邦”四字赐之。元朝建立也与清朝保持了宗藩关系,并议定安南贡期为两年一贡。直到法国占领安南,清朝与安南的宗藩关系才告终止。
纵观明清时期的中国朝贡制度,基本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贡赐互动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和谐团结
宗藩朝贡体制下的中国各民族不断融合,交流往来日益增长,经济、文化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贡品文化成了民族和谐的纽带。
这里值得特别一提的是,汉藏关系在宋代一度有所淡化,而到了明代,关系的密切程度不但有所恢复,而且大踏步地前进了。汉藏关系在唐代更是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这种发展充分表现在:西藏政教领袖对明中央政府的联系采取了主动的态势,这在进贡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汉藏一家的观念,经过几个世纪的考验,已树立起了认同意识。
明建立没多久,1393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西藏的朵甘部族就向明政府贡马,表示对这个新生政权的支持。
1412年(明成祖永乐十年),西藏的大乘法王历尽千辛万苦,来到了明王朝的京城,贡上佛像和佛祖的舍利。这在汉藏关系史上是有重大意义的。
1579年(明神宗万历七年),西藏阐化王又来贡,向明王朝贡画佛、铜佛、铜塔、藏刀、甲胄等。到了清代,这种关系更加坚定和稳固了。这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清对西藏局势采取了稳定政策,清政府对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进行了果断的平定,并派选颇罗鼐经理西藏事务,又在西藏设置了两个驻藏大臣。驻藏大臣的设置,标志着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进一步加强了。另一方面,西藏一些有远见卓识并深明大义的政教领袖,坚决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
早在清王朝创立之前的1639年(清太宗崇德四年),达赖、班禅就联名贡献方物,并称太宗为“曼殊师利大皇帝”,“曼殊” 者,“妙吉祥”之谓也。使节达到盛京,太宗亲率五大臣迓迎于怀远门,这是清和西藏亲善之始。
1647年(清世祖顺治四年),也就是清王朝刚建立的第四年,达赖和班禅大师就向清中央政府献上金佛和念珠。这种明显带有宗教色彩的进贡,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而且,当时的达赖亲自到京,“讽念经咒,以资福佑”。过了六年,即顺治十年,清朝中央政府就封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恒喇达赖喇嘛”,正式确立其在西藏的地位,此后,历代达赖喇嘛要经中央册封,已成为定制。比之稍后一点,中央又册封了班禅。
可见,中国朝贡制度下的贡赐互动对联结汉藏,以及汉与其他少数民族关系上起了很大作用。
二、贡赐互动推进了中国与世界的交流
有一种观念显然是错误的,似乎在中国历史上,中华民族历来是崇尚闭关自守的。事实却如孙中山先生正确指出的:“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开放的民族。”除清末外,明清时期的开放,应当说是空前的。明清时期贡品的地域范围比历代都大。那时的贡品,不只来自南洋,还有不少来自西洋。贡赐互动推进了中国与世界的交流。
当时通过南洋这个口岸,中国与更广阔的地域加强了联系。那时南洋进贡的物品,往往带有一个“洋”字,这些物品实际上来自西方的转手货。比如:
1783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一年)暹罗(泰国)贡西洋毡、西洋红布;
