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令蒋介石头痛的空军“毛邦初事件”始末
民国政府航空署署长毛邦初
研究中国空军史,就得研究毛邦初,不知道毛邦初,也就不会真正地了解中国空军发展史。因为毛邦初是中国空军初创时的一个传奇人物。
毛邦初乃蒋介石原配夫人毛福梅的亲侄子,从黄埔军校第三期毕业后即投身军事航空界,先后留学于苏联、意大利,成绩优异。由于毛邦初氏身上具有为蒋介石所器重的多重因素,诸如浙江人、黄埔生、内戚、军事航空指挥干才等,特别是在组建、主持中央军校航空班、军政部航空学校即尔后的中央航空学校,以及指挥1937年8月14日中国空军对日空战过程中,创造了斐然的勋绩,故深为蒋介石器重。
长期以来,蒋介石倚畀甚殷,屡以高官厚禄酬毛邦初其功。毛邦初曾任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副主任、国民革命军空军司令部副总指挥、空军第一路司令及航空署署长、空军副总司令等职。
抗战时期,毛邦初出任空军驻美办事处主任,专司空军在美军购业务,因此日渐膨胀,豪气干云,大有国民革命军空军的天下舍我毛邦初其谁之慨!
毛邦初(1904-1987),男,别号信诚,浙江奉化岩头乡岩头村(今属溪口镇)人。1925年入黄埔军校第三期步兵科,学习期间参加第一次东征,平定滇、桂军阀叛乱。次年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毛邦初于1929年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航空班飞行组长。1930年奉命在杭州笕桥筹建航空学校,次年任校长,1933年7月17日任中航空学校副校长。
1934年,毛邦初出国考察,率部分毕业学员赴意大利深造。1935年9月7日叙任空军上校。1936年12月任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委员,1937年1月1日获颁五等云麾勋章。同年5月任空军南昌第三军区司令。
1938年3月毛邦初任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军令厅厅长。1940年5月25日晋升空军少将,同年8月19日升任航空委员会副主任兼军令厅厅长,并出任空军第一路司令。
民国政府航空委员会副主任毛邦初
1941年3月26日增设空军总指挥部,毛邦初任总指挥。1943年1月21日复任航空委员会副主任。1944年8月14日获颁青天白日勋章。
1945年5月,毛邦初选任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驻美国代表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军事参谋团中国代表团成员。1946年6月29日任国民政府参谋本部空军总司令部副司令,曾代表国民政府常驻美国,后晋升空军中将。
毛邦初1949年去台湾,1951年受命赴美国购置飞机,遂携眷属定居墨西哥,继迁居美国。1987年逝于洛杉矶。
毛邦初一生中的轶事典故很多。
先将时光流至1949年1月,内外交困的蒋介石被迫第三次下野。下野之前,蒋介石曾密令毛邦初把军购公款1000万美元转入其在美个人账户,以免遭美国冻结,并规定:动用此款须由俞国华、毛邦初两人同时具名,但如遇紧急情况,毛邦初个人也有支配权。
蒋介石未曾想到,正是自己的这个命令,正是这个自己高度信任的毛邦初,后来不仅胆敢将此巨款贪污挪用,而且还利用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形势挟洋自重、反噬自己,陷自己于政治上极为被动之境。
其实,毛邦初多年来即对国民革命军空军总司令一职觊觎不已。但天不遂人愿,自1934年4月以后,他就心有未甘地被迫雌伏于周至柔之下。毛邦初清晰地记得:1934年4月,中央航空学校兼任校长蒋介石,罔顾自己工作业绩和副校长职务,竟然任命与空军毫无瓜葛的周至柔接任校长。尤其令毛邦初难以容忍的是,周至柔升官上任之日,正是自己黯然离去之时。眼瞅自己苦心经营禁脔之地,竟被他人轻易夺去,自己种树,他人摘桃,外行领导内行,毛邦初委实难以咽下这口恶气。
及至国民政府败逃台湾后,毛、周旧怨未去,新仇又添。此时的周至柔因有陈诚臂助,炙手可热,不仅仍任空军总司令,而且还兼任参谋总长,权倾一时。
在美国柯克上将的协助下,周至柔下令在空军司令部内成立“中国国际商业公司”,意在取空军驻美办事处军购业务而代之。周、毛矛盾日益激化。
