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的历史并不陌生,基本的了解就是美利坚民族的崛起和废除奴隶制。最主要的印象也就是“为了自由和民族独立”、“解放奴隶和实行平等”。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这样的历史,也决不是美国独创的建国经验。美国人也并没有以自己的这段建国经验去向全世界作推广介绍。美国人在当今世界上谈的最多的是“民主”,他们最引为自豪的就是建立了一个“民主国家”,并将他们的“民主价值观”强行推销到世界各地,美国的民主是世界的榜样。但美国的民主,能成为中国的榜样吗?
谈到美国的民主,还得从“五月花号”说起。
《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全文如下: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
我们,下面的签名人,作为伟大的詹姆斯一世的忠顺臣民,为了给上帝增光,发扬基督教的信仰和我们祖国和 君主的荣誉,特着手在弗吉尼亚北部这片新开拓的海岸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的面前,彼此以庄严的面貌出现,现约定将我们全体组成公民政体,以使我们能更好地生存下来并在我们之间创造良好的秩序。为了殖民地的公众利益,我们将根据这项契约颁布我们应当忠实遵守的公正平等的法律、法令和命令,并视需要而任命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
”
《五月花号公约》实际上就是一个契约国家的起源。在这个社会的每个个体都一致认可这个团体,制定契约,并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国家。这是政府合法存在的惟一来源。
美利坚国家诞生的历史及发展,经历了从“五月花号公约”到“独立宣言”的过程。在我的印象中,开始于1620年天路客登岸的美国历史,转眼就到了莱克星顿枪响,美国独立战争的号角吹响了。在这漫长的一个半世纪中,发生过那些不可回避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五月花”号帆船在茫茫大海上颠簸、飘荡了66天之后,很快就要在陌生的新大陆靠岸前夕,41名成年男子在船上签署了这份共同契约,他们几乎都是虔诚的教徒,其中一部分正是怀着寻找宗教自由的梦想,在强烈的精神信仰驱动下,才登上这一前途未卜的航程的,他们因此被叫做“天路客”。他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成一个民众自治团体”,并保证遵守和服从将来颁布的对他们全体人“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
这个公约翻译成中文,不过300多字。然而,美国几百年的根基就建立在这短短的几百字之上,信仰、自愿、自治、法律、法规……这些关键词几乎涵盖了美国立国的基本原则,今天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时依然是手按《圣经》,向全体公民保证遵从和信守宪法与法律。
带着牛皮纸上签署的《五月花号公约》上岸的天路客们,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们经历过饥饿、疾病、寒冷的威胁,面对过土著印地安人的弓箭、猎枪和陷阱,他们曾一次次在生存和死亡之间挣扎,渡过了无数难以想象的困难。登上新大陆,并不意味着铺在他们面前的就是金色的蔷薇。换言之,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的生活,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社会,这个社会必须是平等的,任何决定必须经过民主协商,达成一致,才能有效。
1836年,一位牧师在波士顿公开演讲时,曾提出“菲利普王战争”和独立战争一样伟大,认为菲利普王是为广大印第安人争自由而斗争的领袖。在那场战争中,天路客的后代中出现了一个传奇人物丘奇,他的身上融会了清教徒、水手和印第安人的性格,他在残酷的战争中显示出卓越的勇敢、智慧和宽容、悲悯,他对敌人并不是深恶痛绝,而是尽可能地向对方学习,不是追求在肉体上杀死敌人,而是尽力让对方按自己的思维方式行事,这似乎正是美利坚民族性格的雏形。这几乎预见了一个强大的同时赋予众生平等、自由的新国家,这个国家终究会在《五月花号公约》的轨道上前行,找到自己的方向。
1802年,在当年天路客登陆的普利茅斯,约翰·昆西·亚当斯在一年一度的“先祖日”庆典上发表的演讲中,就把《五月花号公约》看成是美国民主之花盛开的前奏,“这则积极向上的、富有创意的社会公约在人类历史上或许是绝无仅有的。”
1848年,美国南北双方恰好各有15个州。当时美国在美墨战争中获得的土地上,先后发展起加利福尼亚、新墨西哥、犹他等几个领地,要求加入联邦。南北两方经过激烈争夺,最后通过系列性法案,统称为1850年妥协案。其内容为:1、加利福尼亚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2、新墨西哥和犹他加入联邦时,由居民自行决定是否废奴,实施“平民主权”(PopularSovereignty,也可译为“住民自决”);3、在哥伦比亚特区禁止奴隶制;4、联邦政府应协助通缉追捕逃奴。可以看出,第一、三条有利于北部,第四条则袒护南部。但值得注意的是,“平民主权”原则开创了一个“民主决策”的先例,但也是一个危险的先例。从此,是否存废奴隶制,可由当地住民“民主”决定,而不必通过联邦立法机构。这样,一旦新州居民选择奴隶制,联邦政府就不能干预,这等于放任奴隶制从南部的地方性体制,摇身一变成为全国性体制。
