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放足运动
多吉、雅丹、达瓦、向奇玛与阿古登巴、阿卓、楚三星正式告别了。
阿古登巴、阿卓、楚三星和新结识的马队向导拉措,踏上了前往西藏的路途,沿着缅甸伊洛瓦底江畔,前往喜玛拉雅山。
一路上,马队向导拉措对阿古登巴说:
尊敬的阿古登巴先生,在晚宴时,我听你和多吉先生闲聊起中国女人裹小脚的故事。我经常往返于茶马古道,偶然也会看到几个缠足的老妇人,我非常好奇,这种习俗,恐怕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古登巴笑着说:
缠足对妇女们最直接的影响是使她们的小脚趾畸形。在中国,妇女们的脚都裹得像蹄子一样小,劳动妇女因为脚下站不稳,只能跪在土地上劳作。
俗称的裹小脚,这样的方式就是在女孩子很小的时候,将她们的脚趾掰合到最大的程度,最好是让脚尖碰到脚后跟,这样是非常疼的,但是她们的母亲并不会因为她们疼的嗷嗷大叫而放弃这种行为,会一直给她们缠上裹脚布,还会经常给裹脚布进行加固,以达到最小的目的,在缠裹的所有脚中,以三寸金莲最为美丽。
这样的习俗从隋朝就产生了,但是一直到了宋朝才真正的流行开来,因为从众的心理吧,越来越多的人将自己的脚裹得不成样子,但是还因此为美。
缠足的原理就是在女孩发育阶段将脚缠起来,抑制脚的生长,这个缠,还不是普通的缠,而是将脚生生的掰弯,脚趾头都可能掰断,一般都是从三岁开始。可是三岁的孩子知道什么是美吗,也只能任由自己的母亲最自己做这样的事情。
拉措又问道:
那女人为什么会喜欢缠足呢?
阿古登巴笑了:
事实上女人裹小脚和男人有着莫大的关系,因为在中国的女性身份是很低下的,她们的生活完全是靠着男人,所以一切都是为了讨好男人为出发点的,在那个时候男人们就是喜欢小脚的,最好是能在手中把玩的程度,就连很多著名的词人都喜欢女子小脚,像苏轼、辛弃疾之类著名词人,还写词夸奖过小脚的女人,所以女人们裹小脚就是为了取悦男人。
中国明代时期的大同、宣府,都被视为美人产地,是因为大同、宣府女子的小脚出名。
清末益阳小镇桃花江美人之名远扬,以至被谱为歌词,也是因为该地女子的小脚有名。
旧时中国又有所谓“天下美女出扬州”的说法,扬州美女之美不在容貌上,也不在身材上,而是一双“黄鱼脚”的瘦削为时人弥道。
有人说“天下古今的妇女,全是爱美成性,全是时髦的奴隶,她们只要能获得‘美’的称誉,纵然伤皮破肤,断骨折筋,在所不辞”。
此话虽嫌绝对,但是所述现象也绝非个别。正是这样一种爱美之心,使得女子盲目信从、刻意修饰、力事缠足,你缠我也缠,你小我更小,何况容貌、身材、肤色都是得自天赋,后天任你努力也不会有太多的改善,惟有一双小脚是靠人力的缠束而来的,靠自己的努力都有取得一双所谓的“妙莲”的可能。成也罢,败也罢,一切取决于自己,“要得人前显贵,还得背地受罪
”,为了使自己超越他人,为了使自己博得一个“美”名,爱美成性、为美盲从的女人,谁也不甘落后,争妍斗媚,结果使得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而不可收。
阿古登巴继续说道:
为何“古代缠足”能持续900年?其中一个原因什么可恶,使得女子不得不屈服。
那就是古代的中国人渣将裹小脚上升到了爱不爱国的问题,尤其是清朝的时候,裹小脚的人更是达到了巅峰。
事实上清朝的贵族都是满族人,她们是不裹脚的,为什么那时还有那么多的人裹脚呢?这是因为满人入关以来,就实行了“剃发令”,也就是男人们的脑后要留条长辫子,前面是光头,男人们屈服了这样的方式。但是朝廷并没有禁止女子缠足的陋习,那些读过书的人就将女子继续保留着缠足的行为,当做是她们对于满清政权的抵抗,也就上升成了一种爱国的行为,女人们也不得不接受。
拉措又说道:
我听说满族人信奉藏传佛教,西藏人没有女人裹脚的习俗,恐怕与满族人不缠足有关吧。
阿古登巴解释道:
裹小脚习俗多流行于汉民族,因此清朝满洲人并未接受汉人的缠足风俗。
崇德三年,清太宗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顺治十七年,规定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三年再申前令,但没有认真执行。多位皇帝虽有明文禁止缠足,但成效不彰。
虽然旗人始终没有缠足,汉人则认为缠足乃汉人民俗,刻意保留,所谓男降女不降,而妇女缠足比以前更甚。
与此同时,西藏人也未接受汉人的缠足文化,甚至可以说,整个西域地区的女人都没有这种丑陋的裹小脚习俗。
