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控制下的长江局由来
右起:项英、曾山、周恩来、秦邦宪、王明、叶剑英、张云逸
王明从苏联回到延安后不久,他就来到了武汉。依据1937年12月政治局会议决定,王明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团成员前往武汉与国民党谈判,但他到武汉后随即改变12月政治局会议的决定,出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12月政治局会议的决定是由项英、周恩来、博古、董必武组成长江局,领导南方各省党的工作。
王明主持召开了中共代表团和中共长江局召开联席会议,由于代表团和长江局成分大致相同,决定合并为一个组织,对外叫中共中央代表团,对内叫中共中央长江局。
王明为长江局书记,周恩来为副书记。长江局的委员是项英、博古、周恩来、叶剑英、王明、董必武、林伯渠。此后,王明便把持了中共中央长江局。他目空一切,自以为是,独断专行,把长江局凌驾于中央书记处之上,与中共中央公开分庭抗礼。
前共产国际代表李德看的一清二楚,他回忆说:“我们把华中局(即长江局)叫做‘第二政治局’。事实上,以后在华中局和延安中央委员会之间,已经有了某种程度的分工,华中局贯彻的是1937年12月的决定并得到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支持的统一战线路线,而毛泽东在延安却采取了他自己的政策。据我判断,毛在公开场合虽然表示拥护党的这条新路线,但在这段时间里,他除了去抗大以外,却很少露面。”
王明在12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他危言耸听:“我们党虽然没有人破坏国共合作,但有同志对统一战线不了解,是要破坏统一战线的。”“蒋介石是中国人民有组织的力量。如果不联合蒋介石,客观上等于帮助日本。”
在12月政治局会议上,王明似乎占了上风,但中共中央并没有为这次会议作决议。王明对此耿耿于怀。回到武汉后,他便自作主张,擅自发表《中共中央对时局的宣言——巩固国共两党精诚团结,贯彻抗战到底,争取最后胜利》一文,片面强调国共两党精诚团结,忽视两党之间抗战路线的区别。他还在中共中央已发布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之后,又提出另外六大纲领,强调“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武装、统一待遇、统一作战计划”。
1938年2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王明竟附和国民党“只要一个军队”和“统一军令”的叫嚣,指出在军事上服从国民党的统一领导,令与会的政治局委员大感意外。
为防止王明再生枝节,毛泽东在会上提出:“在今天的形势下,王明同志不能再到武汉去。”
后来,经会议讨论,同意王明去武汉,但明确规定:“王明同志留一个月再回来。”
可王明根本没有执行这一规定,到武汉后一直待到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才回到延安。他自己也承认:“不愿留在延安工作。”
王明之所以不愿留在延安,说穿了,是延安有个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中共中央,他的言行总得要受之约束,而在武汉就不一样了,他可以天马行空,无拘无束。
3月29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王明得知这一消息后,未经中共中央同意,擅自将自己起草的《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送达国民党中央党部,同时也报送延安一份。
中共中央在收到这份文件后,感到其中阐述的内容有些不妥,为了补救,中共中央立即起草《中共中央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电》。
王明在收到电文后,并没有立即送达国民党,而是在会议结束后,才给中共中央复电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已闭幕,根据政治局决议原则所写的提议书已经送达,你们所写的东西既不能也来不及送与国民党。希望你们不要再发表你们所写的第二个建议书,否则,党内党外都会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其实,正是王明自己这种与中共中央分庭抗礼的做法,在党内造成了严重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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