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生存营养中不可缺少盐。人类以盐作调料的历史不可考,中国“煮海为盐”的历史则可追溯到4000余年前的夏代。进入封建社会,盐、铁成为国家两项重大的官营商品。盐、铁管卖,一方面可以保证供应,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和调节阀门。
早期海盐,是支起大锅用柴火煮熬出来的。汉、魏以前的历史书上多有“煮海为盐”的记载。开辟盐田,利用太阳和风力的蒸发作用,晒海水制盐的工艺,比起煮海为盐,是很大的进步。
中国是海水晒盐产量最多的国家,也是盐田面积最大的国家。中国有盐田37.6万公顷,年产海盐1500万吨左右,约占全国原盐产量的70%。我国著名的盐场,从北往南,有辽宁的复州湾盐场,河北、天津的长芦盐场,山东莱州湾盐场,江苏淮盐盐场,以及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的南方盐场。每年生产的海盐,供应全国一半人口的食用盐和80%的工业用盐。还有100万吨原盐出口。我国海盐业对国家的贡献是很大的。
场署是盐场机关办公的地方。场以下分团、灶,均属制盐单位,灶称灶户,有灶丁,亦称盐丁、煎 丁、场丁,是灶户中承担盐役的人。灶丁身受严重的封建压迫和剥削,由于长期煮盐烟熏,不少灶丁双目失明。
据清光绪《海盐县志》卷十“食货考·盐法”记载:海砂场新聚团额共二十一团,一百四十一灶,有灶丁五千七百二十人。每一担盐卤产盐十五斤,年产食盐约七百零五万斤。同时,官府对盐业历来有盐法,对盐的自制、运、销都有规定,但变化很大。就以产销来说,规定任人产制,由官府收购,再转售给
盐商运销。有时由官府收购,划分运销地区,官、商各自在一定地区内销售。当时规定海砂场所产的食盐,大部分运销本县县城、通元、茶院、沈荡三镇和徐家桥,以及平湖等地。清道光十九年(1834年),海砂场各团因遭海潮侵没,灶舍坍废甚多,损失严重。
原南汇县的大团,可以理解“团”的由来。
公元10世纪,位于大团地区中部的堤堰已筑,大团西部地区成陆。公元13世纪,大团地区外护塘以东董村一带成陆。大团地区成陆距今约1 000年。
大团,也叫“一团”、“头团”。南宋乾道二十七年(1191年),大团地区被辟为盐区,属下沙南场辖界,出土碑文记载为“长人乡新场一团湾”。明隆庆二年(1568年),松江知府清丈土地,编团、甲,按“图”、“团”、“甲”分等开征田赋,大团地区称“图团”。随着移民的增加和滩涂的开发,大团地区日渐成为南汇县沿海的一大集镇。
“团”是旧时的一个行政区域等级。后来成为地名。
原南汇县的大团始建于明朝隆庆二年(1568年)。1909年建大团乡,1934年改为镇。1950年设置大团区,1956年分出大团镇直属县,1957年撤区建大团乡,1958年镇、乡合并成立大团公社。1959年分出大团镇直属县,1984年改公社为乡。1994年撤销大团镇、大团乡,建立大团镇。辖境东邻彭镇镇,西接宣桥镇,北连三墩镇、万祥镇,南与奉贤县接壤,镇政府驻大团。1995年末,面积26.15平方千米,人口3.78万人,辖镇南、金石、柴场、鸭场、车站、赵桥、银杏、董村、大杨、王厅、沙庙、团西、龙潭、果园、海潮、庙西、邵宅17个行政村和6个居委会。
1909年设置三墩乡,1947年撤销,1959年析大团、惠南2个公社成立三墩公社,1984年改为乡。1995年撤乡建镇。辖境东邻万祥镇,南接大团镇,西连宣桥镇,北邻惠南镇、黄路镇,镇政府驻三墩。1995年末,面积20.85平方千米,人口2.90万人,辖树园、长安、金桥、金陵、林艺、农艺、龙树、周埠、洪波、上塘、二墩、下塘、扶栏、邵村、二团、严楼、徐桥17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
2003年,撤销大团镇、三墩镇,设立新的大团镇。2004年,镇政府驻永春东路10号,辖南大、北大、三墩3个居委会和镇南、车站、果园、金石、赵桥、海潮、邵宅、团西、金园、金桥、园艺、龙树、周埠、扶栏、团新、邵村16个行政村。2009年撤销南汇区后,属浦东新区。
新的大团位于浦东新区区境东南部。面积50.7平方千米。常住人口71162人(六普)。辖4个居委会、16个行政村。河流有团芦港、石皮泐港、南二灶港、金奉港等。上海郊区环线和南芦公路等干线横贯全镇。景点有王家花园、适庐、古银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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