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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

第十二章第三节  孙中山四度赴美奔走筹款





沈阳先生 撰稿

“在孙博士壮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募集革命资金的工作,明显地成了他的主要职业。”研究孙中山的美国历史学家韦慕庭对孙中山做了这样的评价。
武昌起义爆发前,孙中山本打算亲自赴南洋各国去筹款,但因从事革命,许多国家都拒绝他入境,使孙中山在南洋一带难以立足。加之,此前南洋各地华侨革命党人多次为革命起义捐献大笔款项,“大有接应不暇之势。出钱者因多叹元气之未复,劝捐者亦殊党开口之为难也”,所以孙中山只得将筹款重点放在美国。辛亥革命前,孙中山曾四度到美国本土,为革命奔走呼号,并在华人华侨中积极筹款。
为了筹款,孙中山也设想了好多形式。韦慕庭在《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里写道,其中一个计划是建立一个总部设在旧金山的中华实业公司,“这个公司打算筹集资本100万元,以1万股为限,每股百元”。孙中山许诺,中国的投资者在“将来革命成功后,专承办开矿,专利十年”。可是这个计划最终失败。
在洪门的帮助下,19117月,就在孙中山最后一次来到美国本土期间,黄三德与孙中山联手成立了洪门筹饷局,帮助孙中山一路打通海外筹款的通道。
根据章程,不管是谁,凡是在革命成功之前捐助的,皆得列名为“优先国民”,他日革命成功,概免军政府条件之约束,而入国籍。
筹饷局的成立,使得海外筹款活动掀起了一个新高潮,仅仅几个月,便筹款接近15万美元。
当时,孙中山仍属于清廷通缉的要犯,黄三德在洪门内部下达密令,要求致公堂各分堂全力保护孙中山的安全。
而辛亥革命爆发那天,陪同孙中山一起去丹佛的黄芸苏,正是致公堂另一位负责人。致公堂当年发出的筹饷公告中还提道:“现经印就捐册,寄呈各埠,后派演说员两队,孙文大哥、黄芸苏为一队,周游美国之北。”
值得一提的是,孙中山当年为了革命活动方便,而谎称自己出生于夏威夷的经历,最近一段时间被不少媒体热炒,甚至有人撰文耸动地称,辛亥革命后,中国人选了一位“美国人”做总统。实际上,孙中山获得的美国公民身份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
1908年,孙中山偕胡汉民等人从新加坡前往曼谷,在华人华侨中宣传革命。当时的暹罗(即泰国)当局迫于清政府压力,要将他驱逐出境。孙中山以自己是美国公民为由,在会见美国驻暹罗公使汉米尔顿·金时,要求保护。汉米尔顿·金随即将此事电告当时的美国国务卿卢特。1909311,美国国务院电复汉米尔顿·金,认为孙中山不符合美国公民资格,不能取得美国护照。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在191211,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他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公民。
据历史学家研究,辛亥革命之前,在五大洲的华侨人数约800万,他们在世界各地遭受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使得他们迫切希望祖国强盛,愿为推翻清朝统治,民主救国不遗余力。所以,孙中山曾不无感慨地说:“华侨是革命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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