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简介

我的照片
作家、摄影家、民间文艺家

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

第九章第五节  孙传芳遇刺与侠女施剑翘传奇




沈阳先生 撰稿

  施剑翘1906年出生于安徽桐城,从小生长在山东济南,生父即是施从滨,叔父施从云是辛亥革命先烈。
  19351113,在天津佛教居士林刺杀直系军阀孙传芳。后被捕入狱,1936年被特赦。新中国成立后,她因病移居北京,病愈后又移居五台山光明寺村,并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1979827病逝于北京,享年74岁。
  施剑翘,原名施谷兰,从小深居闺阁,还缠过足。13岁时当家管事,18岁时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1925年秋,奉系军阀张宗昌与直系军阀孙传芳为争夺安徽、江苏的地盘展开战争,时任奉系第二军军长、前敌总指挥的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迎头截击。施从滨率军南下,在交锋中兵败受俘,被孙传芳枭首于蚌埠车站,暴尸示众三日。死讯传来,年仅20岁的施剑翘作诗明志,“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立志为父报仇,手刃仇人。
  施谷兰先是将报仇的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依靠张宗昌的关系,施中诚得以担任烟台警备司令这一要职。但此后施中诚却反劝其打消复仇念头。施剑翘因此与施中诚断绝了兄妹关系。
  1928年,在施从滨遇害3周年的忌日上,施谷兰的痛苦惊动了同乡人-时任阎锡山部的谍报股长施靖公。施靖公表示愿意承担报仇雪恨的大事,施谷兰遂下嫁于他,迁居太原。到了1935年,施靖公被提拔为旅长,在要求施靖公为父报仇遭拒后,施谷兰再次明志“一再牺牲为父仇,年年不报使人愁。痴心愿望求人助,结果仍须自出头”,与其一刀两断,带着两个儿子返回娘家。同年,施剑翘有感于10年中空付许多心血而父仇未报,吟诗“翘首望明月,拔剑问青天”,并由“施谷兰”改名为“施剑翘”。
  1935年,施剑翘通过手术放开了裹着的双足,并苦练枪法。之后,施剑翘打听到孙传芳兵败寓居天津的消息,于是前往天津。同年农历九月十七日——施剑翘的父亲遇难十周年这天,她到天津日租界观音寺为父亲举行纪念法会。施剑翘随后化名“董慧”,委托一位女居士介绍加入了居士林。施剑翘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孙传芳的身貌、口音及活动规律,知道他每周三、六必到居士林听经,随即做了刺杀的具体安排:将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遗嘱印制出来,打算在行刺后散发;并把1113(星期三)定为替父报仇的日子。
  19351113,正是讲经日,前来听经的孙传芳端坐在佛堂中央。施剑翘移到前排靠近孙传芳。待众居士闭目诵经,施剑翘悄悄拔出勃朗宁手枪,对准孙传芳的后脑勺射出了第一发子弹,紧接着又朝他的太阳穴和腰部各射一枪。枪声响后,佛堂大乱,施剑翘将提前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身穿将校服的施从滨照片抛向人群,大声宣布自己的姓名及行刺目的,并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决意自首。不久,施剑翘被前来的警察带走。
  当天下午6时,《新天津报》发出号外,报道了“施从滨有女复仇,孙传芳佛堂毙命”的特大新闻。次日,天津、北平、上海等各报都以头号标题刊载了这一消息,全国轰动。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案被移送到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在侦讯中,施剑翘不讳事实,直陈了杀人经过和原因。按照当时的法律,施剑翘的行为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在法庭上,施剑翘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这一案件,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10年。1936413,《新天津报》刊登了她在狱中写的文章《亲爱的同胞,赶快奋力兴起吧》。此谋杀案在当时引起极大轰动,报章、杂志争相报导,称赞她为“女中豪杰”“巾帼英雄”,要求政府特赦。
