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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7日星期一

伪满洲国时期的航空简况(中国空军史话)



中国抗战时期,先后出现了多个伪政权,他们使用的飞机种类不多,但由於资料遗失严重,考据困难。
伪满洲国(Manchukuo)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利用前清废帝溥仪在东北建立的一个傀儡政权。通过这一傀儡政权,日本在中国东北实行了14年之久的殖民统治,使东北同胞饱受了“亡国奴”的痛苦滋味。
19458月,苏联红军出兵击败了驻守满洲国的关东军和满洲国军,日本战败。
1945818,满州国皇帝溥仪宣读退位诏书,满洲国解散。

1:满洲航空公司
在伪满洲国时期的1932年,一间半军方的航空公司满洲航空公司(Manchu Kokuyuso Kabushiki Kaisha MKKK) 成立。
当时设立的满洲航空公司,拥有很多不同型号的运输机,包括日本供应的Fokker Super Universal、满航自制的“隼”、美国制造的Clark GA 43、也有德国制造的Junkers Ju-86Z-2及用作通讯的小型Bf 108轻型飞机。
1936年日军深恐中国军队乘胜捣毁伪蒙政权,联合伪蒙军进犯绥远东部和北部。 伪满航空的飞机也曾见活跃於此战役。
当时满洲航空公司主要使用的的飞机如下:
通用航空却克GA 43客机(General Aviation Clark GA 43
    地·哈弗兰厂制DH-80A蛾式联络机(DeHavilland D.H.80A Puss Moth ,Manko TYPE 3
    地·哈弗兰厂制DH-85蛾式级教练机(DeHavilland D.H. 85 Leopard Moth )
   福克F·VII/3M运输机(Fokker F.VII/3M
   亨克尔He116A邮机(Heinkel He116A
   容克斯86Z-2运输机(Junkers 86Z-2
   满航MT-1“隼” 运输机(Manko MT-1 Hayabusa
   梅塞施密特Bf108B联络机(Messerschmitt Bf108B Taifun or B-1 (Manko MT-2)
   三菱陆军百式运输机 / MC-20Mitsubishi Ki-57 , MC-20
   中岛AT-2 / 陆军九七式运输机(Nakajima AT-2, Ki-34
   立川陆军“1式双发高级教练机/九九式双发运输机(Tachikawa Ki-54
   福克D.16 C.5D战斗机(Fokker D.XVI and Fokker C.Vd

2:满洲国家军队飞行队
    19372月,“满洲国家军队飞行队”成立。太平洋战争后期,即19444月以后,隶属于日本“第二航空军”指挥,参与太平洋战争。
最初只有一架老旧的“甲四式”战斗机,其后陆续添加“九一式”战斗机及“八八式”轻轰炸机。这些飞机属日本空军及漆上日本号,由日本人操作。
1940年日本决定将满洲空军现代化,提供现代化的机器,成立航空学校,训练满洲飞行员。
1942年伪满空军接收Ki-27式战斗机。
1945年接收小量Ki-43“隼”式战斗机作拦截美军轰炸沈阳之B-29型轰炸机之用。部份拦截的Ki-27Ki-43甚至作出自杀式攻击。
伪满陆军航空学校中尉,军官学校一期毕业生春日园生中尉,也驾驶Ki-27式战斗机一架,宣称撞毁一架低空飞行当中的B-29,最后也不幸身亡。
“满洲国家军队飞行队”的主要机型:
川崎陆军“98”式轻型轰炸机(Kawasaki 98 Ki-32
川崎八八式轰炸机(Kawasaki Type 88 (KDA-2)
三菱陆军九七式轻爆击机(Mitsubishi Ki-30
三菱陆军九七式重爆击机(Mitsubishi Ki-21
     中岛陆军九一式战斗机(Nakajima Type 91 (NC)
     中岛九七乙式战斗机(1940)(Nakajima Ki-27 "Nate"
     中岛1II“隼” 陆军“1式乙战斗机(1942)(Nakajima Ki-43II
     海军中岛LB-2长距离爆击机(Navy Nakajimi LB-2
     诺斯罗甫“伽玛2F”型轻轰炸机(Northrop Gamma 2F, BXN2
     立川陆军九五式中级教练机(Tachikawa 95IKi-9
     立川陆军“1式双发高级教练机/九九式双发运输机(Tachikawa Ki-54
     立川99高级教练机 (Tachikawa 99 Ki-55 "Ida")
   
3:伪满海上警察队
这支部队早期称为特种员警航空科,后来改名为水上员警航空部队,它的飞行队伍编成基本是日本人担任第一线飞行员,而训练的伪满飞行员担任预备飞行员。19377月改称海边警察队。
19324月日人将原东北渔业商船保护局所遗的两艘旧巡护船,十二艘巡逻帆船,与自盐务署、满铁、朝鲜拨来的船只各一艘,加上原东北军所遗法制水上飞机六架编成海上警察队,负责黄海渤海沿海警备保安任务。
伪满海警还建立了一支有相当实力的航空部队,它的最初装备是前面提到的接收原张学良部施莱克水陆两用飞机6架,包括装300马力发动机的2架,装180马力发动机的4架。
飞行员包括后来的航空部队长山田松一等。
此后陆续接收各型飞机十余架,计:1933年接收日本陆军八七式轻轰炸机2架,1934-35年接收日本海军二式水上侦察机3架,1935-36年接收千鸟号KR-1小型客机2架,1936-37年接收90式水陆两用侦察机3架,1939年以后接收海陆军94式侦察轰炸机7架。
伪满海上警察队主要装备:
法制施莱克 FBA-17型两栖机
   法制施莱克 FBA-19型两栖机
   三菱陆军八七式轻爆击机(Mitsubishi 2MB1
   二式水上侦察机 (HD-25 Navy Type 2)
   东京瓦斯电KR-1小型旅客机(Gasuden KR-1
   东京瓦斯电KR-2小型旅客机(Gasuden KR-2
   爱知九式1号水上侦察机(Aichi E3A1
   爱知九四式舰上爆击机(Aichi D1A1
   中岛九四式侦察机(Nakajima Ki-4 Type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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