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外交管理机构的独立化发展
宋代的外交事务已经出现独立化管理的趋势。两宋时期,辽、金政权分别对北宋和南宋构成巨大威胁,两宋政府与它们的外交事务直接由枢密院掌管。宋初,枢密院设礼房,专掌宋辽国信之事。元丰后,枢密院改置北面房,掌北界国信,南宋则沿袭之。
枢密院作为外交主管机关,负责对辽、金外交往来的一切事务,包括文书往来、使节派遣和一切接待事宜等。
宋神宗时,还一再强调:“辽使人不可礼同诸蕃,付主客掌之非是,可还隶枢密院。”
此外宋朝专门设置了主管往来国信所,作为负责与辽、金交往的具体事务机构。它虽然分别隶属于鸿胪寺和入内内侍省,但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外事机构,负责与辽、金外交往来的具体事务。主要包括选派外交使团的成员以及阅习外交仪范,负责接待辽金使节,并督促地方做好接待工作,管理国信礼物,管理外交文档和对都亭驿的管理等。而其外交事务皆“令国信所具申枢密院取旨施行”,直接接受枢密院的指挥,协助其办好具体的外交事务。
宋朝以前,四夷朝觐使节的各项具体接待与管理事宜主要由鸿胪寺负责处理,而鸿胪寺并非专门的外交机关。到了宋代,开始发生重要的变化,鸿胪寺虽名义上仍是主管外交事务的机构,但实际上它的具体事务已经下放到其下属的外事机关。北宋鸿胪寺的对外事务已相对减少,至南宋鸿胪寺并归礼部。
元代继承宋制,不设鸿胪寺,其事务归礼部。
明清虽设鸿胪寺,但其职事只限于礼仪方面。
古代中国,在“华夷之辨”和“用夏变夷”的理念指导下形成的四夷朝贡关系体系中,四夷来朝是中华礼乐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没有专门的对外事务机构。宋代国信所的设置,说明两宋时期外交事务及其管理已经出现了专门化的趋势。
两宋外交馆驿的制度化管理
两宋针对不同的外交对象,给予不同的馆待礼遇,并使之专门化。宋王朝在京城设置了大型的外交接待馆驿,作为国家接待各国使节的地方。
据《东京梦华录•元旦朝会》记载了诸国使节入贺正旦的盛大场面,及宋王朝安排各国使节就馆的情况。辽使在都亭驿,西夏在都亭西驿,高丽在梁门外安州巷同文馆,回纥、于阗在礼宾院,三佛齐、真腊、大理、大食等诸蕃国在瞻云馆或怀远驿。可见,针对不同的外交对象,宋王朝安排了不同的下榻馆驿。
每个外交馆驿都有严格的管理条例,作为其制度化管理的依据。
章惇曾修订《都亭西驿条制》即是很好的例子。还有都亭驿、同文馆等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条例,以便对馆驿进行有效的制度化管理。
元祐年间,苏辙曾针对朝廷过分纵容高丽使节的贸易活动,专门上奏对都亭驿和都亭西驿以及同文馆的管理条例进行对比,认为朝廷过于宽待高丽使节,不利于外事工作的开展。苏辙的箚子还反映出每个馆驿的接待规格也不尽相同,这充分说明了北宋馆待外国使节的制度化管理已经比较成熟了。当然这种制度化的管理似乎还不甚完备。
两宋的外交馆驿还有着严格的保卫和保密制度。
外交馆驿是外交使节的主要活动场所,特别是对作为政治宿敌的辽、金,外交保密是非常必要的,稍有不慎就会引来政治或军事灾难,因此宋王朝对此非常慎重。
皇祐五年(1053年),朝廷下令各地馆驿特别是外交馆驿一律不许张贴地图,以防军事泄密。
南宋孝宗时曾下令对交趾使节进行适当的“几察”,确保对馆驿内的一切动静了如指掌。馆驿门口有专人把守,且“应入驿人并置牌号,机察出入”,无牌号之人不得入内。
外交使节进出馆驿都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如果涉及到违禁品会受到审查和没收。外交使节外出有人数和时间的限制,并有专人陪同。
这一切都使宋代的外交馆驿初具“使馆”的规模,为后来历代的外交管理制度提供了借鉴。
两宋时期使节派遣的制度化管理
中国外交使团规模化和互派使节制度化,应该是在宋代才有的。
唐代出使的使者只有使、副使、判官,没有对其出使人员的确切记载,这就说明那时使者出使的规模和人员的配备是无定规的,可能是视其使命而定,而且是不定期派遣的。
但纵观两宋时期,对外派遣使节的主要是辽、金、西夏、高丽和交趾等国。外交使团开始规模化,使节是指由一定数量人员组成的外交使团,外交使、副与三节人从合称为使节,使团规模一般在百人左右,规模完备,人员配备也很完善。
