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何家福在三年大饥荒时期,逃离了信阳,又逃离了亳县,他一路拄着拐杖,四处流浪。他在死亡在线挣扎……
何家福在流浪途中遇到了一个来自甘肃的陇西人,那也是一个流浪汉。衣衫褴褛,灰头土脸,蓬头垢面,瘦骨嶙峋。
无论春夏秋冬,他都穿着一件旧长衫,终日在外流浪。他脚上穿着一双黑布鞋,有时就象穿着拖鞋那样,晃来晃去地走着。他平常蹲在街角的旁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如果饥饿了,就会站在别人的饭店门口,老板怕影响生意就打发几口饭让他走。或许那些善良的人也会赏口饭给他吃。夜晚他会找一个干净又遮雨的地方睡觉,每天起来仍过着流浪的生活。在人生流浪的路途中,留下了他的印记。
在中国的字典里,简直找不出适当的中国字眼来表述流浪者。普通的英汉字典都把流浪者翻译为 “走江湖者”,“流氓”,“无赖之徒”,“游手好闲者”,但是这种翻译都失丢了这个词的原意。比如,何家福在流浪途中遇到的这个甘肃陇西流浪汉,既不像卖艺为生的走江湖,也不是那种一味敲诈的流氓。“无赖之徒”、“游手好闲者”都带有贬骂的意思,但这也不能特指陇西流浪汉,他却是一个可爱的人儿。虽然他绝对不是一个拥有财产且丰衣足食的公子,他只是一个四处飘零的穷光蛋。也许有人认为因为有钱就自然能够受良好的教育,行动举止也会温文尔雅,谈吐也就蕴藉不俗,更不至于跟人铢锱必较,言语冲撞了。其实,有钱人不等于文明人,相反却更多的是一些假斯文的伪君子。
何家福眼前的流浪汉,态度温和,为人正直,说话幽默。流浪汉对何家福说:“我虽然穷,却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我从不追求物质享受,整天随遇而安,倒也无忧无虑,我早就过惯了放松的生活,没有身家之虑,做事也就痛痛快快,并不像富人那种畏首畏尾,瞻前顾后。”
陇西流浪汉对何家福笑着说:“我没姓没名,你就叫我混混吧,大家都这么叫我。我是个天天随便混过去的人,酒是大杯地喝下去,话是随便地顺口开河,有时我也会胡诌些有趣味的谎语,这世界说谎话的人多了,我不得不学着点。我万事不关怀,天天笑呵呵,那些所谓的规矩的人会在背后说我没有责任心。因为我既不会在桌上排着一斗黄豆,一斗黑豆,打算盘似地整天数自己的好心思和坏心思。我也不会皱着眉头,弄出连环巧计来陷害别人。我认为活着还是胡涂点好。”
守己安分的人们天天守着生命,战战兢兢,只怕失丢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乐完全忽略,到了盖棺论定,自己才知道白宝贵了一生的生命,却毫无受到生命的好处,可惜太迟了,连追悔的时候都没有。流浪汉则只顾目前的痛快,早把生命的安全置之度外。可是他却无时不尽量地享受生之乐。
流浪汉混混对何家福笑着说:“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里,我在茫茫的尘世间流浪,给梦想一双翅膀,让我陪着梦到地老天荒,我不害怕沉痛的流浪,我不害怕命运的凄凉,我只害怕自己的快乐还不足以撑起生命的重量,半生癫狂,只为换梦想一世的倔强。”
这话,居然出自眼前的这个流浪汉混混,这对何家福平说,有些惊讶和不解。
何家福试探性地问道:“我在信阳到处听闻人吃人的事,不知陇西怎样?”