1787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二年)缅甸贡洋布;
1790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暹罗进啰啰呢(荷兰出口)。
1795年(清高宗乾隆六十年)缅甸贡洋枪。
十分明显,这与前几个朝代南洋向中国的贡品,是有明显区别的。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贡品和贡品文化,把中国进一步推向世界。在这一时期,走进贡国的名单中,出现了不少对中华这个泱泱大国来说还相当陌生的国名,如:荷兰、英吉利、法兰西、美利坚等等。这种用贡品把中国与西洋串连起来的速度应当说是很快的。
1613年(清圣祖康熙二年),和兰(荷兰)贡刀、剑、马。1670年(清圣祖康熙九年),义国(意大利)贡金刚石、珊瑚等,还有丁香、金银花露、大玻璃镜。
1694年(清圣祖康熙二十三年),俄罗斯入贡。
1719年(清圣祖康熙五十八年),英吉利入贡。
1727年(清世宗雍正五年)葡萄牙贡方物。
1764年(清高宗乾隆二十九年),西洋贡铜人十人,能演《西厢》。
1889年(清德宗光绪十五年),英吉利贡自鸣钟。
1901年(清宣统元年),日本贡《日本开国五十年史》。
通过上述进贡,中国人的眼界,从一定程度而言被打开了,而西欧国家也开始对中华帝国有所接触了。
三、贡赐互动正朝着贡品交换和世界贸易转化
必须指出,明清时期的中国贡品制度,由贡赐互动正渐次商品化了,实际上已成了国际贸易的一种方式与手段。
当时,日本进贡船不断航行于海上,目的就是来换取中华的物产,交换基本上是等价的。
朝鲜从1637年至1850年的213年间,曾以各种名义向清廷派了615个进贡使节团,平均每年达2.85次,它表面上是“朝贡”而来,实际上“朝贡”与“回赐”所得是相当的,这显然也是属于商品交易了。
明清时期,正是西方资本主义进行野蛮的原始积累,并得到初步发展时期,这也反映在这一时期世界各国对中国的贡物中。
明代在与南洋的交往中,还出现了大宗的贡黑奴这种奇特现象。
1378年(明太祖洪武十一年):“彭亨(马来亚)贡番奴。”
1381年(明太祖洪武十四年):“爪哇贡黑奴。”
1382年(明太祖洪武十五年):“爪哇贡黑奴。”
1388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一年):“暹罗(泰国)贡番奴”;“真腊(柬埔寨)贡象奴二十四人”——指专门饲养大象的奴仆。
1406年(明成祖永乐五年):“婆罗(文菜)贡黑小厮”。
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资本家把黑人当作可随其摆弄的物品。因此,就把他们当作贡品送给了中国的统治者,这在他们看来,是顺理成章的事。而从人道角度看,这是世界历史上极其暴虐可悲的一幕。
四、中国贡品成为世界国礼的历史转变
清代末年,为了抵御欧风美雨的侵袭,清政府禁止天主教的传布,并实行了严格的海禁。《粤海关志·卷十七》曾有记载:“禁佛郎机人不许入广东省会,荷兰之入贡亦只令在馆贸易。”
18世纪后期,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已有相当发展,广州一口通商不能满足其对华贸易的需要。英国决定派遣使团访华,通过与清王朝最高当局谈判,取消清政府在对外贸易中的种种限制和禁令,打开中国的门户,开拓中国市场。同时,搜集有关中国的情报,估计中国的实力,为英国资产阶级下一步的行动提供依据。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马戛尔尼使团以为乾隆帝祝寿的名义来到中国。这是到达中国的第一个英国外交使团,也是中英之间最重要的一次早期交往。
对于祝寿纳贡而来的马戛尔尼使团,清政府最初是持欢迎态度的,并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视。
乾隆皇帝认为英使远涉重洋,前来祝寿,“具表纳贡”,实属好事。为此他连颁数道谕旨,亲自确定了体恤优礼的接待方针。他不仅破例允许使团从天津上岸,而且命令沿海各省地方官做好接待工作,还向使团提供一切免费供给。