1950年5月,毛邦初以空军驻美办事处主任名义电告周至柔:建议取消中国国际商业公司向美国购买300万加仑航空用油的合同。
毛邦初的理由是:如按该合同行事,不仅每加仑价格将高出华盛顿市价3美分,而且将比空军驻美办事处在华盛顿购进的另外300万加仑同质汽油多支付10万元。
但周至柔不为所动,复电请毛邦初不必多虑,令毛邦初既尬尴又气愤。毛邦初遂通过“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顾维钧向蒋介石举报:一是中国国际商业公司在美采购的300万加仑航空用油,系通过旧金山一家杂货店进行,为此支付了中间人佣金10万美元;二是中国国际商业公司所购25架美式P-5l型战斗机,单价高达3.6万美元,与该机在美国售价1.6万美元相比,相差悬殊,中间一定有人中饱私囊。
蒋介石闻讯大惊,急召毛邦初回台湾述职。
毛邦初到台北后,蒋介石令其秘书周宏涛与毛邦初接谈。毛邦初告周宏涛:业已查明购油合同是经周至柔首肯,由宋美龄二弟宋子良经营的“中福行”进出口公司在台北签约,而由该公司设在旧金山的代理机构华南企业公司向美国一家石油公司购进的。华南企业公司乃一小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仅2500美元。庆幸的是,此批航油尚未运交,亡羊补牢,犹为未晚,请总统下令终止合同。
至于购机一事,因价格实在太过悬殊、反常,也请总统下令彻查。毛邦初并说:蒋总统引退前后,空军总司令部所签支的各笔款项均有可虑之处,不仅周至柔曾把其中40余万美元公款自美国汇到香港其私人账户上,而且还发生了以公款汇交联勤总司令郭忏之妻的咄咄怪事。郭忏,时任国民革命军联勤总司令,与周至柔在保定军校先后同学,浙江诸暨人,也为陈诚至交,圣眷正隆。
次日周宏涛将毛邦初所述向蒋介石作了详细汇报。经核实,关于“购油案”,毛邦初所述不虚,宋子良曾有假借宋美龄名义向毛邦初疏通的行为,确有借机中饱私囊的企图,只不过毛邦初未予答应。蒋介石闻后怒不可遏,下令将购油合同取消。
至于“购机案”",经调查,毛邦初渲染过甚。事实上,3.6万美元购机单价中,除飞机外,还含有装运费及外加的无线电设备及武器配置等费用,其中仅无线电设备及武器配置两项价值即达1.4万美元,实属物有所值。
在蒋介石看来,“购机案”基本上无大的问题,只不过采购渠道由原来的空军驻美办事处转变为中国商业公司而已。被人分肥,甚至断了财路,毛邦初的不满甚至怨艾实属自然,气极诬告,则太过分。想到这里,蒋介石似有所悟,沉吟片刻,即作出决断。
次日,蒋下令毛邦初调任“中华民国”驻联合国军事代表团代理团长,驻美空军办事处撤销,并明令日后有关“中华民国”空军在美军购事宜将不再由毛邦初负责,毛邦初须将业务及所保管的款项从速移交。同时蒋介石还批示:将毛邦初在驻美空军办事处的得力部下向惟萱上校调回台湾。
未久,蒋介石收到美国众议员周以德的一封信,谓:1950年10月,“中华民国”空军驻美人员曾有将一笔巨额外汇汇到香港私人户头事。此事发生在“中华民国政府”向美国争取经济援助期间,实在太不相宜。周以德的信言之凿凿,蒋介石颇为尬尴,下令周宏涛彻查。周宏涛细阅周以德来信,发现来信锋芒直指周至柔,遂不敢怠慢,径直向蒋介石汇报,蒋介石果断下令,密查周至柔。
周宏涛遂约请联勤总司令部财务署署长吴嵩庆秘密查周至柔,吴嵩庆因兹事体大,特请蒋介石颁发秘密调查手令。蒋介石当即书就,亲自交吴嵩庆。可见蒋介石处理此事的决心。
1951年3月9日中午11时,周至柔不知从何处知道有人对其进行秘密调查,大恚!遂以蒋介石不信任自己的操守为由,愤而请辞。蒋经国闻讯,颇为周至柔叫屈,建议乃父对周进行慰留。蒋介石遂向周至柔直言:为了证明自已的清白,同时也为了维护空军总部的清誉,还是请你暂缓辞职,支持并配合调查。
民国政府空军驻美办事处主任毛邦初
经蒋介石授意,“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与周宏涛共同约见空军政治部主任徐焕升。
徐焕升报告:空军于1946年以后,即设有一个对外不公开、对内公开的“财务公开监察委员会”,设置该机构的目的是保管自航委会时期开始的历年结余经费,总共有美金近73万元、黄金10.1万多两、港币74万余元、银元35.5万余元以及台币575万余元。所有公款都存放在前广东空军司令黄光锐设在广东信托公司的户头,其中存放在香港的有美金45万余元、港币81万余元、英镑1.1万余元,周以德所指的45万美元,正是其中一笔,从未使用,有案可稽。至此,周至柔始证明了自己的清白。换言之,毛邦初为一己私利,利用“政府”争取军援而未获的“良机”,借美国政治家之口诬告周至柔、要挟蒋介石的企图未能实现。
