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的多事之秋。在短短的半个世纪内,北有契丹活动于辽水一带,中有梁、唐、晋、汉、周五朝更迭于黄河流域,南有十国(其实是九国,一国在北方)割据于长江、珠江一带。真正是群雄突起,烽火连天。这一时期的中国贡品文化既反映了人民的某种心态,又忠诚地记录了当时的南北经济状况,这在这中国贡品中也有所体现。
在五代时期,不少地方一而再,再而三地献嘉禾,贡瑞麦,这本身体现了人民对安乐生活的向往和祈求。
五代十国时期的奇特现象是:一方面是空前的战乱,另一方面又是经济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致使南北各地的交流大为加强了。
当时地处北地的契丹,在五代十国时数十次地向中原地带的统治者贡马及其他物品,当然,中原地区也对契丹有所回贡。
南方的十国,也多次向中原地带进贡,贡物则多是南方较为先进的手工艺品及其土特产。公元926年,南方的吴越国一次就向中原的后唐进贡绫万疋(匹)。公元951年,南方的南唐向中原的后周进贡了大量的紬绢、海味。同一年,南方的楚三度向后周进贡大宗乳糖、白砂糖、新大麦面、枕子茶等物。公元956年,南方的南唐向后周进贡绵綺绫罗、御衣、犀带、茶茗、牛酒等。频繁的互贡,事实上为大宋的统一创造了条件,也推进了宋代经济的未来发展。
宋代是宗藩制度走向成熟的时期,一言以蔽之可以说是奉正朔制度的完备,具体而言则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册封制度的完善,常贡制度的发展,行年号和颁历日制度的确立。
宋代册封制度继承了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授予各种比拟于内臣的阶、官、勋、爵的制度,其与以前册封制度相比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为食邑、食实封、功臣号的赐封及各种稳定的进封制度。宋朝在发展册封制度的同时也表现出宋朝特殊历史环境中的一些特点。因为历史和观念的原因,北宋王朝对其现实疆域以外的政权并非都以“国”视之,视其为“国”者待之也有区别。册封制度充分地反映了这一特点。
如党项族建立的西夏政权,在唐朝至北宋前期都与中原王朝保持着中央与藩镇的关系。唐朝中后期,中央势力衰微,党项拓跋部日益壮大,帮助唐朝镇压黄巢起义后拓跋部首领拓跋思恭获封定难军节度使、夏国公,并赐给国姓李,管辖夏、绥、银、宥四州,一直以节度使之名处于割据状态。五代时期接受中原王朝的册封。后梁第一次进封党项拓跋部首领李(拓跋)仁福为王,给予的官爵是为夏州节度使、检校太师、陇西王但尚非国王。北宋建立的前夕,后周给予拓跋部首领李彝兴最后的赐封是太傅、定难军节度使、西平王。北宋建立后继承了后周对拓跋部的册封名号。宋初,加封李彝兴为太尉,乾德五年(967)李彝兴去世时赠太师,追封夏王。可见宋朝建立之初并不视西夏为“国”,对其首领的册封是地方官爵。
到李继迁和李德明时,宋朝给予的册封中又增加了食邑和食实封、功臣号。
又如元昊初即位,获封的名号是特进、检校太师兼侍中、持节都督夏国诸军事、夏州刺史、充定难军节度、夏银绥宥静等州管内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上柱国、西平王、食邑六千户、食实封一千户、仍赐推忠保顺亮节翊戴功臣。1038年元昊称帝建国。宋朝希望用武力迫使元昊取消帝号,历时七年,大小数十战,宋朝连遭大败,不得不承认了西夏“国”的地位,用二十五万岁币换得西夏对宋称臣,册封元昊为夏国主,但仍带节度、西平王,以强调宋夏间的君臣关系。
高丽在北宋前期时断时续地保持了册封关系。高丽建国后,就与五代的中原政权建立朝贡和册封关系,北宋继承了五代与高丽的关系,到994年,由于宋朝和辽朝关系中辽朝确立优势地位,高丽转而奉辽朝正朔,不在接受宋朝册封。
宋朝对高丽始终以藩属国视之。高丽改奉辽朝正朔以后宋朝不再对高丽进行册封,两国通使,只称高丽国王为“权高丽国王事”。
中国古代的朝贡体系中,中原王朝与周边政权的关系更多的情况是只有朝贡关系,而没有册封和奉正朔关系。从高丽与宋朝关系的演变,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了朝贡体制运行中朝贡、册封、奉正朔几个基本要素并不一定同时具备。