在美国历史上,州权观念根深蒂固。州权观念往往与地方自治互为表里,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可以说是在二元制联邦框架内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形式之一。但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部分离主义者却将州权变成为他们分裂联邦的护身符。早在1798年,就曾有肯塔基和弗吉尼亚两个州的议会起草了决议案,并由两个州议会通过,宣布当时的国会无权通过关于“外侨和叛乱法”的四项法律,其内容也是违反美国宪法的,因此它们无效。这一决议,开了一个州可以解释联邦宪法、用州权来否定联邦立法的先例。30年后,南卡罗来纳州的著名政治家约翰·卡尔霍恩进一步发展了这种理论,正式提出了“联邦法令废止权”(Nullification),以抗议国会通过的所谓“可恶税率”的《1828年关税法》。他宣称,任何一州都有权宣布联邦国会的某项法律法案无效,并禁止在本州内执行,理由是联邦制下,主权在州。30年后,还是由南卡罗来纳州带头,分离主义者们再次祭起州权的旗帜。南卡罗来纳分裂主义者的逻辑是,既然州权本身是得到宪法认可的,“分离权”本属州权的题中应有之义,所以分离也顺理成章地符合宪法。联邦宪法承认各州保留某些权力,并且联邦政府不能任意干涉这些权力,但这些权力是非主权性的。联邦从全体人民获得权力,而非某一州。南部分离主义者重申“联邦法令废止权”的主张,把州权扩大为主权加以行使,从根本上违背了联邦宪法。
林肯政府把维护联邦统一作为内战的首要目标,做出了用战争维护联邦的最后决定。但在实际行动中,林肯认为:战争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联邦,而不是消灭奴隶制。奴隶制只是一种地方性的制度,不应无限制地向联邦领地和新州扩张。联邦应当维护南方州奴隶主的私有产权,以民主和法治的手段,对奴隶主实行渐进性的赎买政策,有偿地逐步废除奴隶制。之所以如此,林肯认为,美国宪法严禁政府在没有正当法律程序的条件下剥夺公民财产。对于黑奴这种当时法律定义的南部奴隶主拥有的所谓“财产”,政府无意也无权干预。但林肯审时度势,依据国会有权通过一切“必要和适当”(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这一弹性条款,履行宪法中“战争权力”的责任,成功地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动员和团结了绝大多数美国人民,使这场正义战争得以顺利进行,并以北部的胜利而结束。使这场维护联邦统一的战争具有了更高尚的革命性内容和意义。
在美国历史上,从南北战争结束到19世纪末被称为“镀金时代”。这一时期,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思想成为美国政府施政的理论根据。信奉自由放任理论的人们认为,自由竞争将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最大的福利,社会的进步取决于实行自由竞争,政府对自由竞争法则的干预,只能使人类社会进步的冲动受到压制。因此,理想的政府就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政府的职责只是保护国家不受侵略、保护个人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除此以外,政府对社会和经济生活不要介入。由于受到这一思想的深刻影响,“镀金时代”的美国政府就像一个“守夜人”一样,不干预社会生活,无为而治。
同时,社会达尔文主义对“镀金时代”美国的自由放任主义思潮也产生了重大影响。19世纪中叶,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在长期的科学实践中,发现了生物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规律,并于1859年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创立了进化论。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英国哲学家斯宾塞提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他认为社会生活领域遵循着与自然界同样的进化规律。斯宾塞从生存竞争自由、“优胜劣汰”的理论出发,极力反对政府制定济贫法及其他社会保障法律,认为国家对弱者的帮助,不仅侵犯了个人自由,而且是不道德的。因为人的机会本来是平等的,有本事的发财,没有本事的受穷,竞争到最后把劣等的“不适者”淘汰,只留下优等的“适者”,才能推动人类社会进步,使人类得以进化。而政府的一切干预活动都只会把社会拉向后退,因为把“弱者”和“劣者”留下来,将会侵占社会资源,淘汰“强者”,使不适者生存,适者淘汰。