毛邦初见诬告周至柔不成,即开始向蒋介石叫板。1951年1月24日,毛邦初令其部下抗命不归的驻美办事处人员向惟萱,向美国联邦调查局宣称:中国商业公司采购的雷达,有转运资助中共之虞,致使美国国务院吊销了向中国商业公司出口雷达的许可证。
此事令蒋介石和宋美龄非常震惊和气愤,宋美龄强调:“空军要加强防御战力,非借助雷达不可。”后来美国国务院“巧施”金蝉脱壳之计,建议蒋介石以“中华民国”政府名义向美国购买军用品而不经过中国商业公司,此举使毛邦初、向惟萱的阻挠失去了意义。
谁知未久,毛邦初又五管齐下,将事态扩大:一是召开记者会以揭露周至柔总长的罪恶;二是公开抗拒蒋介石要其回国的命令;三是继续贪污挪用公款,不仅将数百万美元的公款转存到瑞士银行其私人账户,还买了200万美元的美国不记名可兑换国债;四是以周至柔贪污45万美金公款为由拒绝办理移交手续;五是将“中福行购油案”曝光于美国媒体《华盛顿邮报》,以损害“中华民国”政府形象。
毛邦初所为,激起轩然大波。至此,蒋介石始正式下令将毛邦初停职处分并限令回国听候查办。
“毛邦初案”爆发之日,正值美国参议院讨论军援台湾之时,故美方对蒋予“毛案”的处置十分关注。美国驻“中华民国”公使蓝钦建议“外交部长”叶公超采取紧急措施,敦促毛邦初将公款账册及档案交出,如毛邦初拒交,可征询律师意见,由律师展开诉讼程序。蓝钦还建议:“毛案”如循法律渠道解决,则“中华民国”政府必须首先取消毛邦初的外交官身分,即剥夺其外交豁免权,如此,即使美方给予毛邦初政治庇护,也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由于毛邦初对台湾方面的敦促置若罔闻,并一意孤行,蒋介石不得不亲自主持会议,决定派员赴华盛顿兴讼,循司法渠道对“毛案”进行处理。
1951年9月28日,周宏涛及查良鉴、夏功权等5人携带大批相关文件飞往美国,拟对毛邦初提起民事诉讼。10月2日周宏涛等数人抵达华盛顿后,风闻毛邦初已把公款转移他处,根本不打算移交。周、夏、查等人经缜密调查,得知毛邦初在美任职6年期间,大肆挥霍,不仅奢侈地花光了580万美元的办公经费,而且还超支38万美元。并查证,毛邦初挪用公款和一中国古董商合伙在芝加哥开设一家商店,还在美国西岸开了一家商行做生意。
1951年11月14日,诉状经律师递至华盛顿地方法院,要求法院令毛、向两被告10日内禁止动用或贷出款项及转移文件;将全部公款和文件交还“中华民国”政府。两小时后,法院发出命令,通知毛、向两人5日后到庭,然毛、向两人此时已避居纽约到了李宗仁的府上。
1951年11月19日,即华盛顿地方法院原定“毛案”的开庭日,毛邦初通过律师在纽约发表声明称:蒋介石已非“中华民国”合法总统,而是篡位者,李宗仁才是合法总统。故华盛顿地方法院依据蒋“政府”提出的诉状采取法律行动是不合法的。11月24日,美国各报登载了李宗仁于11月9日致华盛顿地方法院的信,信中称自己才是中华民国的合法总统,毛邦初及向惟萱的职务是由他任命的,故蒋政府所提诉讼无效。11月29日,联邦法院开庭,判决:立即封闭空军驻美办事处,延长禁止毛邦初动用公款的时限。
1952年2月,大势已去的毛邦初未待法院最终审决,改名王景纳斯,携款潜逃到墨西哥。台湾当局向墨西哥交涉引渡毛邦初,毛邦初于1952年8月9日被墨西哥警方逮捕,但墨政府基于政治考量不批准引渡申请,而1954年6月23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院判决台湾当局胜诉,可向被告索还近636万余美元,凡在美国与瑞士等地各银行中毛邦初名下各种货币、存款与国库券均归台湾当局所有;其他试图追回公款的从属诉讼案则持续进行。由于毛邦初在银行公款除190万美元无记名美国国库券外,大抵已追回,台湾当局毛案专门委员会最后决定尽快结案,以节省律师与其他办案费用。
1955年5月间,墨西哥法院将毛邦初开释。
1958年末台湾当局与毛邦初达成和解,毛邦初留下部分公款,交回其馀国库券,其他从属案件一律不再追究。至此,轰动一时且令蒋介石头痛不已的“毛邦初事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毛邦初后来定居洛杉矶,1987年去世。享年8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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