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边疆政策与贡赐
在西周至战国时期,中国周边地区还没有形成稳固的国家形态,“天下秩序模式”也就成为中国处理与周边地区关系的基本框架。什么是“天下秩序模式”?也就是所谓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那时,虽然将化外之地称为“蛮夷”,但是在观念上,他们仍然是中国的组成部分,并通过礼乐文化使之在“天下秩序中”获得了相应的身份和地位,从而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社会”观念。
春秋末年的“礼崩乐坏”,不仅仅是文化认同传统的断裂,而且还是一次创造性的转化。在诸子百家争鸣中,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诞生了,儒学把礼与仁结合起来,同时也继承了礼乐文化的基本内核,将“天下秩序模式”作了继承和发展。在这个模式下,中国人的观念就是:中国就是世界,世界就是中国。
然而,到了秦汉时期,世界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周边地区的国家形态日趋稳固,更遥远地区的其他国家的存在也被发现了。中国自身的国家形态构造也发生了嬗变,大一统的郡县制帝国体系开始形成。世界并不就是一个中国,中国也并不代表着世界。
我国自秦代起就是疆域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历代封建王朝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大都设有兼职官员或专门机构处理边疆地区的民族事务,如秦朝的“典客”和“典属国”。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多民族国家,历史上每一个朝代都面临着诸多的边疆治理问题,为了协调民族关系、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有效治理,历代统治者都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边疆政策。尽管治边政策的政治性原则决定了我国古代边疆政策,无一不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但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历代王朝对边疆的开发和治理都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在客观上不同程度地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从秦朝开始的对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实行以羁縻为主要内容的特殊行政管理政策,经历了两千多年历史实践,不断成熟完善,为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国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所谓羁縻,就是指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统治机构,承认其酋长、首领在本民族和本地区中的政治地位和统治权力,并封授一定的官职,由少数民族酋长、首领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的事务,其对中央政府一般只有朝贡的义务,而不承担赋税。
为了巩固边防或加强对少数民族的防范,重兵戍边。军队粮食的供应出现困难,解决的最佳办法莫过于屯田。大规模地移民开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始于秦朝。秦朝统一的封建集权国家建立后,秦始皇首先对新拓“河南地”(今内蒙古乌加河、黄河以南,包括伊盟和巴盟河套地区)重点开发。
贡赐是封建王朝对朝贡臣服中央政府的边远少数民族,特别给予的丰厚的经济赏赐,是向边疆经济“输血”的一种特殊补偿贸易。朝贡政策早在先秦之时就已产生,到了宋代才开始制度化。
中原王朝的朝贡外交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者都认识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行政管理方面实行了羁縻政策。秦、汉王朝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把千余年来各地区各民族孕育着的大一统要求变成现实,通过与当时国情相适应的政策,使这种统一不断巩固和发展。秦、汉统治者在对边疆采取若干重大的军事行动后,实行优待匈奴降众的政策,并加强“守边备塞”。
中国古代王朝在恢复和发展边疆经济中采取了多种政策措施,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移民实边、贡赐、茶马互市、免税赈灾、修渠筑道、发展边境贸易、建设边塞城镇、实施教耕政策等。
这一时期,传统的“天下秩序模式”逐步转变为“君臣之礼外延模式”。 周边服属的诸多民族或国家,被中国赋予“外臣”地位,并以君臣之礼相待。
朝鲜已被郡县化而纳入了中国的帝国体系内部。日本列岛开始遣使朝贡,其中的匈奴国曾被汉朝皇帝赐予“汉委奴国王”称号和金印。
对于不服属中国的则被称为“敌国”,以“不臣之礼”宾客相待。例如,对匈奴“单于非正朔所加,故称敌国,宜待以不臣之礼,位在诸侯王上。外夷稽首,称藩中国,让而不臣。此则羁縻之谊,谦享之福也。”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中原地区之后,建立起了严格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制帝国。当时,在整个东亚和东南亚地区,除了匈奴之外,并不存在可以与秦,以及其后继的汉朝政权全面抗衡的政权。因此,除了以“敌国”身份对待匈奴之外,中原帝国便开始将先秦时期的畿服体系,推广至已知的世界中去。
