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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

第19章 慈禧与“预备立宪”


沈阳 著

Shenyang

 

清末預備立憲時期,皇族內閣的出現,為何會激起國民的怒火?

清末出国考察团人员合影

 

1

 

慈禧太后有了立宪的想法,又有日本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在前面摆着,就算是依葫芦画瓢,也能弄出个不三不四的宪政出来。因为日本于明治十五年曾派员赴欧洲考察宪政。慈禧太后为之决定仿效。

1905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去学习欧洲的宪政经验。同年11月,又命政务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宪政馆

镇国公载泽和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被派往国外考察宪政,于190512月从北京出发。其时,革命派则着文立说揭露君主立宪的欺骗性。革命党人吴樾,甚至还身怀炸弹去北京车站谋炸出洋的五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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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臣国外考察宪政8个月后返回。他们对英国宪法钦佩之至,但并不羡慕英国的君主政体。

正如约翰.朱尔典爵士告诉莫理循的那样,爱德华国王不喜欢中国人,他在招待大清考察团成员时的表现能非常说明这个问题。

唐绍仪讲得更明确:

 

国王只接见镇国公,而且只有两分钟。毫不夸张地说,几位大臣都 吃了闭门羹。绍仪也被关在门外,驻比利时公使被引导到接待室等候。

 

莫理循评论道:

 

难怪考察团成员回来后都变得极度反英,尽管他们也获得一些殊荣,如授予大学学位并在市政厅进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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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8月,出洋考察的五大臣经由欧、美各国及日本考查后归国,拟出立宪方案。上书指出立宪有三大利:一曰皇位永固,二曰外患渐轻,三曰内乱可弭,建议进行立宪

载泽并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指出,立宪可以使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并说明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日本于明治十四年宣布宪政,二十二年始开国会,已然之效,可仿而行也。

清朝统治者看中的正是预备两字。

慈禧太后很赏识载泽的意见,七次召见出洋大臣,并经御前会议反复筹划,于190691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预备立宪由此而来。

慈禧太后颁布的预备仿行宪政谕旨,宣布了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预备实行的时间是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1906年9月1日,清廷發布上諭,宣布預備立憲

1906年慈禧太后发布上谕:宣布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内容是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悉明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

这些措施实际还是清末新政的内容。清政府要求天下臣民必须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尊崇秩序,保持平和以预储养成立宪国民之资格,并强调先从厘定官制入手。

清政府预备立宪既同立宪派的立宪运动密切相关,又包含压抑革命派的用意。

在立宪问题上,立宪派与革命派存在着尖锐的对立。

1903年起,立宪派就积极宣传君主立宪,要求迅速加以实行;革命派则坚决反对,并进一步发动反清武装起义。

当清政府颁布预备立宪的时候,立宪派与革命派立即围绕预备立宪展开了大论战。

立宪派不但盛赞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还把君主立宪看作是救民于大旱之及时雨。

革命派则着文立说揭露君主立宪的欺骗性。有的革命党人如吴樾,还身怀炸弹去北京车站谋炸出洋的五大臣。

但不管怎么说,慈禧太后下的这道懿旨,允许立宪,也就预示着中国政体改革正在朝着一个新的目标迈出了重大的一步。

有关部门设立了考察政治馆来研究考察团的报告。

唐绍仪“公然蔑视”撰写报告的13位老绅士:一位是首席军机大臣庆亲王“鸦片鬼”奕劻,一位成员已82岁高龄,另一个79岁,只有一位留过洋,所有成员对外语都 一窍不通。尽管有这些缺陷,而且许多人的耳朵都 聋得很,但他们还是写出了报告。这个报告事实上是梁启超和杨度代笔的。

 

3

 

光绪一朝,清廷在高压下不得不宣布“预备立宪”。

时间来到公元20世纪初期,此时清廷已经用尽了手段,仍然无法完成对帝国的中兴。在社会各界舆论的压力下,清廷终于决定仿照日本例派遣使团出国考察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并对帝国现行的政治制度进行改革。

 

清末預備立憲時期,皇族內閣的出現,為何會激起國民的怒火?