由于社会达尔文主义极其适合当时美国人的脾性,因而,在镀金时代的美国,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可思议地流行。这一时期的美国人普遍接受了自由放任的思想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他们认为个人发财致富的行为,不应当受到政府的限制,政府也不应该对工商业实行管制,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生产、销售产品,从事经营活动。这时的美国政府也在政策上顺应了时代潮流,保护并鼓励自由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无数的美国人拼命地工作、辛勤地劳动,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造就了许多白手起家而成为百万富翁的“英雄”,如洛克菲勒、卡耐基等,这些英雄的事迹又激励着千百万美国人通过个人奋斗取得事业成功的雄心。这一切都使美国经济得以迅猛发展,为美国经济带来了空前的繁荣,使十九世纪末的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
当今中国,不少人接受了这种美国式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竞争的社会里,强者暴富,弱者贫穷。自由竞争得到鼓励和保护。但是,美国模式、美国人的思维,能适合中国吗?美国能成为中国的榜样吗?
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下的美国繁荣的背后,却出现了严重的垄断、贫富悬殊和各种罪恶,社会的不满情绪也在悄然滋生。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一方面,各种大托拉斯相继出现,巨大的财富集中在为数极少的个人手里,引发了令人触目惊心的挥霍浪费。另一方面却是出现了各种血汗工厂,工人们面临着危险而恶劣的工作条件,工厂大量雇用童工,城市里出现许多了贫民窟,这些贫民窟成了各种苦难、丑恶和罪恶的集中地。实际上,如果按照斯宾塞的理论,政府对经济完全不加干预,任由社会沿着自由竞争、弱肉强食的道路发展下去,其结果必然是工商企业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形成垄断。而垄断的结果却恰恰会限制自由竞争,损害中小企业主以及消费者的自由竞争与交易权,侵犯后者的经济民主权利,从而使一小部分人的过分自由,侵害到其他人的自由。
在竞争时代里,人人都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所谓的“起点平等”、“机会平等”,在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普通百姓无法与有权有钱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及太子党的存在,使这种“机会平等”也就无从谈起。正如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所说:“斯宾塞的理论就等于是坚持让每个人自己去游泳,而不考虑到有些人,是人为地配备了救生衣。而有些人,则人为地背着铅”。如果这种不平等,达到了社会难以忍受的地步,就必然会引起经济危机甚至爆发革命,那么,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预言就会实现。
当弱肉强食的自由竞争法则造成了垄断时,社会的竞争就已不再是公平的竞争了。垄断集团为了维护并扩大已取得的经济优势和政治特权,使其既得利益合法化,力图左右政府行为,各种贿赂腐败现象也就应运而生。既信奉自由竞争,又讲求社会公正,这是一对矛盾。美国没有解决这个矛盾,也就不可能、也不应当成为中国学习的榜样。
在老罗斯福(西奥多·罗斯福)执政期间,兴起了进步主义运动。在这一时期,新闻界出现了许多“掏粪者”。“掏粪者”一词是老罗斯福对新闻记者的嘲讽,他把那些专门揭发社会黑幕的人比作只顾扒污物的“掏粪者”,但是这个称呼却被公众所接受,反而变成了褒义词而载入词典,成为专门揭露各种腐化丑闻和黑暗内幕现象的代名词。“掏粪运动”是从《麦克卢尔杂志》1902年底发表的三组重要文章开始的,它们分别揭露了美孚石油和洛克菲勒石油公司的黑幕、圣路易斯等城市弊端、以及劳工联盟腐败的问题。“掏粪运动”历时十余年之久,一些著名的作家也参与其中,如弗兰克·诺里斯的《章鱼》、《深渊》,对一些大公司假冒伪劣的种种恶行作了生动、逼真的揭露。厄普顿·辛克莱的《屠场》所揭露出的芝加哥肉类工厂的肮脏黑暗令人感到震惊,据说老罗斯福总统从此不敢吃香肠,并导致了政府通过食品卫生法。“掏粪运动”促使社会猛醒,人们开始与各种丑恶现象作斗争,各种立法如潮水般涌来,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最重要的是通过了许多遏制垄断集团的“反托拉斯法”和保护劳工的法律。这些法律有力遏制了腐败的滋生,缓解了社会矛盾。美国的“掏粪运动”不会中止,因为,自由竞争的不平等背后是不公正的存在。
