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先生 编著
二十四節氣是中國農曆中特有的一種劃分法,是不折不扣的“中華遺產”。
曆法都來自於人們對大自然的觀察。陽曆將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的時間(稱“回歸年”,長約365又1/4天)定為一年。但農曆並非如此,民間常常把農曆叫“陰曆”,實際上,農曆確實一直嚴格使用陰曆月(反映月亮盈虧的“朔望月”),但農曆不是“陰曆”。真正的陰曆,如伊斯蘭教的回曆,以12個陰曆月為一年,一個陰曆月平均為29.5天,12個月為355天左右,比真正陽曆的一年少約10天。如果我們的農曆也這樣,每年春節就會比前一年提前10-11天,這樣逐年提前,積上16年,我們就要在盛夏搖著扇子過年了。
為了避免這種現象,中國的農曆每3年左右就插入一個閏月,以保持與陽曆的一年大致同步,正因為不斷插入閏月,所以中國的農曆就成了“陰陽曆”——既使用陰曆月,又用閏月來保證年的平均長度為陽曆年長。
大家稍稍細想,就會領悟到中國農曆年長的有趣現象:正常年比陽曆年短,為355天左右,但有閏月的年為13個月,就會長到384天左右。可是,反映四季的回歸年可不會這樣伸縮,大自然春夏秋冬四季的變化是以365又1/4天為周期的,所以農曆的月份不可能年年與季節的變化完全同步吻合。比如,北京地區是每年農曆十月份播種冬小麥,假如去年是十月上旬播種,今年就十月中旬播種才合適,明年再推到十月下旬,後年加了閏月,又回到十月上旬播種。
顯然,這樣的曆法指導農事活動是非常不便的,必鬚髮展出一套完全反映陽曆年的劃分方法,與陰曆月並行,讓每年的季節、氣候、農事與這種劃分的關係固定下來,曆法才實用,於是“節氣”就應運而生了。
陽曆反映的是太陽在星空中的運行(實際是地球繞太陽轉,但我們在地球上看,是太陽一年在星空中繞地球一周)。太陽運行到最偏南時,晝最短,夜最長,中午我們看到的太陽高度角也最低,這一天叫“冬至”;太陽運行到最偏北時,晝最長,夜最短,中午的太陽高度角最高,叫“夏至”;而“春分”、“秋分”,太陽恰經過赤道,晝夜平分。想反映回歸年四季變化的過程,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當然就是4個最佳的“節點”,但光有這4個點是遠遠不夠的,農事如播種、插秧、中耕、收穫等活動需要固定在每年更精確的時間段,前後不能差十天半月,所以這4個節點還要向下細分,於是每季節平均分成6份,全年為24個節氣,一節氣為15天左右,這樣最適用,就固定為“二十四節氣”,沿用於後世。
完整的二十四節氣名稱最早見於漢代的《淮南子·天文訓》這24個節氣的名字是:
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由此可見,二十四節氣和陰曆月沒有任何联系,完全是“自成體系”的,屬於中國傳統曆法陰陽曆中的陽曆部分。民間常認為節氣屬於陰曆,完全是農曆中陰曆月占主流造成的錯覺。
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後,曆法改用公曆,公曆是純陽曆,於是從此二十四節氣與公曆日期結下了不解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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