乾隆五十八年六月(17937月),马戛尔尼使团到达天津。钦差大臣徵瑞亲赴天津接待。
此时乾隆皇帝正在热河行宫(今承德避暑山庄)避暑,于是决定由徵瑞护送使团,经北京赴热河谒见皇帝。
然而,外交接触尚未开始,礼节冲突便已发生。清朝建立之后,世界格局已发生急剧变化,但中国仍固守着传统的天朝观念和朝贡制度。清代前期,在中国与欧洲国家的外交往来中,觐见中国皇帝的礼仪成为一个极大的难题。
清政府要求英国使臣按照各国贡使觐见皇帝的一贯礼仪,行三跪九叩之礼。
英使认为这是一种国家屈辱而坚决拒绝。
礼仪之争自天津,经北京,而继续到热河。乾隆皇帝闻讯,勃然动怒。下令降低接待规格。
在今人看来,祝寿纳贡礼仪问题属于形式,当时却成了中外交往中难以逾越的障碍。
因为,中国素称“礼仪之邦”。在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礼”具有突出的地位。在各种礼仪中,君臣之礼尤为重要。臣民必须匍匐于君主脚下,向君主行跪拜礼被视为是天经地义,是对君主至高无上地位的承认和服从。
中国又始终以“天朝上国”自居,历代的统治者都制定了一套繁复的朝贡礼仪。朝贡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礼仪,才能表明其“向化”的诚意。
乾隆时期,清政府对当时欧洲各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近代资本主义的历史性进步恍如隔世,把西方各国仍然视为“海夷”。他们不假思索地称马戛尔尼为“贡使”,称他们带来的礼品为“贡品”,要求他们遵从中国礼制。
西方人也注重礼仪,但礼仪要体现平等、民主和自由,国与国之间也应该是平等的礼节。作为西方第一强国的英国使臣,当然不会以一个纳贡国向中国皇帝下跪叩头,于是西方文化向中国传统文化发起了猛烈冲击。
由于中英双方都不肯迁就让步,谈判几近破裂。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五十八年八月(17939月),83岁的乾隆帝在热河避暑山庄接见并宴请了英国使团,接受了英使呈递的国书和礼品清单,并向英王及使团回赠了礼物。
  清政府认为,进贡和祝寿已毕,英国使团的任务已经完成,应该打道回府。但是,在将英王国书译出后,他们才如梦初醒,知道英国人祝寿的背后是要求使臣驻京和扩大通商。马戛尔尼则急切要求和等待谈判,他向清政府提出了6项要求。
  这些要求一部分是属于希望改善贸易关系的正常要求,一部分则具有殖民主义侵略性。清政府理应认真研究和区别对待。可是,清政府却简单地一概拒绝,将英国的6项要求全部斥为“非分干求”,断然关闭了谈判的大门。于是,在没有举行谈判、没有完成使命的情况下,英国使团踏上了归程。
  清政府之所以会采取这样的行动,主要是对外部世界毫无了解,既没有近代国际交往的经验,也不认为有建立经常性外交关系的必要,而是沉湎于“天朝上国”的自我陶醉之中,满足于自然经济结构下“无求于人”的状态,正如乾隆帝所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同时,也惟恐外国人与中国各阶层接触频繁,将后患无穷,危及其统治。因此,要“杜民夷之争论,立中外之大防”。
  清政府断然拒绝英国的割地要求,明确宣布:“天朝尺土俱归版籍,疆址森然,即岛屿沙洲,亦必画界分疆,各有专属。”这是完全正确的。它维护了国家的主权,抵制了殖民主义的侵略。但是,清政府不愿打开中国的大门,闭关自守,又使中国失去了一次了解世界、扩大经济文化交流、推动社会前进的历史机遇。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英国政府又派遣以阿美士德为首的使团前来中国。
  使团来华之后,觐见清帝的礼节又成了争执的焦点。嘉庆帝要求必须行三跪九叩之礼。阿美士德本人对此并无定见,他向两位副使征求意见。埃利斯认为必要时可以妥协,遵从中国礼制。斯当东则坚决反对。由于斯当东曾来华访问,又一直在东印度公司任职,是“中国问题专家”,他的意见实际上又代表了东印度公司董事会的看法。因此,阿美士德采纳了斯当东的意见,坚决拒绝行跪叩礼。