这种“君臣之礼外延”的模式,继承了“天下秩序模式”的“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观念;在处理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关系的方式上也沿袭了封藩建卫的做法;儒学开始向东北亚传播,“儒学自汉代以降,便超越国家,传播到东亚,并逐渐发展为世界性的学说”,成为东北亚文化认同的基础。
作为中国“内属”的朝鲜,这一时期开始接受儒学。最迟在公元1世纪前,儒学就传入朝鲜,并逐步建立了系统的国家儒学教育体系。由此形成了古代东北亚世界的巢式结构。但是,应当看到,这一时期的东北亚世界还没有形成一个相对比较完整的区域体系,中国周边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相对滞后,国家形态仍然处于发展过程中。中国与周边地区甚至更遥远地区的交往关系,仍然是不稳固的。只有到了隋唐时期,东北亚世界才逐步形成为一个区域体系。
自商周以来,中原王朝都一直认为自己居天人之中,是“天朝上国”,是世界的主体,故自称“中国”、“中华”;而周边乃至更远的地区与国家都是蛮夷戎狄居住的化外之地。这样,他们与中原王朝的关系自然被限定为自下而上的朝贡关系。
朝贡外交的实质是名义上的宗主认同外交,并不是扩张式的帝国外交,因而,在政策导向上则是“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在实施过程中,便形成了一个定式:凡肯朝贡的国家、地区、部族,不论远近,不论是否有过恩怨前嫌,一概慨然接纳;凡要与中原王朝建立关系、展开外交者,必须以朝贡方式进行。进至清朝,外国使节们到来后,都要先安排学习各种朝贡礼仪,会见之时,要以藩属朝贡觐见之方式,行跪拜礼。
既然朝贡外交的实质是名义上的宗主认同外交,因而它的目的只是要造就“四夷顺而天下宁”,造就万邦来朝、八方来仪的盛世,并没有其他帝国那种军事的、经济的功利要求。西汉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计其利,明其义不计其功”可以视为这一朝贡外交思想的总纲。在这一总纲下,中原王朝对于肯称臣朝贡者,或册封,或建羁縻州府,或仅止于朝贡往来,别无其他更多的要求。
“止贡”与“不受献”
朝,朝见天子也;贡,贡献物品也。
朝贡就是朝见天子,贡献物品,这也是作为天下共主的天子号令诸侯的一种手段。按理说,自天朝大一统后,这种朝贡体制应该消亡才对,但是华夏中心意识的流行,天朝人在文明上的优越感却造就了朝贡制度在大一统时代焕发了青春。
这种思想要追究源头,还得从春秋华夷之辨说起。春秋时代,周边夷狄极大威胁着周天子的诸侯国,诸夏因此空前团结在“尊王攘夷”的旗帜下,在与夷狄血的较量中,孔夫子一句“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道出了华夏人在文明上的无限优越感,从而激发了华夏最初的民族意识。华夷之辨说白了,就是华夏的民族主义。
从文明程度讲,华夏文明的确发展的比周边民族先进,华夏文化的博大精深则理应受到尊敬,贵华贱夷的思想也就逐渐形成,并流行于整个天朝时代。
从古代起,边境地区同国外的经济交流便十分频繁,彼此间的经济联系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商业贸易来具体体现并得以延续的。据有关学者考证,大约在公元前10世纪以后,黄河流域便与中亚锡尔河上游地区有了较为牢固的联系。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由于中央集权的建立,加强了中国和周边国家的联系。秦朝时期中国与朝鲜半岛、印度支那的直接经济贸易很密切,丝绸、漆器很早就输入到这些地区,铁器也很早传入越南。
晋人郭璞在《穆天子传》中的记载,公元前963年,周穆王曾携带丝绸、金银等贵重物品西行至里海沿岸,并将和田玉带回。秦汉时期,中国的丝绸生产已经相当发达,伴随着汉唐盛世的出现,中国的对外贸易空前发展。朝贡贸易之所以能够长期维持下去,是因为中国政府坚持多给少取的原则,宁可自己吃亏,也要维持天朝上国的尊严和万国咸宁。西汉董仲舒“正其谊不计其利,明其义不计其功”的主张,可以被看做是中国外交思想的基本原则。
朝贡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形成一个定式:凡肯朝贡的国家、地区、部族,不论远近,不论是否有过恩怨前嫌,一概慨然接纳。但凡要与中原王朝建立关系者,必须以朝贡方式进行。这样,尽管中国坚持的政策是“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但藩属国前来朝贡未必都自觉自愿,也可能是迫不得已。可以说,朝贡体系的实质是强权体系,但不是强盗式的扩张。
秦二世登极之时,曾说过一番颇有分量的话:“今始皇为极庙,四海之内皆献贡职,增牺牲,礼咸备。”(《史记·秦始皇本纪》)当时所指的“四海”,主要指域内的三十六郡,比大禹时的“九州”更广阔,包括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大片土地。在如此辽阔的疆域内能实现“皆献贡职”,实在可以称得上是极一时之盛。至于所贡物品,可能大致与《史记.五帝本纪》中所述不相上下吧!
对于秦王朝的二世而亡,汉初的统治者是十分警觉的。汉高祖命谋臣陆贾加以总结,陆贾在他所著的《新论》一书中明确指出:“(秦代)事愈烦天下愈乱,法愈治而奸愈炽,兵马益设而敌人愈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从陆贾所揭示的历史教训中,汉初统治者认识到:在当时条件下,只有轻徭、薄赋、缓刑,才能缓和各种社会矛盾,以利于自身的统治。这就形成了汉初统治者所谓的“黄老无为”政治思想和文景时期“与民休息”的各项措施。然而,以往的论者却都忽视了,作为“无为”思想的体现,除了轻徭、薄赋、缓刑之外,还采取了“止贡”、“不受献”之类的办法。“止贡”、“不受献”是中国古代贡品制度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界碑,应当说,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起了很大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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