台湾的缠足风俗在日治时期,缠足与鸦片、薙发并列三大传统陋习。台湾总督府严格取缔缠足风气,并且在户口调查中记载本岛籍女性缠足情况。大正年间的台湾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女性中,六成福佬女性缠足,客家女性缠足者不足百分之一。当时台湾成立许多“天足会”,鼓励妇女遗弃旧习,一时成为风尚。1906年梅山地震女性死亡比例比男性高很多,为了地震逃命,长辈开始同意家中的小女孩不用缠足,废除妇女缠足的政策得以顺利推行。
拉措笑了:
我接触过不少汉人,有些汉人对藏人很有偏见,认为藏人贫穷落后,愚昧无知。现在我总算明白了,仅从缠足这件事,就可以看到汉人的愚昧习俗,举世无双。
阿古登巴纠正道:
不能这么看问题。汉人中有很多有识之士对缠足持反对态度。
中国很早就有不同于世俗赞扬缠足的有识之士。
宋代车若水在其《脚气集》里对此提出质疑:“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柬,不知何用?”
余英时在其文《民主、人权与儒家文化》中指出,“正如狄百瑞说的那样:‘缠足经常被当作显示儒学残忍、扭曲、男权至上的罪恶习标志。’但实际上正如他清楚地阐明,这种侵犯女人权的极端形式与儒学、佛教均毫无关系。”
理学的创立者程颐的所有后代,直到元代都忠实沿袭不缠足的家族传统。
后来的太平天国、慈禧太后均有明文禁止“缠足”。
清朝被推翻后,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令文说:夫将欲图国力之坚强,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阏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孙,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问,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世务?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难数。曩者仁人志士尝有天足会之设,开通者已见解除,固陋者犹执成见。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尤其先事革除,以培国本。为此令仰该部速行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
进入民国后,“劝禁缠足和劝导放足”始终是历届政府的重要任务。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放足”风气才逐渐兴起。
阿古登巴叹息道:
当时,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但放足运动也受到不小的嘲弄。最后一起可查询的缠足,却发生在1957年。距云南省昆明市以南一百四十公里的通海县六一村,被称为“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至2004年此地否定还有二十二位缠足的小脚老太太。位于哈尔滨的中国最后一家制造小脚鞋的工厂,于1999年11月才关闭。
阿古登巴对阿卓、楚三星和新结识的拉措说道:
中国女子的缠足陋习到民国终于被废除,可是期间竟经历了九百多年,可见中国女人们是非常的凄惨,不仅要接受三从四德和各种女戒女训的束缚,还要遭受缠足的迫害,但是女人们不会自己反抗,因为她们的思想已经深深的禁锢了她们,这也是她们的一种悲哀。
拉措唱起了一首西藏民歌《路在我们脚下》:
我们在前往西藏的路上,
人生就是一场远足旅行,
看看这个世界究竟多大,
你就能领悟世间的美好。
闭门不出犹如裹起小脚,
缠足禁锢的是追梦理想,
人生的时间其实那么短,
出去走走才能开阔视野。
喜玛拉雅山屋脊入云中,
雅鲁藏布江碧波霞如锦,
扎西古寺雾浓冰塔巍峨,
合掌祝福路在我们脚下。
雪域文化涵盖了中国的西藏、青海、新疆,也包括印度、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国和巴基斯坦、缅甸等。我以传说中智慧过人的阿古登巴为主角,运用诗歌体和散文体结合的传统寓言创作方法,故事中有故事,短篇形成長篇,並配置自己的漫畫插圖,开始创作汉英版《雪域寓言》。撰写寓言故事能让我返老回童。研究雪域文化则是我防止老年痴呆的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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