考察团归国后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

 

公元19057月,以镇国公载泽为首的五大臣正式启程,前往欧美及日本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考察。归国之后,经清廷内部商议,于9月对社会各界公布开始准备进行政治改革。因政治改革工作量巨大,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因此要先经历过一段准备阶段,而这个准备阶段也就是所谓的“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计划的公开颁布,给了国民最后的希望。在大多数人看来,清廷终于“开窍了”,清帝国似乎又一次拥有了起死回生的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以康有为、杨度为首的立宪派的声势及地位立刻压过了革命派,并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和拥护。

这些立宪派的代表人物东奔西走,天真的以为君主专制终于要一去不复返,民主社会即将到来。而且伴随着《钦定宪法大纲》、咨议局和资政院的颁布与成立,帝国政治出现了明显的转型征兆。但他们不会想到,这些都是清廷为了敷衍国民所采取的“缓兵之计”而已。

 

4

 

预备立宪公会

 

19069月,清政府下诏预备立宪。国内立宪派主要代表张謇郑孝胥汤寿潜联络江、浙、闽三省的立宪党人和实业界人物,于1216日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它是在宪政研究公会的基础上扩大而成,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立宪团体。

该会宣称敬尊谕旨,以发愤为学,合群进化为宗旨,力谋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为基础

会长郑孝胥,副会长张謇、汤寿潜。会员主要为江苏、浙江、福建的官绅和上层资产阶级分子,约270余人,主要人物有朱福诜、孟昭常、赵凤昌温宗尧张元济、刘厚生等。以奉戴上谕立宪,开发地方绅民政治知识为宗旨,进行改良主义的政治活动。每年开常会一次。

预备立宪公会是江浙立宪派为响应朝廷预备立宪而设立的立宪团体。19061026日,郑孝胥、张謇领衔为在上海设立预备立宪公会向民政部申请备案,宣称该会的设立,愿为中国立宪国民之前导

1216日,预备立宪公会正式召开成立大会,郑孝胥报告开会宗旨时首先说明,该会根据朝廷预备立宪上谕所称使绅民明晰国政以预备立宪,故定名为预备立宪公会

 

清朝预备立宪为何要以十年为限?实际与慈禧有关-历史频道-手机搜狐

 

据《预备立宪公会简章》规定,该会以发愤为学、合群进化为宗旨,凡本国人年满20岁以上,与该宗旨相合,经会员2人以上介绍均可入会。该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会董12人,名誉会董若干人,驻办员、书记员、会计员各1人,编辑员、调查员、宣讲员各若干人。会长与副会长由全会投票公举15人中互选产生,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预备立宪公会事务所设在上海静安寺路54号。  

具体职员如下:会长郑孝胥,副会长张謇、汤寿潜,会董张元济、沈同芳、李钟珏、王清穆、陆尔奎、刘垣、李厚祐、周晋镳、许鼎霖、周廷弼、高凤岐、胡琪、王震、孟昭常、张广恩、王同愈、李家鏊、高凤谦,驻办员孟昭常,编辑员秦瑞玠、汤一鹗、邵羲、孟森、张家镇,书记屠绍屏,会计柏治华。

据一份《预备立宪公会会员题名表》所列235名会员资料统计,其中江苏103人,浙江55人,江浙籍人士共占会员总数的68%强,可见该会是以江浙立宪派为主体的立宪团体。

在这235人中,有113人曾经任过各种政府官职或具有某种官衔,这些官绅将近占会员总数的一半,其余便主要是在企业、银行、公司、商会任职的商绅。由于那些官绅事实上也有不少是经营各种工商企业的,因此可以说,预备立宪公会的主要阶级基础是绅商,并与官府有着密切的联系。

 

立宪运动- Wikiwand

 

