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家号篱落儿
什么是FISA? 什么是“偶然搜集”?什么是“揭示”?由于FISA法院程序不公开,相关文件又属国家机密,这些争议更显扑朔迷离。这些政治争议背后牵扯的法律制度和术语都是什么呢?
水门之后
1978年,因应尼克松总统水门事件,为了防止总统和行政部门滥用权力任意监听,《外国情报监视法案》(The 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 FISA)诞生。参议员泰德.肯尼迪(Ted Kennedy)率先于1977年提出草案。法案最后版本于1978年由卡特总统签署公布施行。
本法案是美国第一个要求政府须先行获得法院许可令才能进行电子监视的法律。这部法案的宗旨是平衡国家安全需要以及人民权利,使身处美国领土的民众免于被恣意监视。人民权利来自宪法第四修正案对美国本土民众的保障,意即,只要身处美国,不论是公民或非公民,国家在通常情况下,必须获得法院许可令才可对人民进行搜查。
针对9/11恐怖袭击后出现的新的反恐需要,小布什总统在2008年又签署了国会通过的修正案,包括702条款(Section 702) 。依据该条款, 司法部部长以及国家情报总监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共同授权美国政府对海外非美国公民进行长达一年的通讯监察,外国情报监视法院只对授权作有限度的审查。
曾任美国法官并在小布什时代曾任美国司法部长的阿尔贝托.冈萨雷斯(Alberto Gonzales)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解释说:“《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简称FISA,是国会于1970年代末期通过的法案,对行政当局为了外国情报搜集目的而针对个人进行的电子监视权限的做出规范,这种电子监视并不是为了刑事起诉,而是主要用于搜集外国情报。”
拥有超过三十年国家安全与情报资历的专家马尔科姆.南斯(Malcolm Nance)对美国之音解释说,按照这部法律,当局进行情报侦听前,需要先说服外国情报监视法院,取得法官的授权,并确保侦听一定是出于国家安全原因而非政治因素。
不过,南斯表示,虽然情报搜集是主要目的,但因为在外国情报监视法程序下受到侦听而随后被刑事起诉的实际案例也并非罕见,这些罪名包括叛国罪和间谍罪。
FISA如何运作
外国情报监视法院有11名法官,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任命。每次司法部申请侦听许可令时,由轮值的一位法官单独审批。资深刑事律师巴里.考伯恩(Barry Coburn)说,11名法官中,可能有三到四名位处首都华盛顿。许可令审查过程可以透过电话进行。
考伯恩处理过当事人很可能因为外国情报监视法被侦听进而被刑事起诉的案件。他对美国之音说:“在华盛顿的刑事法院系统内,我们知道几位法官身兼外国情报监视法院的法官,他们也不能讨论案情。”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申请和发布许可令必须保密。
纽约大学法学院三年级学生阿迪提.阿竺涅塔(Aditi Ajuneta) 曾经在司法部纽约东区分部国家安全部门实习。她对美国之音说:“依照美国的标准,外国情报监视法院是一个秘密法庭,因为他们的程序不公开,但是法院的位置,法官有哪些人,他们的任期有多长,以及如何成为该法院的法官,这些都不是秘密。”
前司法部长冈萨雷斯现在于贝尔蒙特大学法学院任教。他提到,跟美国其它法院相比,外国情报监视法院一个主要的特殊性在于程序属于单方面进行,也就是说,当局申请的监视对像没有机会在该法院为自己辩驳,这也是法院程序和一般刑事程序很主要的差异点。
程序上,由身为联邦政府最高律师的司法部部长负责签署许可令的申请。
冈萨雷斯介绍说:
“我会签署外国情报监视许可令申请。一般就是由司法部部长或副部长签署。司法部底下有专门处理外国情报监视相关许可令申请的部门。一旦我手下的这些人员认为满足法律的所有要求,他们会把申请呈报给我,我们会和他们讨论,如果我满意,就会签署申请书,司法部再向外国情报监视法院提出申请。”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国家安全项目律师艾什莉.戈尔思奇(Ashley Gorski)分析说,《外国情报监视法》在对于许可令取得的要求上,第一章要求政府要在美国境内监视前,必须提出特定的、个案性的许可令申请,但是,根据小布什总统时期增修案的702条款,对美国境外涉及外国情报通讯的外国人进行监视时,程序就简便多了。她对美国之音说:“702条款全面地与戏剧性地改变了《外国情报监视法》体制。如果政府想要针对身处外国涉及外国情报通讯的外国人进行监视,他们不需要到外国情报监视法院取得个案化的许可令。政府每个年度去法院即可。法院只审查监视目标锁定是否合法以及操作是否符合最小侵害(minimization)。政府几乎只要认为自己合理地相信监视对象是处于非美国领土的外国人以及涉及外国情报信息就可以进行监视。而所谓'外国情报信息'这个词在702条款中定义非常广。”
戈尔思奇律师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监视相关议题的诉讼。她曾经代表维基百科(Wikipedia)以及另外七名当事人,把美国的国家安全局( NSA )告上民事法庭。戈尔思奇还做过依据外国情报监视法修正案702条款被监视并随后被刑事起诉的被告的律师。
美总统特朗普称FISA是一项正义的法案
特朗普在官方声明中表示,这份法案将能让情报机构收集关于美国外的国际恐怖分子、武器扩散者及其他重要外国情报人员目标的重要情报信息。另外他还表示,比起这样一份有时间期限的法案他更希望它是永久的。
据了解,这份法案于上周在众议院以256比164的投票结果通过,本周早些时候则以65比34在参议院通过,现在总统也在上面签上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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