流浪汉混混对何家福收住了笑,说道:“现在是大饥荒时期,甘肃临夏就发生大量人吃人现象,全市 10 个公社 588 人吃掉 337具尸体,其中红台公社 170 人吃掉尸体 125具、活人 5
名。锦光 9 小队的马希顺家吃了病人的尸体,全家 11 口人全部死绝。有的生产队一天就死 20 多人。尹集公社铁寨生产队两个萝卜窖里就挖出 60 多具尸体。红台公社李家庄马有卜全家 10 口人,全死在炕上,尸体腐烂了没人埋。有的妇女死了,小孩还爬在母亲尸体上吃奶。社员马一不拉夫妻把 14岁的女儿杀死吃掉,马死后又被其妻吃掉。”
流浪汉混混对何家福讲述了陇西发生的人吃人现象:
癿藏公社社员马阿卜都临死时嘱咐女儿:“我身上的肉没了,我死后可把我的心挖出来吃。”另有对夫妻商量先吃掉两孩子保命,等以后有粮食了再生。他们先杀死吃了一个娃,觉得有力气了,又吃了第二个。为了避免中毒,他们挖来野菜和娃娃的肉一起煮食。干部到他们家发现娃娃的头和脚还煮在锅里。
流浪汉混混说:“我吃不上肉,但绝对不会为了吃肉而对自己的孩子下手,当然我没有孩子,不是我生不出孩子,而是没有女人愿意与我性交配。和尚不吃肉,也不娶婆娘,不也能活得下来吗?我连素菜也吃不上,那么,漫山遍野的野菜、果子,就不能吃吗?我不相信什么大饥荒的说法,你看这周边的山林野地,干旱了?水淹了?如果说是天灾,还不如说是人祸。”
说起人吃人现象,混混似乎很愤怒,他告诉何家福:
1960 年春,甘肃陇西县一个小伙子打死母亲,把剔下的肉腌在坛子里,藏在地窖慢慢吃,地窖里冒出的腐臭味呛着了邻居方才事发。通渭县鸡川镇苟堡乡谢振翼说:社员牛宗祥剁了人肉在家煮食,被公社书记知道后搜去倒在山沟里,同村一饲养员天黑后把倒掉的熟肉捡回一脸盆,暴食后胀死。通渭县新景乡白杨林一个妇女外出把自己的小女孩关在家里,小孩饿得受不了跑出门,村里有人以给馍吃骗去杀死吃掉了。岷县铺马乡炭桥沟村一个妇女全家饿死,她饿得神经失常,将邻居家的娃娃哄来家,杀死后用脸盆煮食。和政县一位老爷爷饿疯了杀死自己的小孙子吃掉了。甘谷县大庄乡有个老妇趁儿子、儿媳外出杀死孙子吃人肉,案发后判死刑枪毙了。通渭县白杨林一对夫妻饿得把自己女儿打死煮食,却没有给两个儿子吃,结果这对夫妻死了,没吃上人肉的两个儿子倒活了下来。
在后来的日子里,何家福从网络上看到了更多的有关陇西人吃人的数据数据:
据沙青《依稀大地湾》记载,通渭县大饥荒中一农家饿死得只剩下父亲和两孩子,一天父亲把女孩赶出去,女孩回家后看到锅里浮着一层白花花油乎乎的东西灶边扔着一具骨头,弟弟却不见了。几天后,死闭双眼再不说话的父亲又从炕上歪歪斜斜爬到灶台添水生火,目露凶光,招呼女儿过去,吓得女孩躲到门外大哭,哀求:“大大,别吃我,我给你搂草、烧火,吃了我没人给你做活了……”该县鸡川镇上店子村一户男人将自己女儿拖到外面捏死,然后拿回家剁开煮食,她的母亲毛巧妈边吃女儿的肉边哭说:“吃我自己的娃娃,我心上疼得很呢!”
