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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中国朝贡体制的基本特点



纵观中国朝贡文化的基本特点:其实就多层次、多制度和一元化。
中国古代关于“天下”的具体结构的最早设计就是西周的“五服”之分。五服制度并不是西周真实存在的,而是后世的儒士们根据礼乐名分制度和华夷一统思想勾画的天下秩序图。正因为不是实际存在的,而是理想模式的设计,所以不同的人设计的模式除了天下秩序以周王为中心这一点相同外(所谓服即服事天子之意),其余略有差异。
《尚书》分的五服,包括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天子所居五百里内为甸服,甸服之外五百里为侯服,侯服之外五百里为绥服,绥服之外五百里为要服,要服之外五百里为荒服。甸服、侯服为天子供赋和拱卫,绥服意为地里较近,不待约束而能自服王化。要,为约束之意,因离王畿甸遥远,恐其不服王化,须加以要束以服文教,故称要服。荒,为荒忽之意,地里更远于要服,为王化所不及,“因其故俗而治之”,即只能让其保持本有的风俗和制度。这样,东达于海,西及于流沙,南北声教所及之地皆臣服于天子。
《国语·周语》和《荀子》对五服的划分和解释略有不同。周王京畿千里之内,也就是邦内,称为甸服;邦外五百里建诸侯国,称为侯服;侯服之外二千五百里称为宾服;蛮夷之地称为要服;戎狄之地称为荒服。要服、荒服多在九州之外,谓之蕃国。诸侯、蕃国都有向天子朝贡的义务。朝贡期限各不相同:甸服者行日祭,侯服者行月祀,宾服者四时一献,要服者一岁一贡,荒服者终世一次朝贡。
《周礼》则分为九服:以天子为中心,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各服都有朝贡义务,侯服每年一次朝贡,贡献祀物,甸服两年一次朝贡,贡献嫔物,男服三年一次朝贡,贡献器物,采服四年一次朝贡,贡献服物,卫服五年一次朝贡,贡献材物,要服六年一次朝贡,贡献货物。朝贡之时,四方各分四时而来,或朝春,或宗夏,或觐秋,或遇冬祀朝贡。夷服、镇服、蕃服就是东夷、北狄、西戎、南蛮所居,皆在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朝贡,即只有父死子继时来朝贡一次,没有朝贡之岁的规定。
五服和九服构建的是一个天下秩序,根据距离天子的远近,承担不同的义务,所以这个天下秩序是多层次的;不同“服”还实行不同的制度,或由天子直接控制,或分封给诸侯,或以手段加以约束,或顺其自然,因其故俗而治,所以这个天下秩序又是多制度的;从王畿到最远的荒服或蕃服,都要服事天子,奉天子为共主,所以这个天下秩序是一元化的。天子就是这个天下秩序的圆心,不同的服以不同半径围绕圆心而展开,形成一个同心圆的结构。华夷观念把这个同心圆结构的外延无限扩大,把一切人,同族的、异族的、同国的、异国的,乃至已知的和未知的,都包括进了这个同心圆结构之中。
五服和九服制度虽然是儒士们虚构的天下秩序的理想模式。汉代以后建立由内而外的政治结构和天下秩序时,这个理想模式却成为了设计现实制度的蓝本,虽然不再称为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但是其华夷一统的基本理念和多层次、多制度和一元化的政治结构得到了继承。
