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先生 撰稿
1953年8月,中共中央军委任命常乾坤为空军第二副司令员兼军事学校部部长。那时苏联专家逐步撤走,是新中国开始自办航校阶段。
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整顿、消化从苏联专家那里学来的东西。主要措施是,把原来的既训练飞行人员,也训练地勤人员的综合性学校,分建为单一的飞行航校和地勤航校。
常乾坤带领军校部的同志,按照空军党委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了四项工作:
组织实施分校工作。将10所航校分成7所培养空勤人员、3所培养地勤人员的航校。后来,经中央军委批准,又先后于1954年成立第12航校,1956年成立第13航校,1957年成立专门为民航培训飞行人员和其他干部的第14航校,使空军各类航空技术人员的培训成龙配套,形成不同层次的网络。
努力提高航校的教学质量。组织人员再次修改了教学制度、飞行训练提纲及教学大纲,统一编写了教材,并制定了5年的训练计划。
1954年筹备召开了第一次教学代表会议,系统地总结了航校的教学经验,还宣扬了模范飞行教员邵长源、徐庆春等先进事迹,推广了他们的教学经验,对提高航校的教学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建立预科教育制度,规定学员进入航校以前,先经过预科学校训练,从而进一步保证了学员的质量,使航校能集中进行专科教育,对加速培养飞行员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9年1月,空军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编写出适合我军情况和需要的条令、条例的指示,召开了各军区空军党委书记会议,作出广泛发动群众,认真组织力量,切实地编写自己的条令、条例的决定,并成立了空军党委条令编审委员会。同年11月,空军党委决定成立空军条令教材编审小组,常乾坤是三人编审小组成员之一。
1965年8月,空军共编写出各种条令、条例、教材、操典、大纲、教范、教科书、技术原理等306本,常乾坤参加了大部分条令、条例、教范、教材的审查工作。这批条令、教材,对空军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1960年9月,常乾坤任空军工程学院院长、政委,主要是组织领导学院的筹建工作。空军工程学院的地址定在陕西省西安市,是以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航空系为基础组建的。但该院航空系的师资已经转移到西北工业大学去了。
常乾坤不仅要考虑学院的基建,还要准备筹组教学人才问题。为了建好这个学院,他亲自到哈尔滨工程学院去研究学院组建的有关问题。在学院修建过程中多次出现资金、材料短缺,甚至停工待料,常乾坤及时请示、报告党委和有关领导给予解决。
为了推动空军的科研工作,1959年1月30日,常乾坤负责筹备召开了空军第一次科研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明确了空军的科研重点应放在对新武器装备的研究提出建议和要求,研究使用新武器的战术,改进维护修理,延长使用寿命等方面。各研究所按照这一重点,结合空军作战、训练开展研究。航空技术装备研究所首先取得了成果。他们研究改装了米格-17飞机,1959年5月29日夜,用这种改装的飞机将国民党空军窜犯大陆的一架B-17型飞机击落。
随着我军航空工业的发展,为扭转空军部队使用外国武器装备的局面,在国务院、中共中央军委的领导下,航空工业部门对飞机由修理转为制造,由仿制转为自行研制。空军作为使用单位,科研部门要和航空工业部门共同拟定研制规划,组织鉴定定型,并承担试飞等一系列工作。
1962成立了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常乾坤任副主任委员。到1966年5月,常乾坤先后组织参与了对国产初教-5、歼-5、运-5、直-5、初教-6、歼-6、歼-7等型飞机的试制和研讨工作,均获得成功。
1971年4月,常乾坤感到身体不适,但仍坚持工作。后来,他准备出差去研究歼-8飞机定型时,患重病,经医院治疗无效,于1973年5月20日不幸在北京逝世,终年69岁。常乾坤在病危时还念念不忘歼-8飞机,他为人民空军的建设奋斗到了生命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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