北宋与辽订立澶渊之盟后,正式建立了和平的外交关系,自此确立了互派使节的制度。
南宋自绍兴和议后,宋金也恢复了互派使节制度,即每逢元旦、新皇帝即位、皇帝和太后的生辰或丧事等吉庆丧哀之时,两国都定期互派使节,且不受战争的影响,而在一些特殊时期也多派使节往来,尽量和平解决纠纷和争端。
宋辽双方互派贺正旦、生辰使,已经成为一种定制沿袭下来,绍兴和议时还正式成为和约的内容,而写入宋朝的誓书中,所谓“生辰并正旦,遣使称贺不绝”,并且不受两国关系好坏的影响。
宋朝与西夏、高丽、交趾等国的关系,虽然因地缘政治的关系疏密不同而略显复杂,但宋王朝一直视它们为臣属之国,因此对西夏、高丽和交趾等国的使节派遣与辽金略有不同。
宋朝与它们之间是名义上的君臣关系,所以,宋廷发出的外交文书和礼物等皆称“制诏”或“赐”,对其国家的外交承认被称为“册封”。
从鸿胪寺到礼部的朝贡机构改革
宋朝中央主管朝贡事务的机构主要有鸿胪寺、礼部主客司、客省、四方馆等。
鸿胪寺负责“四夷朝贡、宴劳、给赐、迎送之事”。“凡四夷君长、使价朝见,辨其等位,以宾礼待之,授以馆舍而颁其见辞、赐予、宴设之式,戒有司先期办具;有贡物,则具其数报四方馆,引见以进。诸蕃封册,即行其礼命。……其官属十有二:往来国信所,掌大辽使介交聘之事。都亭西驿及管干所,掌河西蕃部奉举之事。礼宾院,掌回鹘、吐蕃、党项、女真等国朝贡馆设,及互市译语之事。怀远驿,掌南蕃交州,西蕃龟兹、大食、于阗、甘、沙、宗哥等国奉举之事。……同文馆及管勾所,掌高丽使命”。
但据《文献通考》记载,“宋初虽有九卿,皆以为命官之品秩,而无职事。元丰正名,始有职掌。”故宋初朝贡事务的具体管理,“分隶国信所、都亭、怀远驿、礼宾院”等外事接待机构,位列九卿之一的鸿胪寺“但掌祭祀、朝会”而已。
至元丰年间上述机构隶属鸿胪寺后,鸿胪寺开始全面负责朝贡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对朝贡国的封册、赏赐仪式和贡使的朝觐礼节;按等级、身份确定对四夷君长、贡使的接待规格;翻译朝贡文书;验收贡物;迎送、馆饩、宴享贡使等。建炎三年(1129),鸿胪寺归并于礼部。
礼部属官主客郎中、员外郎“掌以宾礼待四夷之朝贡。凡郊劳、授馆、宴设、赐予、辨其等而以式颁之。至则图其衣冠,书其山川风俗。有封爵礼命,则承诏颁付”。除礼宾事宜外,还负责记载、图绘朝贡国的风俗民情。客省“掌国信使见辞宴赐,及四方进奉、四夷朝觐贡献之仪,受其币而宾礼之,掌其饔饩饮食,还则颁诏书,授以赐予”。
所谓国信使,政和二年(1112)以前主要指辽国使臣,自该年起宋朝升高丽使为国信使,隶于客省。此外,还有四方馆使在贡使参加郊祭、大朝会时,负责安排其位次,引进司使掌“臣僚、蕃国进奉礼物之事”等。
在地方,外国贡使入境的州县,皆设馆驿安置来使,当地军政长官负责接待事宜。如元丰年间,贡使入境后“迓以兵官,饯以通判,使副诣府,其犒设令兵官主之”。
在设置市舶司的港口,市舶司官员参与具体接待事务。宋朝政府规定,贡使抵达后,州县地方官员须“录其国号、人数、姓名、年甲及所赍之物名数,申尚书礼部鸿胪寺”。贡使的行程安排及沿途的接待、供应等,也要记录在案,一并上报。对初入贡者,应“询问其国远近、大小、强弱,与已入贡何国为比”,上奏朝廷。然后,派押伴官护送贡使至京城。贡使往返沿途的供应由所经州县负担。
宋承唐制,在东南沿海城市穆斯林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蕃坊”,由蕃长具体管理。
北宋前期,“招邀蕃商入贡”,是广州蕃长的重要职责。《宋史》卷490《大食国传》载淳化四年(993)大食国王应广州蕃长之招,遣使来华朝贡。其表文中有语云:“昨在本国,曾得广州蕃长寄书招谕,令入京贡奉,盛赞皇帝圣德,布宽大之泽,诏下广南,宠绥蕃商,阜通远物。”
宋代朝贡物品和纳贡对象的变化
五代十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多事之秋。这一时期的贡品既反映了人民的某种心态,又忠诚地记录了当时的南北经济状况,不少地方一而再,再而三地献嘉禾,贡瑞麦,这本身体现了人民希望安居乐业的心态。
历史学家把五代十国时期半个世纪的分裂,看成是走向统一的前奏。这是有道理的。五代十国时期的奇特现象是:一方面是空前的战乱,另一方面又是经济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致使南北各地的交流大为加强了。