  1936813,经辩护律师代为申诉,施剑翘被河北省高等法院判处7年监禁。全国妇女会,江宁、扬州、江都妇女会,旅京安徽学会,安徽省立徽州师范等团体纷纷通电呼吁,希望最高法院能对施剑翘援例特赦。电文中有"况孙传芳曾南拒革命之师,又北窥齐鲁之境,今施剑翘之事,直接以复父仇,间接即除国憝"的语句。后冯玉祥同李烈钧、于右任、张继、宋哲元等人出面救援,呈请国民政府予以特赦。
19361014,在施剑翘入狱11个月的时候,时任中华民国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国发表公告,决定赦免施剑翘。此后,由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下达特赦令,将施剑翘特赦释放。
1936年她特赦出狱后,与母亲董氏、弟弟施则凡去南京生活,在南京拜谢了冯玉祥将军对她的营救,接受冯玉祥将军的教导,积极投身抗战。
  施剑翘随母亲和兄弟定居南京时,不止一次去梅园拜访周恩来和邓颖超。她坚信中国的未来属于共产党,劝说担任国民党74军中将军长兼南京警备司令的嫡堂兄施中诚,迫使其兄答应辞去军长职务,不直接与解放军作战。她还说服两个国民党少将军衔的胞弟施则凡、嫡堂弟施仲达留在大陆为新中国效劳。后施则凡任南京解放军高级步兵学校教员,施仲达任上海市政协委员。她又动员在美国攻读医学博士的胞妹施纫兰回新中国服务,施纫兰后在北京医院任妇产科主任医师。她还劝说当时在阎锡山部任中将参谋长的郭宗汾起义投向共产党,后来郭宗汾果然随傅作义将军起义。
施剑翘后来又随施则凡前去湖南长沙。1937年,担任湖南抗敌后援总会慰劳组主任。在慰劳平行关大捷的八路军将士时,认识了中共干部徐特立同志。
1938年前去武汉慰劳空军飞行员时,列席“战灾儿童义养会”又见到了史良和邓颖超同志,并化名与邓建立了通信联系。其后又通过陶行知先生,多次到重庆拜访周恩来和董必武同志。
19417月下旬,施剑翘全家从湖南长沙迁往四川省合川县。目睹日本飞机肆意轰炸、百姓蒙受灾难的悲惨情景,她主动面见县长,请缨开展救灾工作。
当时徐悲鸿也住在此地,两家又是近邻,徐悲鸿仰慕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义举,施剑翘则久闻徐悲鸿画艺出众,两人相见恨晚,关系甚密。后来,公推施剑翘为合川县献机委员会指导长,徐悲鸿积极支持,赠给她不少书画。此后,施剑翘就在合川发动群众,夜以继日地组织募捐。她不仅自己带头把珍藏多年的金银首饰以及徐悲鸿赠给她的几幅书画全部捐献,而且还亲自上街讲演、宣传,上门到户说服动员。仅半年时间,她募捐的金额就买了三架战斗机献给抗日空军。徐悲鸿对施剑翘也更加敬仰,夸她不愧是女中豪杰,爱国情怀令人感佩。
1942年,施剑翘发起捐献飞机的倡议,得到各界的响应,被选为献机委员会指导长,最终募得3架飞机的资金。为此宋美龄特地通过冯玉祥在重庆约见施剑翘,并邀她到全国妇女慰劳总会工作,被施剑翘婉言谢绝。
  1946年初,施剑翘在苏州的安徽同乡会馆创办私立从云小学,自任校长。从云小学招收的绝大多数是工人城市贫民子弟,也有部分孤儿和流浪小孩。再次受到冯将军的支持鼓励。这些共产党干部和爱国民主人士对施剑翘后半生影响很大,促使她日后为人民解放和祖国建设做出贡献。
19466月至19473月间,周恩来、邓颖超撤离南京到达上海。施剑翘为解决办学经费到沪上募捐,曾造访周恩来、邓颖超的居住地。在此期间,她和周恩来、邓颖超、董必武有过多次接触并逐渐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深厚感情。
1946年原国民党空军飞行员刘善本,驾驶B-24型轰炸机(当时国民党中最大、最先进的飞机之一)飞往延安,成为国民党军中第一个驾机起义的人。他的家属住在上海,受到国民党特务的监视,生活困难,周恩来两次托人送钱给他家属都未成功。后来他把这个任务托付施剑翘,施剑翘勇敢地接受下来,利用她过去武汉劳军时认识的一些空军上层人士,乘坐空军司令部的军用吉普车直驶刘善本家,大声训斥监视的特务,又赏钱给他们买汽水喝。乘他们离开的间隙将钱交给刘善本的爱人周叔璜,并转达周恩来同志的慰问。
