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韩国公布第一部宪法并按宪法原则建国。在建国后的几个十年中,韩国对宪法进行了九次修订。
韩国施行的宪法是1987年10月全民投票通过的新宪法,1988年2月25日起生效。新宪法规定,韩国实行三权分立、依法治国的体制。根据这部新宪法,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全国武装力量司令,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中代表整个国家,总统任期5年,不得连任。
总统是内外政策的制定者,可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等;同时,总统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总统通过由15-30人组成并由其主持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
作为总统主要行政助手的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批准。国务总理有权参与制定重要的国家政策。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用启动弹劾程序的方式对总统进行制约,使其最终对国家宪法负责。
韩国国会是韩国一院制立法机关,按法律规定应由至少200个议席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其中80%以上的席位由国民投票选举产生,其余的5%以上的席位通过比例代表制产生。
韩国国会具有立法权、修宪权、财政审查权、外交和战争权、人事权、监督权和弹劾权等权力,负责审议并通过或否决各项法案;审核和批准政府财政预算;检查政府工作;批准对外条约以及同意宣战或媾和;审核宪法法院院长、大法院首席大法官、国务总理、检察长和大法官的任命;弹劾总统和主要政府官员、否决总统的紧急命令等。
韩国国会机构包括议长1人、副议长2人及各专门委员会。韩国国会议长与副议长由国会议员匿名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国会会议。议长的任期按规定不能超出2年。议长和副议长职能上独立于其所在政党,而且不必是政府官员。
国会是国家立法机构,任期4年,国会议长任期2年。
韩国法院共分三级: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大法院是最高法庭,负责审理对下级法院和军事法庭作出的裁决表示不服的上诉案件。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大法官的任期为6年,不得连任,年满70岁必须退位。
1987年修订的《韩国宪法》除了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外,还规定建立宪法法院进行违宪
审查。
本届国会是第20届国会,2016年4月选出。国会设议长和2名副议长,由议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2年。现任议长丁世均,2016年6月就任,任期2年。
政府设17部、5处、17厅,总统兼任政府首脑,国务总理辅助总统工作。现任总理黄教安,2015年6月就任。现内阁主要成员有:国务总理黄教安、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崔炅焕、副总理兼教育部长官黄佑吕、外交通商部长官尹炳世、统一部长官洪容杓、法务部长官金贤雄、国防部长官韩民求、行政自治部长官郑宗燮、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金钟德、农林畜产食品部长官李桐弼、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保健福祉部长官文亨杓、环境部长官尹成奎、雇佣劳动部长官李基权、女性家庭部长官金姬廷、国土交通部长官柳一镐、海洋水产部长官俞奇浚、未来创造科学部长官崔阳熙。
韩国宪法规定韩国实行多党制,主要政党有:
● 新国家党:执政党。前身为1990年成立的民主自由党,1995年改名为新韩国党,1997年新韩国党和韩国民主党合并,改称大国家党。2012年2月改用现名称。该党曾长期执政,但在1997年和2002年两次大选中以微弱的票差失利,后在2007年和2012年大选中获胜,重又成为执政党。现任党首金武星。
● 共同民主党:在野党。前身为金大中领导的新政治国民会议。1997年金大中当选总统后,该党成为执政党。2003年该党分裂为开放国民党和民主党,2008年2月又合并为统合民主党,7月改名为民主党。2011年12月,民主党与市民统合党、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合并为民主统合党。2013年5月改称民主党,2014年3月与以安哲秀为代表的政治力量联合组成新政治民主联合。2015年12月28日,该党召开最高委员会会议和党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将现有党名改为“共同民主党”。现为国会第一大党,现任党首秋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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