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是否要推行付小费的无形制度?很值得研究。反对付小费的人,其实还不清楚付小费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在美国,收取小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有人认为小费是对优质服务的额外感激;也有很多人对于到了美国之后,要开始付小费感到不安,给多了觉得心疼,给少了又觉得失礼。
其实,付小费是很值得研究的服务课题。付小费并不是出于礼节,而是顾客直接参与了对顾主与员工间劳动报酬的再分配机制。顾客也由此可以得到更好的服务。
如果你到一家餐馆用餐,除了支付餐费,还要给服务员一定的小费,你会感觉不舒服。但是,业主告诉你,全部餐费支出的费用是100元,如果再要你支付10元小费给服务员,你会感到吃亏了,因为你实际支付的餐费是110元。但是,你付的餐费还是100元,其中90元是支付给餐馆,10元是支付给服务员,那么你并没有增加支出。
美国人的支付小费习俗是采用了后者。你用餐时要考虑到支付小费的钱属于整个用餐的费用之内。
美国人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是给员工的激励分配机制。
通俗点讲,业主原本要支付员工每月1500元薪金,现达成劳资协议,给你1300元/月薪金,另外200元钱就得靠你在服务客户时收获小费,小费收多了,收入也就多了。这是很明显的激励员工的办法,所以凡能收取小费的工作,服务员都会很尽力,服务也很到位。服务好了,企业发展了,业主与员工双方获利的机会也多了;服务不好,企业效益不佳,双方都要受损。因此,业主与员工是利益共享,只是获益的比例不同,也可说是共赢吧。
假如有人创办一个中国式的“小费餐馆”,告示说明本餐馆收取的餐费有两部分组成:90%是支付业主,10%是支付服务员,总餐费收取价格不变。那么,相信顾客不会反对,而且还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
美国的小费习俗只限于服务行业,如酒吧服务员能拿小费,但救人性命的医生、护士就不能拿小费,那是因为服务性质不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服务是另有严格规定的。
目前,美国人每年给出的小费约为160亿美元。也可以说,这些小费的收益者是普通的劳动者,这对改善普通劳动者的生活有益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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