当时地处北地的契丹,在五代十国时数十次地向中原地带的统治者贡马及其他物品,当然,中原地区也对契丹有所回赐。
南方的十国,也多次向中原地带进贡,贡物则多是南方较为先进的手工艺品及其土特产。
公元926年,南方的吴越国一次就向中原的后唐进贡绫万疋(匹)。
公元951年,南方的南唐向中原的后周进贡了大量的紬绢、海味。同一年,南方的楚三度向后周进贡大宗乳糖、白砂糖、新大麦面、枕子茶等物。
公元956年,南方的南唐向后周进贡绵綺绫罗、御衣、犀带、茶茗、牛酒等。
这样你来我往的互贡,事实上为宋朝的统一创造了条件。
宋代时期,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造纸业和活版印刷也大有发展,在此基础上,商业大大发展了。反映商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的纸币也出现了。当时名之为交子。这必然给宋代的贡品制度以深刻的影响。
宋代的贡品具有极大的贡品化趋向。在以往,贡品基本上是具体的实物土特产。因此,贡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称为“土贡”,意思是说以土产为贡。
“土贡”在当时自有它的合理性。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也只能如此。但是,土贡也有它的弱点,或者说它的不足之处。南漕北运,颇费时日,又实为难事,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重大浪费,百姓也每每为进贡所苦。因此,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贡”色彩日趋淡化,这也是符合经济发展之大势的。
宋代在“土贡”淡化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这表现在以金银这种一般等价物的进贡以取代“土贡”上。在短短的十年间,贡金银者有十数起之多,还不包括史籍末录者。这里看来有一个特点:在这些贡金银的州郡中,与国都汴京近在咫尺的一个都没有,就是说它们大都离宋都城较远的地方。这说明了,离京城近的地方,贡品比较易于运输,因此,仍然可以进贡土特产(当然也不排斥金银),而上述那些地方,有的远在东南(如吴越、泉州等),有的远在西周(如荆南),有的地处新疆(如回鹘),都在千里之外。这些地方,除了按惯例仍然贡一点有特色的土产外,也就比较多地让他们进贡金银及金银制品了。
应当指出的是,这只是一种新的迹象——一种趋向于进步的迹象,但从总体而言,在整个封建社会中,贡品的主要形式还是土特产。
进贡,在封建社会里,不只是一种经济现象,还是一种政治现象和文化现象。商人阶层在经济上有了一定实力后。必然要求在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于是也就有了进贡之举。过去,进贡的主体都是州郡的行政首长,或外族的头领,但一到宋代,也有部分商人跻身于进贡行列之中了。这就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封建统治者的青睐。
1020年(宋真宗天禧四年),李仕衡,秦州大官僚兼大商人,一下进献栗五十万斛。又外加三十万斛餽京西,又贡丝锦、缣帛各二十万。贡品的数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如此以个人名义进献的巨贾,在宋代还有一些。可见,这不是一种偶然的历史现象。
到了北宋末年,随着高层统治层的腐败,进贡越来越成为满足统治阶级私欲的手段。
在北宋、南宋,虽有宋辽对峙、宋金对峙。元代,又有蒙汉之争。但是,它们之间甚至互有贡品往还。
从历史进程看,中华民族内部的融合始终是一种历史的大趋势,这也可以在贡品内涵和朝贡制度的变化上得到引证。
南宋时期的拒贡和止贡贸易转变
至南宋时期,统治者在严酷的社会现实面前,已经无法与边疆诸国取得贸易上的进展。为维持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巨额军费开支,只得将目光投向发展海外贸易。