宋朝建立以贺正旦和贺圣节为主的常贡制度。贺正旦在汉唐时期已经推行到周边政权的朝贡活动中,但还没有有资料可证明贺正旦已经是每年实行的常贡活动。贺圣节是自唐玄宗开始的一项庆祝和朝贺活动。但是唐朝和五代都未见把贺圣节推广到中原王朝与周边政权的朝贡活动中。
宋代在交聘制度比较完备的政权间实行了常贡制度,最重要的常使就是贺正旦使和贺圣节使。常使制度最为详备的就是宋朝与辽朝、宋朝与金朝之间的交聘往来,这两组关系虽是对等关系而非朝贡关系,但宋朝、辽朝和金朝三大朝贡体系中的常使制度都与此相似。
除贺正旦使和贺生辰使外,遇皇帝和太后去世、新皇帝即位这些重大事情,两国也要相互派遣使节。皇帝或皇太后去世时要向对方派遣告哀使、遗留物使,对方派祭奠使、吊慰使、会葬使,新皇帝即位则向对方派遣告登保位使,对方派贺登位使。这些使节也是表示双方正常外交关系的重要方式。
朝贡活动总是伴随着贡赐贸易,“贡”就是各国向中国中原王朝进献物品,“赐”就是中原王朝回赠物品。各国朝贡给中原王朝的贡品有一般的土特产(方物)和表示祥瑞的特别物品,中原王朝按照厚往薄来的原则给予回赐。所以在贡赐贸易中各朝贡国可以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这也是各国来中原王朝朝贡的最主要动力。
宋代朝贡记载较汉唐更为详细,朝贡物品地区的地区特点也
更为清晰。
史籍记载1073年高丽朝贡的物品,有进奉皇帝物、进奉太皇太后、皇太后物,还有谢恩进奉物等。
这些贡品按照大类可以分为手工业品和自然土产,手工业品有锦罽、罽褥、罽龙衣、白氎、金银线罽、锦袍褥、龙凤袍、罽饰、金犀带、布、御衣、腰带、丝、纱、罗、绫、(红)绯罗缬袋、幞头纱、纸、墨、金、银、铜器、刀、剑、匕首、甲兵、漆甲、弓、箭、鞍辔、共函、金盘盏、金注子、金厮罗、倚背、器仗、龙銙、瓶、金花合,各种包装用的合、箱、袋等,自然土产有马、貂皮、药物、香药、香油、人参、硫黄、青鼠皮、松子、黄漆等。高丽其它时期的朝贡物品基本属于以上种类。
交趾、占城入贡宋朝的物品大致相类,都是香药、珠宝、手工品和动物,但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是占城所贡香药、珠宝类物品远过交趾,而交趾贡品中手工业品数量远过占城。交趾贡品除了数量可观的象具外,还有大绢、绸布、绫绢等丝织品。而占城所贡手工品相对简单,其纺织品以吉贝布为主。
二是交趾贡品均是本国所产,而占城贡品部分来自海外市场。贡品中的大食瓶、蕃油、蔷薇水、琉璃、没药、紫矿、乳香皆“不产于占城”。
在宋以前,贡品基本上是具体的实物土特产。因此,贡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称为“土贡”,意思是说以土产为贡。“土贡”在当时自有它的合理性。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也只能如此。但是,土贡也有它的弱点,或者说它的不足之处。南漕北运,颇费时日,又实为难事,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重大浪费,百姓也每每为进贡所苦。
大宋统一全国后,宋太宗曾要求江南、两浙、荆南、岭南、福建诸路州郡的长吏,令其劝民杂植栗、麦、黍、豆,缺少这类植物种籽的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则令广种秔稻。这就是用官方命令的形式推进了南北经济的交流。同时,宋代手工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用煤冶铁的作坊很多,丝绸技术大大提高,瓷器制造进入了一个新水平,产品适销日本、朝鲜、南洋诸国,印度以及阿拉伯、叙利亚、埃及等地。造纸业和活版印刷也大有发展,在此基础上,商业大大发展了。反映商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的纸币也出现了,当时名之为交子。
随着大宋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给宋代的贡品制度以深刻的影响,“土贡”色彩也就日趋淡化。宋代在“土贡”淡化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金银这种一般等价物的进贡,取代过去的“土贡”。