1929年~1933年的经济危机,可以说是历史上美国所经历的最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危机,这一次经济危机使美国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资本主义制度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这次危机至1932年冬天,美国的国民总收入三年中减少了一半,五千家银行倒闭,九百万储户的积蓄荡然无存,失业人数达一千五百万人。一方面,很多人只能露宿街头、从垃圾堆里捡东西吃。另一方面却是,大批粮食烂在地里,牛奶被倒进海里,奶牛被屠宰后扔到山谷里。资本主义制度的种种矛盾和罪恶都毫不掩饰地显露出来,使人们意识到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可能存在着问题,种种迹象似乎都表明资本主义世界已而临革命的前夕,马克思的预言即将实现。然而历史并没有朝着无产阶级革命的方向发展,小罗斯福(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新政拯救了美国的资本主义,使资本主义制度获得了新生。
我在美国的日子里,恰逢美国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世界陷入经济危机之中。国内外又重新大谈罗斯福“新政”。罗斯福“新政”的内容:(1)政府有权力也有责任干预经济。尽管在危机过去之后,传统的自由竞争思想又有回潮,对政府到底应该管多少事一直存在争议,但是政府有权也有责任干预经济这一观念已为人们广泛接受,所争论的只是干预多少而已。(2)在基本人权中加入了“经济正义”的因素。罗斯福在他的就职演说中把旧的“四大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改成了新“四大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人们有“免于匮乏的自由”,也就是说,在现在一个这样富有的社会里还存在赤贫现象是不合理的、非正义的,帮助不幸者应该成为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这一观念是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一次重大修正,从此,“社会安全”和“社会保障”的观念和机制逐步确立。人们之所以需要社会保障,是因为与发财的机会相比,广大的人们更注重生活的安全。由此引发了“新政”关于失业救济、最低工资、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一系列的立法,后经历届政府加以发展,成为了美国今天的福利制度。(3)政府成为调整劳资关系的中介。罗斯福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令来保护工人为维护自己利益而斗争的权利,使政府的作用从主要维护有产者的利益转变为各种利益集团的协调者,同时利用各种金融、经济手段与资本家争利。
罗斯福“新政”确实挽救了美国,但能否适用于今天?
20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提出了以“向贫困开战”为主要内容的“伟大社会”计划,把美国的福利制度推向了巅峰。美国此时的贫困已经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绝对意义上的贫困,而是相对意义上的贫困,是一种“富裕中的贫困”,是一种穷人和越来越富的富人相比较之下的贫困。1965年,依据一个普通四口之家当年需要花费在购买食物上的支出乘以3为标准,约翰逊政府制定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贫困线标准:凡税后收入在3223美元以下的家庭为贫困家庭。这个贫困线的标准根据家庭人数而变动,也根据年份而变动。例如,美国政府制定的2006年贫困线标准是:一个四口之家年收入2.0614万美元,三口之家年收入1.6079万美元,两口之家年收入1.3167万美元,个人的贫困线为年收入1.0294万美元,而当年美国的平均家庭收入为4.82万美元。根据这个标准,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最近几年基本保持在3500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左右,此外,美国还有一个低收入标准,把收入低于两倍贫困线标准的家庭视为低收入家庭。由于美国的贫困线标准在我们看来是如此之高,今日美国所谓的贫困人口,已经很难体会到真正的贫穷滋味。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46%的贫困户拥有房产,并且一个典型贫困户所拥有的房子,平均有3个卧室、1个车库、1个阳台;97%贫困户家里有一部彩电,50%有两部或更多彩电;76%有空调;75%有1辆车;30%有2辆车;73%有微波炉;62%有有线电视;33%有洗碗机。从营养消耗来看,美国贫困家庭儿童的平均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消耗量和中产阶级家庭的儿童完全一样。
面对当前的金融危机,有经济专家说,美国将崩裂了,甚至说中国是美国的榜样,美国将走美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了。那么,中国目前的人均年收入是多少?中国的贫困线标准又是如何确定的?中美贫困线统一按人民币换算,差距又是多少?美国人会以中国为榜样吗?