随着时间的推移,市舶贸易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而重名不重实的朝贡贸易则降到次要地位。
讲究实际的南宋统治者,不仅没有像北宋朝廷那样招徕海外国家朝贡,而且一再采用削减乃至拒收贡物,以及限制贡使进京等做法,进一步压缩朝贡贸易规模,节省政府财政支出。
建炎三年(1129),大食国“遣使奉宝玉珠贝入贡”,高宗谓侍臣曰:“大观、宣和间,茶马之政废,故武备不修,致金人乱华,危亡不绝如线。今复捐数十万缗以易无用之珠玉,曷若惜财以养战士?”遂令官员拒其贡物不纳。
同年十一月,鉴于四夷朝贡者日众,而“祖宗以来别无止绝之文”的实情,高宗制订了更为严厉的限贡措施,“敕海舶擅载外国入贡者,徒二年,财物没官”。
绍兴元年(1131)十一月,当广西经略司奏报安南欲奉表朝贡以贺新皇登极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诏入贡物以十分为率,止受一分,就界首交割”。后经广西经略司上奏并征得礼部同意,贡物照例全收。但此后有所选择地接受贡物,已是南宋朝廷的惯用做法。
例如:
乾道三年(1167),只收受占城贡物的10%。
淳熙四年(1177)安南朝贡时,在贡使的要求下,收其贡物的30%。
几年后,安南再次入贡,收受贡物的比例又降为10%。
与此同时,南宋朝廷屡屡颁诏给贡使入境的地方政府,令贡使免赴京城,就地移交贡物,进行交易。有时干脆关闭朝贡大门。
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登极伊始,即颁布诏令:“比年以来,累有外国入贡,太上皇帝冲谦弗受,况朕凉菲,又何以堪、自今诸国有欲朝贡者,令所在州军以理谕遣,毋得以闻”。
凡此种种,皆表明南宋朝廷为形势所迫,摈弃了以往借朝贡以粉饰太平的政治外表,使维持朝贡关系所造成的经济负担有所减轻。
但到了南宋后期,朝贡贸易因受冷落而渐渐转入萧条。
走向务实的两宋朝贡贸易
宋代中国在10至13世纪东亚世界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但是宋代和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朝代相比,更多地被描述成一个军事上积弱不振、外交上蒙羞连连的时代,其实它同时也拥有丰富卓越的文化成果、叹为观止的思想成就、不断创新的制度体系、充满活力的经济,以及生机勃勃的都市文化。两宋时期的务实朝贡贸易,改变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观念,中国对外经济也由此走向了务实化。
宋朝根据外交对象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对外贸易形式,如与辽金实行了对等贸易,双方作为优惠国,互设固定的市场进行贸易,其形式就是榷场贸易。
古代中国对那些传统的朝贡关系的国家,贸易形式就是朝贡贸易。
宋代之前的汉、隋、唐,以及后来的明、清,中国多是以泱泱大国自居,在儒家“重义轻利”思想为指导,奉行“厚往薄来”、“不与蛮夷争利”的原则,对外交往只讲怀德,不计小利,重视的是政治关系,而忽略经济利益。
宋朝虽然也自称是“绥远外夷”,但更讲求实际利益。其贸易政策的特色是:既追求实在的政治利益,也追求实在的经济利益。这也就决定了宋朝对贸易的态度是“来则不拒,去则不追”,既是积极的,但又不十分主动。
宋代朝贡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表现在:有较固定的管理机构,明确规定贡期,严格贡使的证明,回赐的制度化等。特别是南宋,将市舶之利作为朝廷的财政收入预算之一,对于朝贡物并非照单全收,而是只接受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余的按市舶贸易的规则进行抽买。免税贡物的减少,意味着税收的增加,这样既有利于外交往来,又给朝廷带来实惠,使外交和经济获得双赢。这是一种与其他朝代截然不同的、非常务实的外交政策。
从晚唐到宋代是一个关系到中国近世形成的关键变迁时期。特别是九世纪以来,木版印刷术的普及为我们保存了相对丰富且详尽的史料。从此,一代代的宋史学家利用这些资料,发现这一中世纪变革对于中国社会、思想和经济、文化、生活的种种深刻影响。普遍认为唐宋变革期,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和政治、思想的发展变迁,有着重要意义。
