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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

血缘与宗法



感悟人生【079】

一截砧木,留下了无数刀剁印痕,也给我留下了许多人生反思。我用几颗锈钉打造了一道铁栅栏,铁栅栏是钉子弯曲成的成众三人,众者屈膝跪叩位处高台的尊者。作品展现的便是中国上下五千年引为自豪的忠孝文化缩影。其实,我是在用作品回答近年来高考试题中《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的《宗法制》意义。也许这才是实在的教学案例。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放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宗法制度是用父亲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中国宗法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

夏、商、周被史学家称作“三代”。夏、商两代的国家最高元首称“帝”。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的。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以行传给自己的儿子。公元前11周公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与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亲疏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

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

根据宗法制,“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的精神,周王朝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继承王位或爵位的唯一合法者,庶子即使比嫡长子年长或更有才能,也无权继承。这就使弟统于兄,小宗统于大宗。庶子虽然不能继承王位,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王位的其他爵位。

大力推行宗法制的便是孔子。孔子维护的宗法制,实质上就是西周统治者创立的社会政治制度,利用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护政治关系的上下尊卑贵贱秩序。

宗法制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础,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财产继承与分配秩序的原则。

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与分封制密切相关的政治制度,分封制与宗法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它们互为表里,相互依存,成为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

在中国历史上,层层的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为了强化王权,更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在“国”与“家”密不可分的理念指导下,“重国而轻己”、 “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观念,让一批仁人志士已经在这条道路上行走千年。

宗法制也让上层和贵族们以血缘为纽带,构建自己的家族企业和权力范围,即使是一个非常不贤明的人,也还是子承父业,直至今日,官二代、富二代,延续不止。由于血缘关系的影响,在任人唯亲不为贤的时代,民间贤能人才很难跻身于上流社会,这样便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人们为社会、国家作贡献的积极性,同时使社会基层人民对贵族阶级因难以望其项背而产生反感。

宗法制强调尊卑有别、贵贱有等,所以父亲为一家之长,理所当然在家庭乃至整个家族享有最高地位,家族一切事务都要父亲点头才能做,父亲是一个家族的“皇帝”,他的话就是一言九鼎,不得有违,所以子辈与父辈也可以看成君臣关系。更可怕的是国家制度其实也是实行了家长制,滋长的是专制与独裁。

受宗法制中强调血缘关系的影响,人情关系和裙带关系,“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现象不断出现,助长了腐败,同时也使一部分人形成了仇富心理。

宗法制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观念,而这种道德观念主要由三纲五常构成。三纲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都是关于家庭内部关系的,而宗法又是以宗族、血缘为基础的,一个人永远都摆脱不了“血缘”这一层人际关系。所以宗法制对伦理道德的规范有深远而不可忽视的影响。

在中国古人心目中,祖先地位非常崇高,几乎每个宗族都有自己的祠堂用以存放祖先的灵位,同时也只有家族中地位最高的大宗才有祭祀祖先、山川的权利。尊祖敬宗究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是在更深层次上维系了以宗族为中心的宗法制度?

重男轻女、门当户对、等级分明的观念,都与中国重视血缘亲疏关系有关。与外国文化不同,比如说伯、舅、姑、姨等称呼,在英语中是没有明确的区分的,我们中国在家族人员的称呼上,早已体现出了血缘的亲疏有别观念,而根据这种区别,家族中人与人的关系亲疏程度也有一定的差别。“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宗族观念,源远流长。

中国人和外国人在祭祀逝者的方法上,也有很大的差别,曾经取消的宗族祠堂,还有祭祀古时名人、先烈的祠庙,都是在逐步恢复。遗憾的是同样是宗法制对血缘关系的家庭建设、尊老爱幼传统,正在被钱币蚀锈。

实际上,中国社会就是一种以宗法制为基础,以血缘关系维持的政治与伦理结合的结构体系。宗法制对中国古代及现代都具有双重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宗法制对中国社会与人际关系网的形成,都是不可或缺并且不可小视的。

宗法制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铁栅栏,在铁围之下,等级制依然如故,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孔子又活了过来,孔子恢复周礼的宗族制梦想,被其后人正在理论化、系统化、实践化。面对圣人,众生下跪,这是时代进步?还是历史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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