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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

第六章第五节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历史终结与回顾




 沈阳先生 撰稿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在革命战争中建立的,这就决定了它的职能首先是组织武装斗争。正如毛泽东所说:“边界的斗争,完全是军事的斗争,党和群众不得不一齐军事化。怎样对付敌人,怎样作战,成为日常生活的中心问题。”(《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357)因此,“苏维埃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武装民众,组织坚强的铁的红军,组织地方部队与游击队,组织关于进行战争的给养与运输”(《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37)。而组织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建设的管理职能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辅助职能,即便是辅助职能,它也是围绕革命战争这个中心任务来行使的。
在当时的中国政坛上,实际上已经存在着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政权,一种是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政权,一种是国民党执政的国家政权。然而,这两种政权是不对等的,前者是区域性的、零散的、没有外交话语权的,后者是国家形态的、系统的、具有外交话语权的。
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建立苏维埃国家政权,以便赢得政治斗争的主动权,更好地表达和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为了获得民众的支持,1931117,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
《宪法大纲》代表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中国所要实现的基本任务,这些基本任务主要有:
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他在全中国的胜利;
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
所有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
工农、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等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
制定劳动法,宣布八小时工作制,规定最低限度的工资标准,创立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家的失业津贴;
实现土地国有;
推翻与外国帝国主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极力发展和保障工农革命在中国胜利,参加革命战争的权利只属于工农劳苦民众;
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
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实行绝对政教分离原则;
保证彻底的实行妇女解放,承认婚姻自由,实行各种保护妇女的办法;
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
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
对因革命行动受反动统治迫害的中国民族以及世界的革命战士给予托庇权;
苏联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巩固的联盟者。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政权首次登上了中国的政治舞台。因为地处农村和面临战争环境,所以有人把它叫做“山坳里的中国”、“马背上的共和国”、“山林里的国度”等等。
19341月,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临时”两个字就去掉了,正式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
“二苏大”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大纲等决议案和关于国旗、国徽、军旗的决定,使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家形态更加完备。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不承认中华民国的货币,发行独立货币。不使用孙中山的头像,而是将苏联领袖列宁印在货币上,并同时发行背景为地球图案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一圆币值的银币。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后,中国共产党为建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19331月,中国共产党发表宣言,首次提出红军准备在三个条件下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共同对日作战的协定。三个条件为:立即停止进攻苏区;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立即释放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
193581,中国共产党又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再次明确表示只要国民党军队停止进攻苏区,实行对日作战,红军愿立刻与之携手,共同救国。宣言建议一切愿意参加抗日救国事业的党派、团体、名流学者、政治家和地方军政机关进行谈判,共同筹组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并呼吁各党派和军队首先停止内战,以便集中一切国力去为抗日救国的神圣事业而奋斗。
193512月,中共中央在瓦窑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从理论和政策上正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总路线,提出“党的任务就是把红军的活动和全国的工人、农民、学生、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切活动汇合起来,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革命战线”。瓦窑堡会议后,共产党一方面积极促进一二九学生运动后全国人民中日益高涨的抗日救亡运动的浪潮,另一方面尽可能地向国民党上层领导人和军队将领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
193655,中国共产党向国民党政府发出《停战议和一致抗日》的通电;825,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信中再次呼吁停止内战,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61212,西安事变爆发,中国共产党迅速确定了和平解决的方针,并应张学良、杨虎城的邀请,派周恩来、叶剑英等人赴西安谈判,迫使蒋介石接受停止内战、联共抗日等6项条件。
为了促进国共两党合作的实现, 1937年2月10中共中央又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停止内战,一致对外;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迅速完成对日作战之一切准备工作;改善人民生活。同时提出四项保证:如果国民党将上述五项要求定为国策,共产党愿保证停止武力推翻国民党政府的方针;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特区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
19372月中旬至7月中旬,中国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秦邦宪(博古)、叶剑英、林伯渠等与国民党代表蒋介石、宋子文、顾祝同等,先后在西安、杭州、庐山进行了多次关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谈判。但因国民党方面坚持取消共产党组织上的独立性,取消红军,取消革命根据地的主张,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193777,日本侵略军向北平西南的卢沟桥发动进攻,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七七事变的第二天,中共中央发布通电号召全中国军民团结起来,抵抗日本的侵略。
715,中共中央将《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蒋介石。《宣言》提出发动全民族抗战、实行民主政治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三项基本要求,重申中共为实现国共合作的四项保证。
17日,中共代表周恩来等在庐山与蒋介石继续谈判。同一天,蒋介石发表了准备抗战的谈话。
1937813,日军大举进攻上海(八一三事变),扬言3个月灭亡中国。由于国民党统治的中心地直接受到威胁,
814,国民政府发表《自卫抗战声明书》。
8月中旬,中共代表周恩来、朱德、叶剑英同蒋介石等就发表中共宣言和改编红军问题,在南京举行第五次谈判,蒋介石被迫同意将在陕北的中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
19378月,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了争取抗战胜利的全面抗战路线。
825,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中央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任命朱德、彭德怀为正、副总指挥,开赴华北抗日前线。
10月间,又将在南方十三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任命叶挺为军长,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开赴华中抗日前线。在共产党的催促下,922,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
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实际上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至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
 1937年9月6,中华苏维埃民主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更名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22日,正式结束苏维埃国家的政权形式,陕甘宁边区政府成为中华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中国工农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参加对日作战。10月,原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办事处所辖南方八省苏区之红军部队,亦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并开赴江南抗日前线。
至此,历时5年零10个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完成了光荣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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