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先生 撰稿
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宣言中提出统一中国本部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蒙古、西藏、新疆三部实行自治”的主张。1935年1月,中央红军进入多民族聚集的贵州地区,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就以代主任李富春的名义发表布告,号召各族人民建立苏维埃政权。同年3月,在川陕苏区活动的红四方面军发起嘉陵江战役,开始长征。长征途中,红四方面军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6月,中共中央在《告康藏西番民众书》中提出:“康藏的民众要结束这种水深火热的情况,必须建立自己的革命政权”,“这种政权是以广大劳动群众为基础”,但不拒绝一切真正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的上层人士参加。由于中央红军在藏区停留的时间较短,因而在藏区建立革命政权的主要工作是由红四方面军来完成的。
在红四方面军的协助下,四川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的茂县、理县、汶川等地建立了工农苏维埃政府,绥靖县成立了回族苏维埃政府,小金、阿坝、卓克基、瓦钵梁子区、周伞等地建立了藏族苏维埃政府。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成立于1935年5月30日 ,其包括格勒得沙共和国与博巴人民共和国两个少数民族政权。随之成立的是张国焘的中共“第二中央”。中国共产党濒临分裂。
1935年5月上旬,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实施了“土门战役”,突破了川军“土门封锁线”,进入茂县。1935年5月16日 ,张国焘组织红四方面军的高级干部在茂县城内召开会议。会议作出决定,在茂县组织成立“西北特委”和“西北联邦政府”,张国焘任西北特区书记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主席。
1935年6月,由洛甫(张闻天)、周恩来、毛泽东、朱德等领导的中央红军(红一方面军)与张国焘领导的红四方面军在四川懋功地区会师。当时的红四方面军有近八万人的强大实力,而红一方面军经过前一阶段的长征,只剩近一万人。会师后,张国焘取代周恩来出任红军总政委。因为张国焘坚决南下而中共中央坚持“北上路线”,中央红军与红四方面军再次分裂。
10月中旬,红军南下经过绥靖(金川县城老街),建立了大金川根据地。
1935年10月,中共大金省委(后改名为金川省委)设立,同时格勒得沙共和国在西康绥靖城(今四川阿坝金川)建立。
格勒得沙共和国(1935年11月8日 -1936年7月),是一个位于中国四川西部,存在时间短暂的苏维埃政权。隶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是一个由长征途中的红四方面军协助成立的藏族政权,格勒得沙是嘉绒藏语的译音,意藏族人民。首都位于绥靖(今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城)。嘉戎语被定为官方语言,并有国旗。
在红军的帮助下,格勒得沙政府还建立了格勒得沙革命军、绥靖回民支队等武装组织。1935年12月,组建了格勒得沙革命党,其党章提出了没收军阀、地主阶级的财产分给格勒得沙;取消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累进税;信教自由;男女平等;成立格勒革命军保卫格勒;发展格勒文化,办格勒学堂;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主张。
格勒得沙共和国统一领导松理茂赤区和大小金川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斗争,下设绥靖、崇化、绰斯甲、懋功、抚边、丹巴、阿坝、卓克基、金汤、阿坝特区10个县级苏维埃政府。各县下设区乡苏维埃政府,其主要负责人由选举产生或上级委派。共和国境内的绥靖县城还建立了回民苏维埃政府,不属于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领导,隶属西北联邦政府,其领导成员全为回民。
格勒得沙共和国是藏族历史上第一个人民革命政权。格勒得沙共和国是中国革命史上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革命政权,也是共产党在民族地区成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地方政权,为后来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制定、实施、发展和完善,提供了经验。
在格勒得沙共和国宣告成立的同时,格勒得沙共和国最高行政领导机关――格勒得沙中央革命政府也宣布成立,主席克基,副主席杨海山、孟兴发,顾问邹通富。中央政府内设内务、粮食、宣传、妇女、土地、少共等部,其中内务部部长阿木参,妇女部长李富德。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在中共大金省委领导下,根据西北联邦政府的指示和各项政策,领导藏羌等各族人民,开展反对封建剥削制度、推翻国民党军阀统治、实行民族自决、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
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4方面军进入藏族区后,扶植当地波巴人(藏族)建立了短命的“波巴人民共和国”(又译为博巴人民共和国),召开了“波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大会选举了“波巴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在1936年5月5日 在红军的帮助下波巴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波巴人民共和国选举了德格土司泽旺邓登为政府主席、德格大头人夏克刀登和甘孜县白利女土司德庆旺姆为副主席,并决定从1936年起改元为“波巴人民共和国元年”。其旗帜是“波巴立”,当前任务是“兴番灭蒋”。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性规章。
这两个政权均隶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设有:财政经济部、内务部、军事部、土地部、粮食部、劳动部、裁判部、教育部、少数民族部、保卫局及条例起草委员会和回民委员会。
南下期间损兵折将的张国焘被共产国际命令取消其“第二中央”。6月6日 ,张国焘被迫宣布取消“第二中央”。
7月初,红二军团和红六军团与红四方面军在甘孜会师,二、六军团旋即组成红二方面军。7月1日 以后,红四方面军与红二方面军陆续北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包括格勒得沙共和国、博巴人民共和国)随之结束。
1936年,再度改国号为“中华苏维埃民主共和国”,对外继续沿用“中央西北办事处”的名义。
7月,红四、红二方面军撤离西北,中华苏维埃西北联邦政府机关随军北上,西北联邦下辖之格勒得沙共和国、波巴人民共和国不久遭敌镇压,归于失败。此后,西北联邦政府亦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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