为了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形成一个基本的社会安全网,约翰逊政府曾通过了一系列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具体而言,在教育方面,通过了中小学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向贫困大学生提供贷款和奖学金等教育补助制度。在医疗方面,通过了医疗照顾法,为符合条件的人群提供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在保障人权方面,通过了三个民权法案,禁止对黑人选举歧视、住房歧视以及其他不公正待遇。随着美国一系列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建立,资本主义制度成功地产生了异化和自我怀疑,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曾经说美国是“生活在氧气帐下的资本主义”,并正在走向社会主义。二战后,欧洲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方面比美国走的更远,以至于很多国家都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这些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包括的内容甚广,主要有养老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住房津贴制度、失业保险(或失业救济)制度、教育补贴制度、贫困家庭补贴制度等等。
美国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的实施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贫困,促进了平等,也使社会更加安定和谐。但是,这种平等的实现是有代价的,因为这些庞大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支出都是由政府财政承担的,而政府的财政收入来自于税收。庞大的福利支出必然引起沉重的税收负担,打击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也造成了一些人对社会的依赖性,降低了社会生产率,最终导致社会福利的无谓损失。因此,自尼克松以来,抨击现行福利政策成为历届美国总统竞选的内容之一。虽然尼克松以后历届政府都企图缩减政府福利支出,然而,它们都不敢打破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渐进的改良所形成的社会安全网,它们所能做的只是一些微调,而很难真正缩减政府的社会福利支出。因为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发展到现在,“社会安全”、“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例如,美国总统布什上任后,曾宣布美国政府计划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遗产税。这对美国的富人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但是,反对政府取消遗产税的竟然是以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为首的120名富翁。这些富翁反对政府取消遗产税的理由是: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将伤害穷人家庭,损害社会公平。
美国自十九世纪末发展至今天,历届政府的政策一直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行权衡。与欧洲的福利国家相比,美国更注重的是机会的平等和规则的公平,而不是结果的平等,也就是说,在美国人心里占主导地位的还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自由竞争,它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主要是给人们以平等竞争的机会,因此,它的效率损失就不像欧洲的福利国家那么大。由于美国的制度是尽量使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美国的“富人”与“穷人”也就不像我们所通常理解的那样,年复一年的都是固定的由一些同样的家庭所组成,而是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即每个人都有因为好运气或勤奋工作,而沿着收入阶梯向上移动可能性,也有因为坏运气或懒惰而向下移动可能性。
在美国,“富不过三代”是非常正常的,很多家庭的贫困和富有都是暂时的,据统计,如果一个人的收入比他同辈人的平均收入高20%,他的儿子就只能比他同辈人的平均收入高8%,祖父的收入与孙子的收入之间则几乎没有什么联系。这种经济流动性的结果是:一方面,美国充满了自己致富的百万富翁,根据1996年的估算,美国百万富翁中有80%的人是靠自己办公司或通过职务晋升赚的钱,只有20%的人是靠继承遗产而成为百万富翁的。另一方面,虽然美国每年都有百分之十几的家庭处于贫困线以下,但是只有不到3%的家庭在8年后还在贫困线以下的。
美国究竟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民主,就是平等。也包括机会 的平等。不同背景的国家、企业、家庭乃至个人,有平等的机会吗?
在“富不过三代”的竞争自由中,让有本事的发财,没本事的受穷,竞争到最后把劣等的“不适者”淘汰,只留下优等的“适者”,这就是人类社会的“优胜劣汰”进步?如何认识美国的民主与平等,我还没有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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