西汉是朝贡体系建立的时期,以汉武帝时期为例,天下秩序以皇帝为中心被分为多个层次:中央直辖的郡县,较直辖郡县关系更为松弛是西汉初设置的诸侯国,其外是汉武帝时期开疆拓土中新设的边郡,如岭南九郡、朝鲜四郡等,匈奴降服后对安置于塞下的匈奴设置了五个属国,乌桓则设置护乌桓校尉,羌人则设置护羌校尉,还有接受西汉王朝册封的诸政权或民族,如汉武帝前期的南越、东越,开边后的滇国、夜郎国,以及西域接受册封的诸国,此外就是向西汉朝贡而未加册封的诸蕃国。西汉对于边郡及以外地区的统治方法都是因其故俗治,任用原来的君长,沿袭其原有的风俗制度,与五服或九服制度一样,其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多层次、多制度和一元化的。
西汉以后的历代中原王朝所建立的天下秩序都沿袭华夷一统格局下多层次、多制度和一元化的特点。例如,唐朝的朝贡体系由内而外包括了中央直辖郡县——羁縻州——朝贡诸国等。
在朝贡诸国中,唐朝把东至高丽,南至真腊,西至波斯、吐蕃、坚昆,北至突厥、契丹、靺鞨,称为“八蕃”,其外诸国谓之“绝域”。
史籍记载,向唐朝朝贡的四蕃之国经朝贡后自相诛绝,及有罪被讨灭的共三百余国,到唐玄宗朝所存的朝贡诸国有七十余个:三姓葛逻禄、处蜜、处月、三姓咽蔑、坚昆、拔悉蜜、窟内有姓杀下、突蹶、奚、契丹、远番靺鞨、渤海靺鞨、室韦、和解乌罗护、乌素固、达未娄、达垢、日本、新罗、大食、吐蕃、波斯、拔汗那、康国、安国、石国、俱战、提孛攵律国、罽宾国、东天竺、西在竺、南天竺、北天竺、中天竺、吐火罗、米国、火寻国、骨咄国、诃毗施国、曹国、拂菻国、谢(风日)孛攵时山屋驮国、狮子国、真腊国、尸科佛誓国、婆利国、葱岭国、俱位国、林邑国、护密国、怛没国、悒怛国、乌苌国、迦叶弥罗国、无灵心国、苏都瑟那国、史国、俱密国、于建国、可萨国、遏曜国、习阿萨般国、龟兹等。
北宋王朝的朝贡体系就包括了中央直辖郡县——蕃官——土官——册封诸国——未册封朝贡国等多个层次。北宋对北方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首领封以蕃官,给予俸禄,征调作战,南方少数民族基本实行土官制度,封以土知州等官,不给俸禄。宋朝对册封诸国的政策也并不完全相同,如对交趾、西夏最初都不承认其为“国”,对吐蕃、归义军政权也如此,而以中央与藩镇关系加以册封,对高丽、大理等则册封为国王,有些朝贡国与宋朝则没有册封关系。
明朝的朝贡体系也是多层次的,有中央直辖郡县,明朝初期有分封的藩国,有各省的土司,有朝贡诸国。明朝实行土司制度,四川有军民府各六、安抚司一、宣抚司二,贵州有招讨司四、长官司三十、土州十九,广西有府三、州二十五,云南有军民府一、州八、宣慰使司三、州二、土官三、县二,湖广有宣慰使司四、安抚司一、长官司三、军民府一,都是设置土司管理。
与明朝有朝贡关系的诸国,有十余国是载入《明会典》的“朝贡诸夷”,明朝给其发放勘合,其中朝鲜和琉球都严格遵守与明朝间的奉正朔关系。除了朝鲜、琉球外,不少国家与明朝都有了册封关系。如明朝册封占城国主为占城国王,爪哇国曾接受明朝颁赐的镀金银印,三佛齐国也接受明朝的印绶,浡泥国接受明朝的册封及印符诰命,另如古里国、满喇加国、锡兰山国、苏门答喇国等都曾接受明朝的册封。其它数十国向明朝朝贡,但非明朝规定的“朝贡诸夷”。
清朝的朝贡体系仍然是多层次的结构,最核心的就是中央直辖郡县,其次是土司土官。清朝在四川置土司五十七,贵州置土司六十五,广西置土司三十三,云南置土司二十一。甘肃、青海、西藏都设置有土官。如甘肃土官有指挥使八人、指挥同知七人、指挥佥事八人、千户十人、副千户二人、百户九人。土司土官外,清朝还设有理藩院,管理蒙古、回部、西藏、新疆等事务。土司、土官和理藩院所掌各族外是朝贡诸国。载入《大清会典》的清朝朝贡之国有朝鲜、琉球、苏禄、安南、暹罗、西洋、缅甸、南掌等,这些朝贡国均由礼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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