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走了,立夏到了,田野里、小河畔,开满了各种自生自灭的野花。
野花可谓多得不胜枚举,多得不计其数。花坛里的映山红,围篱前的野蔷薇,小路边的矢车菊,河塘畔的黄菖蒲,人行道护栏上悬挂的牵牛花,还有无数叫不出名的各色野花,朵朵鲜活娇姿。
野花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无需浇灌,无需侍候,旱也生,涝也长,花开不误,随风起舞。
野花从不分彼此贵贱,总是对着行人绽开笑脸。野花,让人养眼,又让人养性,能让人把忧愁烦恼暂时忘却。
现代人为了赏心悦目,会去花店买花,那里的鲜花确实琳琅满目,争奇斗艳,但没有谁家会一年四季都养育得起这昂贵的鲜花。好比没有男人供养得起奢华的女人一般。就连做过镇军参军和彭泽令的陶渊明,为了赏花,也只能跑到终南山下去采野菊,那些匍匐在地又非常瘦小的野黄花,怎能与养尊处优的硕朵丽菊相比?
因为邓丽君唱了一首歌,口口声声奉劝世人“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就给野花戴上了个恶名,“野花”成了婚外情的代指。俗话说:“家花不比野花香,野花不如家花强。”娇妻既然是“家花”,为何就不如“野花”香?显然,女人一旦出嫁,爱情激情就会稀释,喜欢说家长里短的女人,总会喋喋不休,令男人讨厌。也许不甘寂寞的男人,由此不免把目光投向外面的“野花”,因为“野花”们张扬、奔放,会吸引着厌倦了单调生活的男人们。其实,这不是男人的错,恰恰是“家花”惹得祸,不少“野花”本是“家花”的变种。“野花”们当着亿万观众的面,也敢于说自己有过三段感情生活,不多说,也不少说,三段感情经历是“野花”变种的过程,多了些野性,才显得更有魅力。本是骚货,却也学起乡间农妇村姑,硬将山花插满头,满脸铅华脂粉,还装出个自然朴实。
无论“家花”还是“野花”,都是女人的代称,如果男人一旦遭遇了失败,首先看到枯萎的便是“家花”,“家花”并不比“野花”长,极少还有愿意长厮守在落魄男人身边的。
男人经过比较得到教训,醒悟过来后,就会叹息:唯有这田间山路野花依然绽开如故,不如家花那般难以侍候。
今天的女人,有多少是真正意义上的家花?
我独自行走在阡陌之中,看到那些鹅黄色的雏菊,粉白色的刺薇,紫蓝色的鸢尾,粉红色的杜鹃……还有戴上花环雀跃奔跑的孩子们,那心头的滋味有点儿酸,有点儿甜,女人既可成为发妻,也会变成人妇,真正爱上你的女人,却没有喜欢将自己说成是家花的,因为不愿插在花瓶中,只为了让人欣赏。女人们有自己的独立,独立到可以忘记自己的男人需要什么,又在想什么?只是为了获取自己的满足。
立夏时光,田野里的野花比比皆是,顺手摘下花一朵,那种野趣,多了几分找回温柔和妩媚的感觉。难怪现代人会高唱“路边的野花就要采,不采白不采,采了也白采”,无可厚非的是如今的家花,已不再楚楚动人,都是靠铜钱水浇灌,才会对你展开笑脸。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