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先生 撰稿
1939年(民国28年)8月,汪精卫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璧君当选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
1940年(民国29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成立。3月,汪精卫伪政府在南京成立。汪精卫任伪国民政府主席,陈璧君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第一夫人”。
在汪伪政府中,陈璧君任中央监察委员,后又兼任“广东政治指导员”。
1944年11月10日,汪精卫在日本病死。汪精卫的尸体被抬回南京,很快举行了葬礼。办完丧事,陈璧君带着一群亲信,回到了广东。伪广东省省长此时已换了她的妹夫褚民谊,陈璧君还想凭借这层关系继续维持在广东的统治。
大约过了半个月,军统人员把陈璧君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全部收缴,用一架军用飞机将陈、褚押往南京,关进了宁海路25号看守所。陈璧君开始了她的囚徒生活。
1945年12月6日,国民政府颁布了《惩治汉奸条例》,明令由各省区高等法院或其分院审理汉奸案件。条例规定,凡犯了通谋敌国十二项罪行中的一项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陈璧君自认必死,听候死期。
1946年2月16日,徐文祺对陈璧君说:“汪夫人,请您预作准备,明天上午9时离开南京去苏州。”
第二天上午,陈璧君及褚民谊、陈公博乘囚车去火车站转乘火车到苏州,被押入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
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经多次侦查,以汉奸罪对陈璧君提出检控,列举她五大罪状。
审判长孙鸿霖、检察官韦维清、推事石美瑜与陆家瑞、书记官秦道立等入庭开座。
陈璧君拒不认罪,与检察官展开针锋相对的舌战,矛头不时指向蒋介石。
4月22日下午,审判长在法庭上宣读对陈璧君的判决书。
1949年4月,苏州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全面接管苏州后,陈璧君从狮子口监狱移解到公安局看守所。
7月1日,上海解放以后,陈璧君又从苏州解押到上海提篮桥监狱。陈璧君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有很深的抵触情绪,拒不承认自己是汉奸。
1959年5月2日,陈璧君再次入院,医生诊断是心脏病、支气管炎、高血压并发,虽全力治疗,不但不见好转,反而又并发了大叶性肺炎。
一个多月中,院方先后为她做了15次血液检查,3次X光透视,2次心电图,4次输氧,7次重病情报告。
1959年6月17日,陈璧君死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医院,时年67岁。
陈璧君的子女解放前都去了国外,她在上海没有直系亲属,尸体由其在上海的儿媳之弟收殓火化,骨灰送到广州。第二年秋,陈璧君的骨灰由其子女撒入香港附近的大海里。
三女:汪文恂(1922年-2002年)早年为父亲汪精卫整理文稿,后来任香港大学教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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