原通渭县政协干部张大发回忆、记录了该县大饥荒中人吃人的大量惨况,还有一些令人心酸的“故事”。鸡川公社某村一家人,丈夫在外地工作,寄来十多斤粮票救急。这家女人用粮票把面买回来后,反锁大门,多日不出,村里人发现异常后翻墙进去,看到几个孩子早已饿死,这家女主人却不知所踪。直到十多年后才揭开谜底,原来这位女人抛弃儿女,背着面独自逃命,但她还没走出村庄就被人杀死吃掉了。另据一位干部讲述:当时我们家有 6 口人,父亲去了洮河水利工地,我和弟妹由母亲拉扯着。母亲不知在什么地方藏了点粮食,每当深更半夜弟妹们睡熟了,母亲就悄悄把我叫醒,将一把用石窝捣细的熟面塞到我口里,然后用被子捂住我的头,等我吃下肚子,她才安然睡去。
张大发回忆说:我活了下来,弟妹们却都饿死了。一年后父亲从洮河工地回来了,母亲把我交给父亲,说:“没办法,我只给你拉扯活了一个,就……就一个了呀!”话没说完,便“哇”地一声哭倒在地。以后母亲整天哭得爬不起来,终于把眼睛哭瞎了,那时她才 30 多岁。
有个叫依娃的采访记述:甘渭县鸡川四堡一个叫何顺祥的半大娃从食堂打来一碗稀汤,他妈妈与之争食,他把妈搡到土崖下摔死了,结果被警察抓走,关到 18 岁枪毙了。通渭司家川的一个饲养员从活驴身上割下一条腿,还没煮熟就开始吃,结果肠子胀破而死。通渭陇阳乡周店大队一个老妇出嫁的女儿回来看望妈妈,饿疯的老妇在半夜掐死自己的女儿,将其尸体剁碎储存,天天以自己女儿的肉维持生命。和政县三十里铺马家河大队一位 50 多岁的老阿娘,吃了自己一家 5 人:先吃了饿死的丈夫、3 个儿子,最后砍死自己十几岁的女儿尕依努煮食。和政县城关镇后寨子大队阴洼村一个男人将自己的小娃娃用破被子捂死,因没有力气下炕生火煮熟,就生着啃吃自己的娃娃,最后还是饿死了。通渭县陇阳乡周店村一位老奶奶,竟然一共吃了全家 7 口人,先吃了饿死的 6 口人,最后又把家里唯一活着的小娃娃割死吃掉了。
另据甘肃省秦安县王堡乡罗店村王碎狗老太太回忆:当时只有十来岁的她家里饿死了 8 人,她天天和妹妹在地里挖野菜吃。本村有饿死者因为埋得浅,尸体被狼扒出来吃,王碎狗挖野菜时挖出来一条人腿,抓在手里就啃,她记得上面已经没有血色了,只有干干的皮。秦安县冯坪村一个外地逃荒的人饿昏在路上,另一个人在他还没有咽气、腿还在一伸一伸时,就下手刮肉吃。秦安县杨湾里有个老师路过通渭县牛家坡,在河湾里被人拦住杀掉刮肉吃,家人得到消息赶来时,见到的只是一副骨头架子。
何家福从网络上看到陇西人吃人的数据数据后,总会想起那个流浪汉混混对他说过的那些话:人生其实就是一次生死流浪,流浪在人间,不如说是流浪在地狱。自然创造我们的时候,我们个个都是流浪汉,是这俗世恶习把我们弄成个讲究体面的规矩人。体面的规矩人,其实就是一群白痴,对上要忠君报国,甘当奴才或炮灰,对下要用暴力镇压,让鞭子来进行管控。那是从上到下的一群放纵灵魂的行尸走肉。流浪汉的本色,总是乐观的,他相信在魔鬼统治的社会里,神话同童话里的世界,其实都是充满谎话的缠绵。岁月带着时光去流浪,我们一路走过,不必回首张望,流浪汉的精神就是无限量地享受当前生活,活在当下,生活才有兴味,流浪汉的一生快活,就是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的道路和方向,呼吸快乐的空气。无论如何,在这麻木不仁的中国,流浪汉精神是一服极好的兴奋剂,最需要的强心针。就是把什么国家,什么民族一笔勾销,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权力不属于人民,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恶魔,从来就没有为人民做过什么好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