预备立宪公会的酝酿与成立,曾经得到时任两广总督的岑春煊的积极支持,他曾资助该会开办费1万元(两),并允诺为之筹措常年经费每年1000元。

福建籍的郑孝胥能够担任该会会长,便与岑春煊的支持分不开。不过,该会的灵魂人物还是江浙立宪派的领袖张謇。

预备立宪公会成立后,每年按例召开一次常会,选举正、副会长及其他职员。19071908年分别召开第二、三届常会,郑孝胥两次连任会长,张謇、汤寿潜两次连任副会长。

预备立宪公会的活动以筹办宪政为中心,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出版书刊,宣传宪政知识。该会编辑的报刊主要有《预备立宪公会报》和《宪志日刊》两种。《预备立宪公会报》为半月刊,于19082月在上海创办,至19101月停刊,共出46册。19105月在北京改出的《宪志日刊》,由孟昭常主编;次年2月,又议决改为《宪报》。该会出版的书籍主要有孟昭常的《公民必读》和《城镇乡地方自治宣讲书》、钱润的《地方自治纲要》、张家镇的《地方行政制度》、孟森的《谘议局章程讲义》以及邵羲译的《日本宪法解》、汤一鹗译的《选举法要论》等。各书畅销一时,影响颇大。

第二,开办法政讲习所,培养宪政人才。19092月接办原由江苏学会创办的法政讲习所,招收各省学员学习法政知识。先有半年一期的班次,注重地方自治知识,包括财政、预算、决算等方面,专门培养地方自治人才;后增设一年一期的班次,注重法律,以造就司法人才。

第三,编纂商法,促成政府颁布商法。19077月,预备立宪公会与上海商务总会和商学公会商议编纂商法,准备邀请全国各商会及海外华商代表约期召开商法特别会议。为此,预备立宪公会成立商法编辑所,聘秦瑞玠、汤一鹗、邵羲、孟昭常、张家镇为编辑,筹备商法起草事宜。11月,商法特别会议在上海召开,各商会代表聚会研讨商法草案提纲,并决定由各商会推举代表一人组织商法草案评议会。190912月,完成了《公司法》与《商法总则》,经各商会代表评议通过,并推举孟昭常、秦瑞玠进京呈送农工商部和修订法律馆,以促成政府正式颁布商法。

第四,推动地方自治的进行与谘议局的筹办。在推行地方自治方面,预备立宪公会不仅督促各地士绅学习法政知识,而且催促宪政编查馆从速制订地方自治章程。在筹办谘议局方面,预备立宪公会也做了不少工作:在会中设立通信部,统一谘议局章程的解释与施行办法;每周召开谈话会一次,商议谘议局议案;与各省谘议局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张謇被选为江苏谘议局议长,其他不少预备立宪公会会员被选为谘议局议员。

第五,参与国会请愿运动。张謇、雷奋、杨廷栋、孟森、孟昭常等预备立宪公会成员在清末国会请愿运动中非常活跃。

1909年(宣统元年)11月发起国会请愿运动

1909年第四届常会,郑孝胥不愿三次连任会长,结果选举朱福诜为会长,张謇、孟昭常为副会长。后因孟昭常赴北京组织分会,副会长仍以张謇、汤寿潜充任。

1911年初,补开上年第五次常会,选举张謇为会长,郑孝胥、张元济为副会长。

预备立宪公会的活动一直持续到武昌起义以后,是清末存在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立宪团体。

 

5

 

清末預備立憲時期,皇族內閣的出現,為何會激起國民的怒火?

