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社新闻15 十月 2011:美国公民的投票权和选举制度
美国公民都有投票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各种政治和管理国家的权利,作为公民最大的权利就是投票权,所以无论任何总统选举、州,级和市级选举都要积极参加,你的一票就代表着你的声音,所以大家一定要积极出来参加投票实践公民权利,改变社会的不公平现状。
以下是一些有关投票权利的信息:
(1) 凡年满18岁的美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但成为选民前必须要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选民登记表格可以向华人前进会或华人协选会索取,或在任何的驾驶执照牌照办公室申请,另外也可以在这个网页下载表格:http://www.cityofboston.gov/elections
(2) 选举一般会分为初选和大选,全国性或州级选举初选选票是分党派,党派包括民主党、共和党、自由党等等,大选的选票则是不分党派的,而市级的选举在初选和大选的选票是不分任何党派的。
(3) 去投票之前,要清楚你选民登记的地址是在那个投票站投票,一般都是在居住的地方附近,你不能跨地区选举,如果你搬了家,要重新填写选民登记表更改地址。
(4) 投票站的开放时间为早上七点至晚上八点。
(5) 当你进入投票站,你只要告诉工作人员你的名字和地址,他们就会给你一张选票,另外投票给那位侯选人是你的私稳权,如果你是第一次投票,请记得携带有相片和地址的証件或信件 (如身份証、驾驶証、电费单等。)
(6) 如果你已经登记为选民,便有权投票,如果你的资格在投票站受到质疑,你有权投临时票。
(7) 如果你有任何疑虑或觉得你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尊重,你可以打电话向选举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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