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清末民初时期中国空军建设
沈阳先生 撰稿
第一节
1912,华侨革命飞机团始末
清政府在覆灭前夕,曾着手考虑发展航空业。1910年,摄政王载沣先是批准了学生厉汝燕官费留英学习飞机制造和驾驶技术,又电召在日本的留学生李宝峻和刘佐成回国制造飞机。两人回到北京后,清廷在南苑建筑厂棚,并从日本买回机件,让他们试制飞机。
1911年6月,李宝峻和刘佐成合作试制飞机成功,但飞机因发动机损坏而在试飞时坠落。后来清政府索性花费4万两白银从美国购买了一架小型飞机,但又因无人驾驶,飞机只能供人观赏。
1911年9月,由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委派革命党人梅培筹建华侨革命飞机团,号召华侨出钱出力。
1911年11月,设在美国三藩市(现旧金山市)的中国同盟会美洲总支部,在短短两个月内,就筹得大笔款项,加上1911年夏成立的洪门筹饷局拨出的专款,梅培从美国著名的寇蒂斯(Curtis)飞机制造公司购买了6架寇蒂斯D型单翼飞机。
随后,同盟会在报名应征的华侨青年中,挑选22人为飞机团成员,以美国华侨著名飞行家谭根为统领,李绮庵、余夔为助手。洪门筹饷局又以年薪1万美元的待遇,聘请美国飞机修理专家威尔霍斯(Wilcox)为飞机装配工程师。华侨革命飞机团就此正式成立,12月回国参加辛亥革命。飞机团全团共23名成员,除威尔霍斯外,全都来自广东。
飞机团统领谭根是广东省开平县的旅美华侨,他在美国希敦飞行实验学校毕业后,曾试制成功一种新式的水上飞机。由于飞行经验丰富,谭根被任命为华侨飞机团的统领。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公布了一系列有利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和法令。1912年3月,他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成文法。它的基本精神是按照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它用法律形式否定了独裁专制的君权,赋予国民自由权利,这体现了中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之一。
孙中山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的4天后,飞行团助手李绮庵、余夔和装配工程师威尔霍斯将两架飞机运到南京。但当时南京没有可供飞机降落的机场,孙中山特指定位于小营的演武厅作为飞机场。机场条件非常简陋,没有跑道和通讯设备,只是利用操场的一块平地供飞机起降和停放。孙中山又特命华侨邝灼组建警卫队驻守在机场四周。
孙中山对这次试飞极为重视,特地将南京演武厅作为飞机场,后因种种原因改在南京后湖(今玄武湖公园)临时飞机场试飞。
李绮庵曾在美国学习飞行,但未完成全部飞行训练课程,技术欠精,起飞后飞机离地面不久即行坠落,飞机损坏。
李绮庵受轻伤。试飞虽未成功,但民众给予热烈赞扬。南京、上海等地报纸争相刊载该振奋人心的消息。有报纸甚至鼓吹“革命军飞机凌空四千尺,威力十分伟大”,为华侨革命飞机团呐喊助威。
1912年2月,隆裕太后诏袁世凯组建临时共和政府,同盟会在南北和谈之际,早于隆裕太后的诏书成立临时政府。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仅仅三个月时间,在内外反动势力的压迫下,于1912年4月1日 宣布辞职,将临时大总统职务让给旧势力的代表人物袁世凯。南方独立各省最终选举袁世凯为临时总统。从此,共和制度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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