清末资政院旧址

 

1907年,清政府提出要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各省筹设咨议局张謇汤寿潜等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之后各地立宪公会纷纷建立。各地(特别在湖广、两江一带)主张立宪的政治团体陆续发表宣言,鼓吹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同时发起国会请愿运动,提出速开国会、颁布宪法、缩短预备立宪期限等诉求。

1906年,清政府曾设立考察政治馆1907年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此后,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

同年成立咨议局。咨议局作为各省的议事机构,其权限是讨论本省应兴应革事宜,讨论本省的预决算、税收、公债以及单行章程规则的增删和修改,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督抚的咨询等。但是,它的权力受到本省督抚的严格限制,同时也是极少数有产阶级上层男子的代表活动场所,它并不具备资本主义制度下地方议会的性质。

1907年清廷敕令地方政府建立咨议局和资政院。

咨议局是一种地方的审议机构,该机构可以监督地方政府的财政及行政;但是该机构无法责令政府按提案进行具体实施,因此咨议局更像是一个咨询机构。

时至公元190910月,除新疆外所有的省份都已经按照预定计划完成了组建。

而资政院的权力则较咨议局扩大了许多,可以议论国家税收、财政、法律等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资政院并不具备修改法律的能力。如果想要修改,则必须将提案提交给皇帝批准方可生效。

资政院的宗旨是取决公论,预立上下议院基础。它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议会,从它的人员组成、议事内容和程序看,它是完全受制于皇帝、毫无实际权力的一个御用机构。在对外公布了立宪的原则之后,清廷便对中央官职进行了改革,废除了许多已经不再适应新制度的行政机构。在打破了原有的六部制度之后,又新增了许多新的行政部门。如邮传部、海军部(计划筹建)等等。

咨议局和资政院的建立,是清廷仿照西方议会制度进行建设的一种具体尝试。虽然咨议局和资政院二者的权力皆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如地方咨议局议员的选拔受到严格限制、资政院无权直接立法等等。但西方国家在建设议会制度时,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发展阶段。至于西方后来的议会制度,则是在不断的摸索过程中才得以慢慢完善的。

1909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12月,16省咨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

 

立憲派第三次請願代表合影

立宪派第三次请愿代表合影

 

6

 

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同时宣布十年后实行立宪

 预备立宪进程的具体设计如下:

第一年(光绪三十四年,1908):筹办咨议局(各省督抚办),颁布城镇地方自治章程,编辑国民必读课本;

第二年(宣统元年),举行咨议局选举,各省一律开办咨议局(各省督抚办),颁布资政院章程,筹备城镇地方自治,颁布国民必读课本;

第三年,召集资政院议员,举行开院以及推广厅州县简易识字学塾;

第四年,创设乡镇简易识字学塾;

第五年,推广乡镇简易识字学塾;

第六年,城镇乡地方自治一律成立;

第七年,民众识字义者须达到百分之一;

第八年,民众识字义者须达到五十分之一;

第九年,宣布宪法,颁布议院法,颁布上下议院议员选举法,举行上下议院议员选举,民众识字义者须达到二十分之一。

这一进程设计的核心理念,所以必须有一个开启民智、训练民众参政议政能力的过程。进程设计当中,国民必读课本是为了启发民众的民主、民权意识;推广简易识字学塾,是为了改变绝大多数民众无法参与民主议政的劣境;咨议院,则是一个供民众练习民主议政的场所,即议院之先声

预备立宪谕旨颁布后,立宪运动也由宣传推动阶段进入了发展阶段,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国内立宪派建立的有上海的预备立宪公会(会长郑孝胥,副会长张謇、汤寿潜),湖北的宪政筹备会(会长汤化龙)、湖南的宪政协会(会长谭延闿)、广东的自治会(会长丘逢甲)等。海外的立宪派也积极响应。

19072月,康有为将保皇会改组为国民宪政会。同年10月(九月),梁启超与蒋智由等又在东京组成政闻社,鼓吹预备立宪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以后,在清政府预备立宪的诱动鼓舞下,立宪运动逐步进入高潮,立宪派发动了几次召开国会的请愿。

清政府于19088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条,其中关于君上大权14条,规定皇帝有权颁行法律、黜陟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

11月,慈禧太后、光绪帝(即清德宗载湉)死去,溥仪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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