  清朝负责接待的大臣反复向使臣劝说,甚至以停止入觐,饬令回国施加压力,都毫无效果。嘉庆帝又派理藩院尚书和世泰、礼部尚书总管内务府大臣穆克登额二人为钦差大臣,赶赴通州,再行劝说,并以76日作为最后期限。
不知和世泰等人出于何种动机, 75日,在嘉庆帝规定的最后期限的前一天,他们竟联名上奏:“该贡使等仰荷天恩,至诚感服,奴才等随令其演习礼节,起跪不甚自如,勉力尚堪成礼。”76日又含糊其词地奏报:“奴才等会同演习,该贡使等礼节尚未如仪。奴才等现仍设法开导,俟遵照行礼,即行奏闻。”
嘉庆帝以为英使妥协了,“恭顺可嘉”,下令和世泰等带使臣入京,并钦定了使臣的活动日程。
然而,事情的真相是,所谓演习礼仪完全是和世泰等人的凭空捏造。英国使臣不但没有演习礼仪,而且连类似的口头表示也没有。
为了蒙混过关,和世泰决定让使臣头天晚上由通州出发,连夜奔波赶到北京,第二天清晨在圆明园正大光明殿朝觐。那时,使臣一定疲惫不堪,行礼时,派员带领,连拉带拖,草草成礼。
不料,阿美士德识破此计,到达圆明园后,以礼服未备为由,拒绝入内觐见。而此时清朝的王公大臣早已穿戴齐全,集合等待。
嘉庆帝也准备御殿受礼,并传旨召见使臣。
此时的和世泰无法应对,谎称:“正使病倒,不能觐见。”
嘉庆帝传旨召见副使。和世泰又称:“副使亦病,俟正使痊愈后一同觐见。”“天朝”皇帝的尊严受到了戏弄。嘉庆帝勃然大怒,谕令使臣即日回国,和
世泰等人严加议处。
后来,嘉庆帝了解到一些内情,怒气稍减。为了给英国国王保留一点面子,他下令加恩追收使臣带来的地图、画像等礼品,回赠英王白玉如意、翡翠玉朝珠等礼物,并令广惠伴送英使,所经各省俱派官员沿途照料。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嘉庆帝派遣大臣给使团送去一份给英王的敕谕,明确指出:“嗣后无庸遣使远来,徒烦跋涉。”
阿美士德使团被逐出京城后,按照嘉庆帝指定的回程路线,经直隶、山东、江苏、安徽、江西5省,历时4月,抵达广州。他们在广州逗留了20天,然后从澳门启航回国。
阿美士德的访华以失败而告终,而且比马戛尔尼的失败更惨。他到达了北京,却连皇帝也没有见到。因此他不仅没有完成英国政府的使命,而且连提出要求的机会也没有。
英国政府派他访华,是希望博得清朝对英国的好感,趁机取得在中国的各种特权。然而,礼仪之争却使这一切化为泡影。中英两国关系不仅丝毫未能改善,反而更加恶化,进一步加深了清朝对英人的戒备心理与敌对情绪。
清政府实行海禁之后,又进一步推行了闭关锁国政策,自此以后,国外“入贡”才渐被杜绝。但中国与世界的贸易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英国政府也同样大失所望,认为用外交方式无法达到他们的目的。从此,英国的对华政策发生了转变,放弃了和平外交的方式,逐步地形成了用武力摧毁清朝的闭关自守的炮舰政策。
英国使团向乾隆皇帝祝寿纳贡时引起的叩头风波,结果让洋人用炮舰政策打开了中国的大门。
但这场“叩首纳贡”风波,也改变了中国的朝贡制度,对中国贡品的定义,中国贡品文化的内涵,都作出了新的诠释。
首先是朝贡礼仪形式受到了冲击,西方人拒绝了行下跪叩首之礼;其二,西方人赠送的礼品,属于国家与国家之间互赠的国礼,而不是小国或弱国向大国强国的纳贡;其三,互赠国礼是平等的国际友谊体现,国礼文化与贡品文化有所区别。
随着世界的文明进步与中国的浴火重生,中国政府早就废弃了朝贡制度。贡品,作为中国历代的物质精品,得到了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昔日帝物,今已民享。
贡品精华经过不断地升华改进,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商品市场中的精品,并且成为最有特色最具代表性的中国国礼。
贡品文化结过不断提炼,也已经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贡品文化软硬力的挖掘,正在助推中国经济硬实力的发展。昔日的贡品贸易正在成为更大范围的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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