两宋时期,显示出一个引人注目的东亚世界、一个不被中国(或者汉人)统治的东亚世界的崛起。在这个多国秩序体系中著名的政权有契丹人的辽国(907年建立)、党项人的西夏(1032年建立) ,以及女真人的金国(1115年建立)。不过,我们也不要忽略越南的丁朝(968),中国西南部的南诏国,甚至936年在朝鲜半岛建立的高丽王朝。
几个世纪以来,中国的史学家一直责备宋代军事积弱、重文轻武的政策。但是以前的汉朝和唐朝,都没有在周围面对过这样一些发展成熟强大的政权。
宋朝对朝贡系 统的原则是象征性地采取了实用主义的妥协政策。这样虽蒙受羞辱,但在此前所未有的国际形势下,它也是一种成功求生的战略手段。
唐宋变革中,如果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的变化是发生在晚唐五代时期的。这一时期中,政治上的分立逐渐演化为后来宋代的多国秩序结构。9世纪后期,安禄山以及之后的各地节度使势力不断扩大,导致唐朝的势力从内部瓦解,帝国分裂为南方的多个小国和北方若干短命王朝,进贡的属国则各行其是。
所以我们看到阿保机(872—926)治下的契丹人,建立的辽朝崛起了。以及966年越南与南汉的分离(后来证明这是一个与中华帝国永久的分离)。在更遥远的朝鲜,中国的朝廷无力去影响内战(889—935年间的后三国时期)进程,也导致后来高丽统一了整个朝鲜半岛。
虽然自960年开始,宋朝用了二十年的时间重新统一各地,开始有效地重建帝国,但它却没有能力征服邻国。这些邻国在10世纪中成功实现了它们的建国努力。
从8世纪前期开始,唐朝在广州就已经同中东地区建立了繁荣的商贸往来,直到879年黄巢叛乱洗劫广州为止。据阿拉伯史家记载,这次洗劫共有十二万穆斯林、犹太人、基督徒和袄教徒丧生,这也打断了唐代末期的海外贸易活动。从这以后,五代时期的南方各政权,与宋代所进行的海外贸易就跟唐代颇不相同。政府开始采取鼓励贸易的政策,贸易的规模也大得多,交易的商品种类更丰富,参与者更多,就连船舶的工艺也有很大的提高。南汉和闽国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地以靠海外贸易来获取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一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也为后来的宋代所效仿。
但是,宋朝与其北方南方邻居的关系差异很大。占城、越南和南诏同宋朝的关系显示出中国无法被挑战的优势地位。这些国家以及其他亚洲海域地区的朝贡行为,在宋初的海运贸易中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可是在北方,1005年的澶渊之盟结束了宋辽战争,此盟约要求宋朝每年向辽国进贡二十万匹绢和十万两白银。继而在1042年,进贡额增加到了三十万匹绢和二十万两白银。两年后,宋朝同意每年给西夏十三万匹绢、五万两白银和两万斤茶叶。一个世纪之后的1141年,与金朝缔结和平的代价是:每年向其进贡二十五万匹绢和二十五万两白银,宋朝皇帝并且向金朝皇帝表示了臣服姿态。
尽管大宋王朝受到了羞辱,但这些外交条件似乎并没有给宋朝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大宋给辽的岁贡有其奇异点:
宋代的出口额通常远超过它的进口额。平均来看,宋通过对辽贸易每年可获得八十万贯 顺差。这其中,政府的官方贸易往来占到了四十万到五十万贯。
此顺差使宋朝实际上重新赚回了对辽国的岁贡。换言之,宋朝贸易规模超过它的岁贡支出。实际上,我们葚至可以认为宋朝的岁贡,反而增加了辽国对宋朝货物的消费需求,金国和西夏也是这样,这些其实对宋朝的生产者有很大好处。这也是宋朝时期的朝贡经济务实发展特点。在当时,宋朝没有能力去控制通往中亚和欧洲的陆路,它没有其他选择,只能积极地推进海洋贸易政策。于是海洋贸易又促进了大宋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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