  1947年冬至日,徐悲鸿听说施剑翘要迁回故乡安徽桐城,当即挥毫泼墨,为她画了一幅飞奔的骏马,并题诗一首,表达敬仰和留念。次年初,施剑翘举家返回故乡,途经安庆探望姨侄女邓女士时,便将这幅画交给她珍藏。这幅画已历经半个多世纪,仍保存完好,它对研究国画大师徐悲鸿以及其与施剑翘之间的友谊,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1947年至1948年,施剑翘先后在从云小学掩护多名地下共产党员、地下民主同盟盟员、进步爱国青年学生进行革命活动;发展组织,秘密集会,架设电台,出版地下刊物,向小学高年级学生贯彻进步思想。史良曾推荐地下民盟成员金若年来校工作,施剑翘同意金若年将从云小学作为地下民盟的活动据点,秘密印刷地下刊物《民工通讯》和《光明报》。
1948427,苏州解放,施剑翘率领学校师生走上街头扭起秧歌、敲起锣鼓,欢迎入城的解放军。当时解放战争仍在进行,施剑翘于是送两个儿子参加解放军,分别进入第二野战军及第三野战军的军政大学。
解放初期,施剑翘到处募捐,维持从云小学,培养了大批人才。所在学校师生不仅勤奋学习、工作,还积极投入各项政治运动。1949927108,苏州市在乐群社召开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施剑翘当选了这次会议的代表。这一年,她当选为苏州市妇女联合会的副主席。
  施剑翘带领全校师生踊跃捐款捐物救济灾民,购买折实公债支援国家建设,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去苏州康复医院慰问志愿军伤病员。
  1952年,施剑翘将倾其心力创办的从云小学移交给苏州市人民政府管理。此时疾病发作,她赴北京到协和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子宫癌,手术后前往五台山疗养。同年移居北京,后以居士身份在碧云寺修行。1957年当选为北京市政协委员。
  1979年被确诊为晚期直肠癌,于当年的827猝然去世,终年74岁。骨灰葬于苏州城西天灵公墓。临终时,施剑翘对小儿子施羽尧说:“娘老了,但还有一个心愿,如果健康许可,愿为祖国统一尽一份力量,宋美龄我见过,蒋经国我也见过,我盼望祖国早日统一。”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后,举国上下对其褒贬不一。由于媒体对施剑翘在法庭中感情的宣传,以及孙传芳的军阀身份,施剑翘博得了多数人的同情。在这一情感因素的推动下,施剑翘基于孝道的复仇,被当时的媒体描述为“现代侠女”,时议也倾向于她。全国妇女界,多以施剑翘为妇女界之光荣。在许多请愿团体的电报中,施剑翘的复仇行为被称为“为国锄奸”“为民除害”,非但无罪,反为挽救世风的道德典范。
  与此同时,部分知识精英和左翼评论者指出,施剑翘的作为属于愚孝,是封建信仰的余毒,后者以这种儒家孝道与马克思主义的强国观相抵触。如《国闻周报》上的一篇文章指出,若以孝为基础的私人复仇被提倡,将引发暗杀之风,导致社会秩序崩溃。这种观点,多置社会的概念于家庭伦理之上。
  还有一种声音,乃是要求司法独立,坚持法外无情。如《法律评论》《独立评论》中的若干文章,都力图申说“人情是一事,法律又是一事”。此种主张强调法律威严,反对“为孝屈法”,却因当时复仇正当性与弱者反抗强权正当性下的大众同情,而被舆论边缘化。
  对施剑翘的评价涉及公众同情与法治的关系以及传统孝道的重要性。情是一种道德观念,虽在任何社会都有占统治地位的主流道德,但社会不同层次在理解上存在分歧。过于崇情而屈法,虽可收一时之效,但难成法治之功。民国时期,传统道德、法律仍占有一定地位,施剑翘替父报仇凸显了其“孝女”“侠女”之风,却也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一次以身试法之举。
  无论对施剑翘的评价有多少不同的声音,但施剑翘在复仇案中建立起来的声誉一直延续。自抗日战争起,施剑翘组织募捐活动,积极办学,协助开展革命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与建设做出了贡献,成为爱国主义的代表。在研究中国空军史时,应该增加新的关注,施剑翘对推进和发展中国的航空事业,同样功不可没。
  为谢施剑翘所为,摘录施剑翘小诗一首:

深谷芳兰一枝春,攀绝高崖凌碧空。

纵有红花漫四野,岂无绿草染前峰。

繁枝不怕春色浅,根茂何愁冬土深。

生就山中一根草,只怕孤芳不惜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