仅北宋初年短短的十年间,贡金银者就有十数起之多,还不包括史籍末录者。那时的朝贡有一个明显特点:在那些贡金银的州郡中,与国都汴京近在咫尺的一个都没有,就是说它们大都离宋都城较远的地方。这说明了,离京城近的地方,贡品比较易于运输,因此,仍然可以进贡土特产,当然也不排斥金银;而上述那些地方,有的远在东南(如吴越、泉州等),有的远在西周(如荆南),有的地处新疆(如回鹘),都在千里之外。这些地方,除了按惯例仍然贡一点有特色的土产外,也就比较多地让他们进贡金银及金银制品了。
应当指出的是,这只是一种新的迹象——一种趋向于进步的迹象,但从总体而言,在整个封建社会中,贡品的主要形式还是土特产。
进贡,在封建社会里,不只是一种经济现象,还是一种政治现象和文化现象。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是商人阶层的勃起。商人阶层在经济上有了一定实力后。必然要求在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于是也就有了进贡之举。过去,进贡的主体都是州郡的行政首长,或外族的头领,但一到宋代,也有部分商人跻身于进贡行列之中了。这就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封建统治者的青睐。
1020年(宋真宗天禧四年),秦州大官僚兼大商人李仕衡,一下进献栗五十万斛。又外加三十万斛餽京西,又贡丝锦、缣帛各二十万。贡品的数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如此以个人名义进献的巨贾,在宋代还有一些。可见,这不是一种偶然的历史现象。
到了北宋末年,随着高层统治层的腐败,进贡越来越成为满足统治阶级私欲的手段。贡品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象一面镜子一样,是可以照见当时的政局和社会风尚的。
辽朝建立了与北宋并存的朝贡体系。册封制度也是维持宗藩关系的重要措施。如辽朝和高丽的宗藩关系中册封制度是重要的表现。与宋朝和高丽曾经实行的册封制度一样,高立新国王即位,未受册封前与辽朝的交往称“知高丽国王事”,册封后正式称高丽国王。
辽朝和西夏也建立了稳定的册封制度。辽朝册封西夏首领李继迁为定难军节度使、银夏馁宥等州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师、都督夏州诸军事、夏国王。后因两国关系出现矛盾,辽朝将李继迁的爵位降为西平王。此后的西夏国王的册封又恢复了夏国王。金朝攻击辽朝之初,西夏旗帜鲜明地支持辽朝,辽天祚帝在辽朝在行将灭亡之时册李乾顺为夏国皇帝。
从辽朝对高丽和和西夏的册封可以看到,辽朝册封制度的内涵与宋朝基本相同,都包含了散、官、勋、爵、食邑、食实封、功臣号等名号,而且形成了进封制度。
在宋辽对峙时,辽与宋统治领域内的山东、河南、山西、河北、北京、天津、陕西、甘肃等地有着广泛的联系,甚至互有贡品往还。
金朝对西夏和高丽的册封只有散、勋、爵和食邑、食实封,而没有官和功臣号。但以册封作为宗藩关系的体现方式的制度规定是相同的。
在北宋时,有宋辽之对峙,在南宋时,有宋金之对峙。辽朝和金朝分别是契丹人和女真人建立的政权,他们的朝贡体系的建立完全按照华夷一统的思想建构。辽朝和金朝实际上已经把自己当作正统王朝。
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与大臣们讨论祭祀问题时,其子耶律倍主张应首先祭祀孔子。耶律阿保机采纳了他的建议,建孔子庙,举行释奠礼,树起了儒家思想的旗帜。耶律德光更是穿汉族的衣冠上朝。辽朝统治者在内心里自认为自己在文化上已经同于华夏了。
金朝更是从五德终始的角度阐述自己居天下正统。在讨论金朝德运时,有人认为金朝俘虏了宋朝二帝,宋朝的德运(火德)已经灭绝,金朝继承宋朝的火德,应为土德。于是金朝定本朝德运为土德。
在宋金对峙局面下,宋金间的战事接连不断,可是,金国统治者对宋代的先进文明十分重视,甚至让臣下进贡反映中原地带文明的经书。1183年(金世宗大定二十三年),“译经所进所译易、书、论语、孟子、老子、杨子、文中子、刘子及新唐书。”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金统治者回答得十分坦率明白:“正欲女真人知仁义道德之所在耳。”这是条十分珍贵的贡品史料。
在绍兴和议以前,金朝拒绝承认赵构的南宋政权,绍兴和议双方建立的也是君臣关系,金朝对南宋实行册封,以天下宗主自居。此后建立了超迈汉唐疆域的大一统政权的元朝和清朝的蒙古族和满族更是以中华正统自居了。
