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警察队伍庞大,而且种类和机构复杂。根据级别分联邦、州、县三级警察;根据种类分,有普通警察、国会警察以及国会、公园、大学等拥有不同管辖权的警察;根据隶属关系,有隶属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所属执法机构以及对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的警察等。
美国警察系统行政分级主要有联邦、州和市县警察三级警察种类80余种执法机构18000多个(2006年统计);县警察部门3088个(2006年统计);市警察机构13578个(2006年统计);州警察机构除夏威夷外49个(2006年统计);联邦执法机构50个(2006年统计);特殊警察部门1626个(2006年统计)。
美国警员数量92万人(2006年统计)。正规警察66万名(2006年统计);文职人员26万余名(2006年统计)。
美国警察系统简介
美国的警察主要有联邦、州和市县警察三级。联邦和各州的警察分别行使联邦和州赋予的权力。州以下各种警察的权限由各州决定,除联邦警察外,州警察、城市警察和县警察及私人保安与联邦政府没有垂直的上下关系,直接由地方政府领导。
美国警察单联邦警察就超过80种,各个州都有自己的州警察(除夏威夷外),各个地方政府(包括县、市、镇、村)还都有自己的警察体系。这么多的警察系统都是互不隶属,相互独立的,穿的制服当然也都不一样,比如说州警察只对州政府负责,并不归联邦警察领导,市警察只对市政府负责,并不归联邦警察或州警察领导,当然业务上他们还是互相配合的。
据2006年的统计,“全美有18000多个警察执法机构,3088个县警察部门,13578个市警察机构,49个州警察机构(除夏威夷外),50个联邦执法机构,1626个特殊警察部门(管辖权限如公园、交通、机场、校园警察局等)。美国共有警员92万人,警察与人口比例为,与总面积比例为10名警察/100平方公里。其中,66万名正规警察,26万余名文职人员,从警察局的人数和规模来看,大多数警察部门平均不超过100人,有800多个警察部门仅有1至2名正规警察,只有38个警察部门人数超过1000人。”
所属关系
美国的警察根据所属关系可分为联邦警察、州警察和地方警察,其中联邦警察主要属于两大部门: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警察在英文中有不同的词来表示,除了police(警察,口语中称为cop),还有agent(探员,一般用于司法部警察,尤其是联邦调查局,感觉是指那些四处奔波的警察),inspector(检查官,一般用于国土安全部警察,感觉是指那些坚守在岗位上的警察),detective(侦探),patrol(巡警),sheriff(县治安官),marshal(司法部法警)。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