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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

第八章第四节(4) 加拉罕:在苏联肃反运动中被捕并判处死刑




沈阳先生 撰稿

加拉罕:18892月生于俄国,19217月到中国。19268月回国。
列夫·米哈依洛维奇·加拉罕Лев Михайлович Карахан,1889-1937),苏联外交家。亚美尼亚人,本姓加拉罕尼扬。188922日生于第比利斯。
父亲米哈伊尔·加拉罕尼扬是高加索的著名律师,1905年携家迁居哈尔滨,以后又去海参崴。加拉罕受过较完整的教育,在中学毕业后又于1910-1915年间入彼得格勒大学法学系学习。加拉罕是俄国革命运动的积极参加者。早在1904年他就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成员,15岁就投身于反对沙皇的斗争。 不久,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1905年随父母离开高加索移居哈尔滨,其父在哈尔滨当律师,他补习学业,与哈尔滨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接上关系。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1907年参与建立了出版社会主义思想书刊的印刷所,以后又参加了俄文报纸《新境报》的编辑工作。1910年他在哈尔滨被捕。被关押在道里监狱。因无证据,一个月后被释放。19159月他再次被捕,流放到西伯利亚。
1917年二月革命后,加拉罕被选为全俄第一届工兵代表苏维埃主席团委员和书记。十月革命时,担任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后任副外交人民委员,曾参与筹备于19193月举行的共产国际成立大会。
19197月代表苏俄政府发表《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即《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宣布废除帝俄与中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19209月,代表苏俄政府,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19239月以苏俄外交使团团长身份来华,洽商中苏复交问题,代表苏俄政府发表第三次对华宣言。
19245月,与北洋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签订《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同时签订《中俄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中苏建交后,出任苏联首任驻华大使
加拉罕任职期间,曾多次与孙中山接触和书信联系,并介绍鲍罗廷与孙中山会见。还与冯玉祥建立了友谊,积极支持中国北方的革命运动。19268月,因中东铁路问题,在张作霖的强烈抗议下,加拉罕撤离中国。后任苏联驻土耳其大使。
1937年在苏联“肃反”中遭枪决。19562月给予平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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