到了元代,又有蒙汉之间的某种矛盾和斗争。但是,从历史进程看,中华民族内部的融合始终是一种历史的大趋势。这也可以在元代宗藩朝贡制上得到引证。
以元朝与高丽的宗藩关系为例。
元朝与高丽的关系较宋朝和辽朝与高丽的关系更为紧密。元朝对高丽实行的是武力控制,元朝灭宋以后,于1283年在高丽设置征东行中书省,并派平章政事和达鲁花赤管理,多数高丽国王皆以元朝公主为王后。
当时,高丽国王从内至外皆受制于元朝,元朝不仅把高丽作为藩属国,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作为行省管理。
高丽不仅奉行元朝年号,向元朝更殷勤地朝贡,履行贺正旦、贺圣节的常贡制度,而且高丽世子和国王经常亲自入元朝大都朝贡。
元朝则向高丽颁赐历日以示正朔所加,如中统五年正月元朝颁赐高丽历日,在《赐高丽国王历日诏》说“今赐卿中统五年历日一道。卿其若稽古典,敬授民时,劝彼东嵎之氓勤于南亩之事,茂迎和气,迄用康年”。
元朝对高丽仍加以册封,其册封制度继承了宋代的形式,而又增添了反映两国关系的新内容。
如高丽国王王昛至元三十年(1293)时的封号是特进、上柱国、征东行中书省左丞相、驸马高丽王、推忠宣力定远功臣,后经加封,其身前最后的封号是纯诚守正推忠宣力定远保节功臣、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征东行中书省右丞相、上柱国、驸马、高丽国王,死后追赠为纯诚守正推忠宣力定远保节寅亮弘化奉庆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丞相、上柱国、驸马、高丽国王。
又如高丽王王(日育攵)身前最后的封号是开府仪同三司、太子太师、上柱国、驸马都尉、沈阳王、征东行尚书省右丞相、高丽国王,身后追赠敦信明义保节贞亮济美翊顺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丞相、上柱国、高丽国王。
高丽王王植死后追赠的封号是端诚奉化保庆亮节康济佐理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丞相、上柱国、高丽国王。
高丽国王王璋的封号为开府仪同三司、太子太师、上柱国、驸马都尉、沈阳王、征东行尚书省右丞相、高丽国王。
元朝给予高丽国王封号也包括阶、官、勋、爵,通过阶和官加封表示晋升和荣誉。
但是,元朝给予高丽国王的封号,没有宋朝和辽朝所给的食邑和食实封。
高丽与元朝关系还有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国王在国内皆称“王”。
高丽虽向宋朝和辽朝朝贡、接受册封及行年号,但是国主庙号皆称“祖”称“宗”,国家机构也是设省、设院,比拟于中国中原王朝。
严格来说,这是不符合宗藩制度的,但宋朝和辽朝并未加理会。元朝却指责高丽使用这些僭越的制度,国主庙号皆只称“王”,高丽所设省、院、台,皆下令改罢。高丽于是将这些机构分别改为佥议府、密直司、监察司。高丽国王给大臣授予的司徒、司空、侍中等僭越之职也都废罢。
征东行省平章阔里吉思又上奏称高丽国王使用仪式也有僭越,大朝会时曲盖、龙扆、警跸,诸臣舞蹈山呼。元朝特意遣使令高丽厘正修改。这样高丽不仅在与元朝交往时,完全遵守君臣宗藩之礼,其国内制度也更符合元朝规定的宗藩制度。
元朝与安南国也建立了宗藩关系。
蒙哥时期,蒙古军入安南,屠其都城。安南摄于元朝的武力,遣使入贡。1261年,元朝册封陈光昺为安南国王。
1262年元朝规定安南国朝贡制度:自1263年为始,每三年一贡,选儒士、医人及通阴阳卜筮、诸色人匠,各三人,及苏合油、光香、金、银、朱砂、沉香、檀香、犀角、玳瑁、珍珠、象牙、绵、白磁盏等物朝贡。
并派遣达鲁花赤往来安南国中。
1277年元朝与安南国约六事:
一, 君长亲朝;二,子弟入质;三,编民数;四,出军役;五,输纳税赋;六,仍置达鲁花赤统治之。
安南陈日烜即位后称皇帝,自行年号,并不遵守元朝的规定。元朝便出兵征讨,迫使安南降服。
元朝给予安南的册封只是安南国王,而不再有各项比拟于内臣的封号。
《元史》中有“诸路贡儒”的记载。也就是说,元统治者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就要求各地(诸路)都进贡儒生(学者),这无疑也是促进民族融合的一个重大措施,是很值得历史研究者加以大大重视的。
毫无疑问的是宋金辽元时期的贡品文化特点,就是促进和发展了各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